三家分晋是一个历史性事件,是战国时代的开端,从这之后,列国纷争,完全脱去了礼义廉耻的面纱,进入了铁血铮铮,灭国夺地的时代,亡国之君再有没有以往的礼遇,以平民身份了却残生,已经是胜利者最大的恩赐了。
借助这一事件,司马光老先生集中阐述了其政治观点,虽然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同时却不得不承认其中的真知灼见,值得后世参政者仔细品味。
首先,司马光提出了三个概念,“礼”、“分”、“名”,认为天子最大的职责就是建立“礼”,而最重要的“礼”则是“分”,“分”里最重要的就是“名”。之后,司马光对这三个概念做了解释,“礼,纪纲是也”,“分,君臣是也”,“名,公、侯、卿、大夫是也”。司马光的解释在当时可能是一目了然,但今天就有些拗口难懂了,需要下些功夫去理解。
“纪纲”按照字典的解释,是网罟旳纲绳,引申为纲领、法度,在这里,将“纪纲”解释为法度是比较适合的,但还可以深挖一下,按照说文解字的解释,“纪”解释为别丝,“纲”则是网的总绳,所谓总绳,抛出去捕鱼,收回来收网,起着提纲挈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但是“别丝”的含义就有些摸不清头脑了,可以试着解释一下,按照说文解字的解释,蚕吐为丝,我们都知道,蚕吐丝织成的茧其实只有一根丝,所谓别丝就是另起一个蚕茧,所以“纪”就由另起炉灶,再制新丝的意思了,按照这个思路,就可以理解为帝王做传叫“本纪”了,帝王是一个时代的根本,这点没有疑义,所以每个帝王就相当于王朝的若干根丝,新的帝王就是“别丝”,所以被称为“本纪”,还有一些词,如“纪元”、“世纪”等等词,也可以解释了,所以纪纲本义指的是一个组织最根本的东西,能起到提纲挈领、纲举目张的作用,引申开来,就是法度。
法度之所以是一个王朝的根本,是因为它规定了整个社会各个阶层所要遵循的基本制度。用今天的话来说,国家发达是因为“制度建设”做的好,国家落后,本质上都是“制度建设”没跟上,而制度和法度,基本可以看做是同义词。
所谓君臣,其实就是确定谁为君?谁为臣!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确定领导核心,确定当家主事人,所谓家有千口主事一人,从古到今,无论国家大小,莫不如是。确定了领导核心,制度建设才能继续下去,否则制度建设只能是空中楼阁,无法落地。
所谓“公、侯、卿、大夫”,实际上指的是各级官吏,每个官员都有他的职权范围,其官职就代表了这些内容。
如果我们能抛开皇权之类的封建糟粕,我们可以发现,司马光的见解千年之后,依然有其价值,比如教员曾经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
所谓的“纪纲”,必然包含“政治路线”,而公卿士大夫就是“干部”。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所谓的“礼”,实际上就是“秩序”,作为古代的士大夫,司马光认为“秩序”是至高无上的,天子不过是其中的一环,虽然是最重要的一环。
司马光指出,天子不可能一个人统治所有人,所以他需要助手,就是三公,推而广之,三公同样需要将职权分解,就是公卿士大夫,在这里司马光用生命体来类比这套体系,这套体系中的上位者如同人体的内脏,如同树木的根,而下位者如同人体的四肢以及树木的枝叶,内脏和四肢,根本与枝叶,是相辅相成、互相成就的关系,如果体系能达到这种严密程度,那么个人即使具备再高的才能,也只能为这套体系服务,这就是礼的作用,这是天子最大的职责,同时也是保持国家社会稳定的前提,如果一个体制可以被少数人挑战,那么它就是不稳定的。
说完“礼”,就要说“分”,也就是“君臣”,《周易》开篇是乾卦和坤卦,可以类比于天地、君臣、夫妻等等,司马光以此认为君臣如同天地一般不可变异,这就有点愚忠的意思了。后面他举了两个例子,一个微子,一个是季札。
微子是商纣王的哥哥,据说非常贤能,但因为是妾生子,所以没有被立为国君,而纣王却因为暴虐导致武王灭商,而微子后来则被周武王封为宋国的国君,秦以前非常有意思,讲究灭国不灭祀,就是灭了对方国家,还会给人家留一块地方,让其祭祀祖先,周对商就是这么做的,宋国的爵位很高,是公爵,也说明了周对商旧部的尊重,宋国曾经出现过一个很有名的国君,就是宋襄公,另外“杞人忧天”中的那个“杞国”,其实就是商灭夏之后夏遗族的封国。所以一般认为,如果微子做商王,商就不会那么快灭亡,商的祖先成汤仍然可以享受天地祭祀------“成汤配天”。
补充一点,其实后世也部分保存了这种制度,比如抄家的时候,祭田是不在抄家列表之内的,也相当于灭国不灭祀的简易版本吧,具体可以参见《红楼梦》里面的例子。
至于季札,是另外一个大贤人,据说和孔子的段位差不多,季札是春秋时吴国国君寿梦的第四子,寿梦本想传给季札,但季札认为自己是老四,不能越过哥哥,坚决不同意,所以只好传给长子诸樊,诸樊死了传给二弟余祭,余祭死后传给三弟余眛,余眛死还想传给季札,结果季札跑了,所以余眛的儿子僚即位,就是吴王僚,这下子问题大了,诸樊、余祭的儿子非常不满,按照父亲叔叔们的想法,是兄终弟及,也就是要传给季札叔叔的,季札叔叔不要,那就轮到我们了啊,为什么僚能即位?太不合规矩了!果然,诸樊的儿子光(公子光)就暗中筹划夺位,他找伍子胥帮忙,伍子胥又找了东周四大刺客之一的专诸,专诸用鱼肠剑杀死了吴王僚,公子光即位,即吴王阖闾,在位期间,重用孙武,攻破楚国的国都,楚国差点就要灭亡,吴国因此进入了极盛时期,可惜其子夫差不太成器,最后吴国被越王勾践所灭,据说勾践本想给他一块小地方,让其祭祀祖先,但夫差拒绝了,自杀了,所以吴国始祖太伯的祭祀就断了,没法享受血食了,后世人认为,如果季札不推脱,那么吴国始祖太伯就会继续享受血食祭祀了-------“季札君吴,则太伯血食矣!”。
顺便提一句,太伯是周文王的哥哥,因为文王姬昌贤明,所以逃走了,方便弟弟姬昌即位,太伯到了南方,建立了吴国,所以吴国的根脚还是很不错的。
司马光认为,这两位贤者宁可亡国也不愿为君,就是因为君臣之位如天地一般不可变易,但个人认为,这个话有些绝对,首先这两位贤者不太可能预知未来,如果他们知道将来会导致亡国,说不定会改变想法的,当然,也有可能在他们看来,国家兴亡,都是命数,与人无干,那就另当别论了;其次,司马光也留了一个口子,在极端情况下,君臣之位也可以变易的,是什么情况呢?君主要像夏桀、商纣一样暴虐,臣子要像商汤、周武王一样仁义贤明,那就可以改朝换代,可以变易君臣之位的。
当然,变动君臣之位,在今天就是政变,政变的危害看看那些经常发生政变的国家就知道了。
所以“礼莫大户分”。
至于“分莫大乎名”,也写的非常精彩。
首先,司马光认为礼就是用来辨别贵贱、分别亲疏,将人员事物分类,处理日常事物的,但想要达到此目的,“名”,“器”的作用就显示出来了,所谓名,通俗点说,就代表官职,官职就能代表许多东西,比如“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人没有变化,但是“名”变化了,所有的一切也就改变了,比如亲疏贵贱等等;但是只有名还是不够的,还要有“器”,“器”就是用来辨别“名”的,比如仪仗、官印等等,让人一见到你的“器”,就知道你的身份职位,就知道彼此的贵贱亲疏,就可以把握交往的礼仪和尺度等等。
所以,“名”是将你从普通人中选拔出来,即“名”代表了你的特殊性,而“器”则证明了你的身份,两者缺一不可,有名无器,大家都不相信你,认为你是假的,虽然你是真的;而有器无名,大家会相信你,认为你是真的,虽然你是假的,其后果也很严重,会导致器失去权威性。
其实,在当今社会,“名”“器”依然很重要,比如一个官员上任,需要组织部门任命,给他发工作证、介绍信等等,但这还不够,还需要组织部门引荐,证明这些文件是真的,到了这一步,这名官员的身份才能得到确认。在这里,官职就是名,而工作证、介绍信就是器,但是这都太容易伪造了,所以还需要组织部门来证明,如果能够制造无法伪造的“器”,比如互联网时代,组织部门这一关也许可以省去。
但是,光有工作证和介绍信是不够的,这只在小圈子里面有效,如果出了这个圈子,其实就需要更明显的“器”,比如车牌、飞机等等,甚至还需要警卫部队等等,才能让别人知道你的身份,即“名”。
“名”,“器”是非常重要的,孔子曾经说过:“惟名与器,不可以假人!”,这句话有一个典故,司马光引用了这件事情,左传对此有详细的记载,原文如下:
卫侯使孙良夫、石稷、宁相、向禽将侵齐,与齐师遇。石子欲还,孙子曰:“不可。以师伐人,遇其师而还,将谓君何?若知不能,则如无出。今既遇矣,不如战也。”
夏有.......
石成子曰:“师败矣。子不少须,众惧尽。子丧师徒,何以复命?”皆不对。又曰:“子,国卿也。陨子,辱矣。子以众退,我此乃止。”且告车来甚众。齐师乃止,次于鞫居。
新筑人仲叔于奚救孙桓子,桓子是以免。既,卫人赏之以邑,辞。请曲县、繁缨以朝,许之。仲尼闻之曰:“惜也,不如多与之邑。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名以出信,信以守器,器以藏礼,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若以假人,与人政也。政亡,则国家从之,弗可止也已。”
大致翻译一下,非常有意思。
卫候,指的是卫穆公,名字叫遫,也有写作速的,命令孙良夫、石稷、甯相、向禽这几个人领兵进攻齐国,孙良夫就是孙桓子,桓子应该是谥号,石稷是石碏的四世孙(就是大义灭亲的那个石碏),宁相、向禽是两个人名,不详细说了。这四个人领兵进入齐国,结果遇上了齐国的军队,石稷比较清醒,想要撤退,但孙子,就是孙桓子不同意,认为“不行,国君命我们带兵讨伐敌国,遇到敌人的军队就退却,怎么向国君交代?如果知道打不过,还不如不出兵,现在既然遇上了,不如打吧。”孙桓子的话,谁也反驳不了,他说的也句句在理,国君的命令总得有交代,不打就回去,是不是太不把国君当回事了?另外,既然知道打不过,干吗要出来?既然出来了,还不如打一仗,感觉孙桓子言语之间似乎有些怨气。最终众人决定打一架。
卫人战败了。具体怎么败的,没人知道,因为左传的记载失传了。
战败之后,兵败如山倒,比较聪明的石稷又站出来说:“我军战败了,但是如果你们不稍作抵抗,大家都害怕一起跑,最终军队就要跑光了,没有了军队,你们怎么向国君复命?”这是在堵孙桓子的嘴,你不是说不打没法向国君交代,那么现在打败了,而且军队要打光了,你就有法向国君交代了?在兵败如山倒的情况下,没有人和石稷拌嘴,都不理他,然后干什么呢?继续跑呗。看到众人这样子,石稷也没办法,只好对孙桓子说:“您是国家的卿,不能落入敌手,这会是国家的耻辱,你带人继续跑吧,我来断后。”这个时候,应该是来了援军,石稷就宣布说来援的军队很多,“车来甚众”,军队士气立刻就起来了,而齐军可能也发现了这一点,就停止了追击,在鞫居驻扎下来,新筑之战就这样结束了。
新筑人来援的人叫仲叔于奚,这里要说明一下,古书中“人”“民”是不一样的,凡说到“人”,都是有身份的人,而“民”则指的是百姓,比如论语中有孔子有这样一句话:“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以爱人,使民以时!”这里的“人”和“民”就是不一样的,“人”是贵族,所以要“爱”,“民”是百姓,所以可以“使”。
因为孙桓子地位最高,仲叔于奚相当于救了孙桓子,之后卫国就要奖赏仲叔于奚,想要赏给他封邑,但仲叔于奚不要,他要什么呢?他想要“曲县、繁缨以朝”,朝就是朝见,这里应该指的是朝见周天子,那么“曲县、繁缨”是什么呢?县通悬,指钟、磬之类乐器悬挂于架,天子四面悬挂,叫“宫悬”,象征宫殿四面有墙;而诸侯,则要去掉南面的乐器,叫“轩悬”,轩是一种有帷幔的车,专供贵族乘用,三面挂就形成一个弯曲,所以也叫曲悬,即曲县;至于大夫只能两面悬挂,叫“判悬”;士只能东面或阶间悬挂,叫“特悬”,从这里可以看出,士和大夫还不是一个意思,有一定的区别。至于“繁缨”,则是马身上的装饰,代表一定的贵族身份,具体就不详细说了,周礼上有详细的记载。
从上面的叙述看出,仲叔于奚最多应该是个士,肯定不是大夫,否则文中会说明,他只有资格挂一面,但是要求卫国将诸侯的“曲悬”借给他用用,这是非常僭越的行为,因为在古代那个资讯不发达,而且也没有相片的时代,周天子只能按照你的仪仗来判断你的身份,有了“曲县、繁缨”,周天子只能认为你就是诸侯,会以诸侯之礼待之,甚至赏赐也会按照诸侯的标准,这无疑是非常严重的政治事件,如果周天子不知道还好,如果知道了,恐怕会认为卫国非常失礼,不过很可惜,卫国人觉得无所谓,就给他了。
孔子认为,这很不恰当,不如多给仲叔于奚几处封邑,不应该给他“曲县、繁缨”,当然仲叔于奚的行为并不会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但是如果这种事情发生的次数太多,那么“曲县、繁缨”的权威性就会受到质疑,某种程度上,就相当于官印、官服、仪仗被借给别人,或者尚方宝剑借给别人,很容易酿成祸患,同时也会让百姓对政府的权威性产生怀疑,进而造成更大的乱子。
孔子说:“可惜了,不如多给他封邑,名和器,是不能借给人的,这是国君专用的。名代表着某种威信,有了威信,才能维持所得仪仗,仪仗代表着礼,即身份,在身份的基础上做该做的事情,做该做的事情就会产生大众之利,这些利可以安抚百姓,这是政治中不可逾越的大节。如果借给别人,就相当于失去了正当性(合法性),没有了正当合法性,那么国家就会灭亡,这个过程无法阻止。”
之后,司马光又举了孔子的例子,原文在《论语》《孔子家语》都有记载,大致意思是,卫出公希望孔子主政,孔子认为要先正名,否则老百姓不知道该怎么办。这里面的“名”有两种解释,一种是“父子之名”,就是父子谁说了算;一种是“百事之名”,就是将政事分类,百姓分群,确定各自的职权范围,换句话说,就是确定什么事情什么人能干,什么人不能干。这两种解释乍看起来差别很大,但实际来说,差别并不大,想要搞明白这一点,需要看一下史实。
前面卫孙桓子的事情过去50年后,卫国的国君叫卫灵公,从政治上讲卫灵公是个比较有作为的国君,但在私德方面,就不太检点,为人所诟病。韩非子曾经在《说难》中描述过一个事情,卫灵公有一个男宠叫弥子瑕,弥子瑕私用君主的车马,将咬过一口的桃分给卫灵公吃,在弥子瑕得宠的时候,卫灵公说他做得对,等到弥子瑕色衰爱弛,得罪了卫灵公时,卫灵公却对“私车,分桃”两家事情进行秋后算账。另外,卫灵公还娶了一个美貌女子,叫南子,她原是宋国公主,后来嫁给卫灵公,不久又和卫灵公的男宠公子朝(宋国的公子)私通,这两个人都是宋国人,一个公主,一个公子,可能属于旧情复燃吧。南子的名声非常不好,孔子周游列国到卫国的时候,南子要召见孔子,孔子去了,引起了子路的不满,孔子不得发誓说,自己是不得已的,从这里可以看出南子名声很差。
卫灵公有个太子叫蒯聩,想刺杀南子,没有成功,南子告诉了卫灵公,蒯聩害怕,逃亡到宋国,卫灵公死后,南子按照其遗愿立公子郢,但是公子郢拒绝了,南子只好立蒯聩的儿子輒为太子,就是卫出公。
这个卫出公很有意思,曾经两次出奔,第一次回来继续当国君,第二次被臣民拒绝,死在越国。
卫出公当了十三年国君,他的父亲蒯聩在晋国赵鞅的支持下杀回来了,这就产生了一个道德冲突的问题,父亲是以前的太子,儿子是现在的国君,父亲抢儿子的位置,儿子应不应该给?
这件事情的结果是出公真的出奔了,直到四年后才回来,当时其父亲庄公已经死了。
这个卫出公就是要问政于孔子的卫君,不过按照《论语》的说法,是子路替卫出公问的,因为子路当时在卫国当将军,也就是卫出公的臣子,《论语》原文如下:
子路曰:“卫君待子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后世之人一直在争论到底正的什么名?这个也确实很难说清楚,个人认为孔子并不想为卫君效力,因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孔子认为如果卫君不把父子争位这个事情捋清楚,根本就没法干事情,最后就会“民无所措手足”,就是老百姓都不知道手脚往哪里放了,虽然夸张了点,但确实如此,儿子当国君,父亲来了,打还是不打?打赢了难办,打输了也难办!但这个问题怎么才能捋顺,孔子没有明说,导致后人众说纷纭,有人认为孔子是让卫出公让位,有人反对,认为让你来帮忙,你让人家让位,没有你这么办事的。后来王阳明提出一种看法,就是卫出公让位,迎回父亲,让其即位,这样庄公即使即位,也会感念儿子,将来会传给儿子,或者卫庄公非常感动,自动退让,做太上君,或者卫国百姓感念卫出公的仁德,拥护他为国君,其父亲自然退让等等。
其实,王阳明的说法,看上去很美好,但现实中很难执行,如果父亲卫庄公不感念儿子的情分,怎么办?事实是,卫庄公赶走儿子后,曾经想杀掉群臣,因为当年就是他们拒绝了自己,导致自己无法回国,其实他儿子刚即位的时候,他就想回来,结果没成功,后来在晋国权臣赵鞅的支持下,才成功回国。看到卫庄公磨刀霍霍,群臣害怕了,打算造反,卫庄公也害怕了,所以才放弃了这种想法。
卫庄公在位三年,工匠造反,后来被戎人所杀。
从卫庄公的结局来看,王阳明的想法有点抛媚眼给瞎子看的意思。
卫庄公、卫出公这对父子争位,导致了卫国长期的内乱,总结这段教训,大部分人都同意孔子的说法,要正名,然后名正言顺,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至于怎么正名,在这里孔子没有说明白,也许孔子也觉的这事太难办,也没有好的解决办法。而子路同样没搞明白,没有抽身出来,最后在卫庄公回国争位的过程中战死了,非常可惜。
综上所述,孔子认为,“名”“器”如果借给别人,就会影响其权威性,如果“名”代表的权力很大,那么政权、国家都有可能颠覆,就比如权臣秉政,或者后宫干政,国家鲜有不动乱的;同样,即使有“名”,但不够“正”,什么叫正呢?通俗点说,就是要获得一定程度的认同,这种认同也分两种,一种是声望,一种是实力,声望和实力缺一不可。
但是,“名器”虽然很重要,但当事人往往不觉得重要,经常随意处置,司马光老先生表示了深深的担忧。因为事情发展,都是发展于弱小,而显著于强大,只不过等到强大时,再想处置就晚了。所以古人见微知著,比如《周易》坤卦的爻辞“履霜坚冰至”,以及《尚书》所谓的“一日二日万几”,就是著名的例子,履霜坚冰至,就是看到秋天的霜,就知道冬天要来了,冰天雪地的日子不远了,霜的危害并不大,但冰雪的危害就太大了,如果不早做筹谋,事到临头就会酿成惨剧;而“一日二日万几”出自《虞书·皋陶谟》,原文是:“无教逸欲有邦。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万几。”指的治理国家的人不要贪图安逸和私欲,要兢兢业业,因为每天的情况都变化万端。这些微小的事情,可能就是将来蓬勃发展的萌芽,所以要非常警惕才行啊!
所以,分莫大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