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不打烊

我看过很多遍《甄嬛传》,注意我说的是很多遍。

中华文字博大精深,所以用每个字都要谨慎。我本来想说自己看了三遍《甄嬛传》,因为众所周知“三”在文言里是个虚数,是“多”的意思。初中课本就讲过很多关于“三”的例子。如“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三夜频梦君,情亲见君意”等。但实际上我可能看过不止三遍,所以,我想用“多”来表达。可“三”这个数看起来一点都不震撼,我只能说古人真的是好低调。

当然我也想过说自己看过万遍《甄嬛传》,但事实上,这个世界上很少有事物能超过“万”,但古诗里铺天盖地都是“万”,例如“一片孤城万仞山”、“与人万里长相随”等,这些不过是诗人们想用一个夸张的数字来表达自己的感慨而已。在我心中,我看《甄嬛传》的遍数,何止万啊!不过这个数字看起来太玄乎,自然不敢用这个字,说起来古人也会有所浮夸的时候吧。

所以最后我还是老老实实的用了“很多”这个词。

那么我为什么看了那么多遍《甄嬛传》呢?

初次看时可能只是因为喜欢孙俪,第二次看因为明清历史,第三次看喜欢剧中的说话方式,如今再看时我却是因为诗歌。

当然我也知道《甄嬛传》里提及的诗歌都非作者原创,在这一点上,自然无法与名著之一的《红楼梦》相较。可世界上没有第二个曹雪芹,当然也不会有第二部《红楼梦》。不过,跟其他古装电视剧为了假装有文化动辄就拿李、杜、白的名篇来拉郎配相比,《甄嬛传》里用诗之考究,就不知道要甩出他们多少条街了。

我先随便举几个例子。

01

  “玉楼金阙慵归去,且插梅花醉洛阳”。

余氏这个no zuo no die的标志性人物,在除夕夜看到了倚梅园里发生的一切。然后借着偷听来的“逆风如解意,容易莫摧残”这句诗,把茶碗儿端到了皇上跟前。

皇上在得了这个美人后,迫不及待把她带入寝殿,边走边说“玉楼金阙慵归去,且插梅花醉洛阳”。

我有感于此句的意境特查了查这句诗的出处,此句出自北宋朱敦儒的《鹧鸪天·西都作》。朱敦儒一生清高,常以梅花自诩,不与群芳争艳。

可四郎想做皇帝。关于四皇子胤禛与九子夺嫡的故事不用我多说,大家都门儿清。多少古装剧都是拿清朝这点破事做的文章。但四郎也多次表达过做皇帝累,累于朝政,也累于后宫。因此当他不是因为政治、不是因为皇嗣、不是因为太后之命而在倚梅园偶得一位颇通诗书的佳人时,吟一句看淡江山,只求梅花,也是理所应当真性情。我理解雍正所处境地,自然觉得此句用在这里真的是妙哉。

其实这句词也能暴露余氏是个冒牌货,只是那会的雍正没看出来。

四郎吟着这句词走了,这分明是示意要余氏跟过去,“梅花”在这里指的就是她这位刚得的佳人。可余氏一介倚梅园宫女,还是年三十需要守夜的次等宫女,她哪里懂这个,愣头愣脑戳在那,让读懂了诗的观众看在眼里。

当然,那时还有十七爷在。老十七从余氏的言谈举止发现这女子应该不是除夕夜倚梅园的那一位。但他也不拆穿。毕竟皇帝喜欢谁都不干他的事。皇上走后,老十七对余氏说:“姑娘不懂这诗吗?这是李白的诗。皇上喜欢李白的诗。”一句话,验出了余氏的真伪,还为苏培盛指点了迷津。

这句诗放在这里实属妙哉,编者给十七爷安排的台词也都是学问,不得不说,行家呀。

02

“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

当皇上问沈眉庄为什么喜欢菊花时,她用这句诗回答皇上。

这首诗后来我查过是南宋诗人郑思肖的《寒菊》。这首咏物诗,以寒菊象征忠于大宋决不向元朝俯首的凛然气节。“香”,喻指高洁的民族情操,“北风”,双关语,暗示北方来的蒙古统治者。

沈眉庄把这句诗用在这里可能在表达她喜欢菊花的气节,可如今想来这句诗足以暗示她活不到结局。

沈眉庄心中的大宋朝无疑就是两个字——爱情。富庶繁华,国泰民安,自然是爱情绵延的前提。可是,沈眉庄根本不可能从雍正那里得到爱情。这一悲剧的始作俑者叫做封建,并且我猜测《甄嬛传》的主题应该就是反封建。可是没有一场革命不会有牺牲。沈眉庄在存菊堂前高呼爱情至上时,那样子像极了碉堡下的董存瑞,他们一样,都是革命的牺牲者。郑思肖誓言“何曾吹落北风中”,表达必胜决心,可南宋还是倒在了蒙古人的铁蹄下,所以沈眉庄的结局就可想而知了。

因而,我认为这句诗用在这里注定了沈眉庄的性情,性情又注定了她的命运。感觉有些像《红楼梦》里的人物判词,只有认真品读后细细回味,才觉得这一层牵连实在太妙。

03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而可以死,死可以生”

我打赌,甄嬛爱上老十七应该就是在那一次。沈眉庄因假孕一事被禁足,甄嬛玩了一出瞒天过海+调虎离山+声东击西=去看好姐妹,开溜时却险些被侍卫看见,幸运的是,途中遇到了老十七。两人在小船上黑灯瞎火谈人生,谈理想,谈爱情,然后,顺理成章互相爱慕。我像只鱼儿在荷塘,等你宛在水中央。所以说爱情产生对环境的要求极高。

这一句诗我查到的出处是明代汤显祖的《牡丹亭》。《牡丹亭》又名《还魂记》,讲的是一个与生死有关的爱情故事。概括起来说就是杜丽娘因梦见情人,情陷相思而死,又因在冥冥中向情人求救而生,一切都归结为一个巧字。

书里那样写,故事是不是真的我不得而知,总之就是说,甄嬛和十七爷因为一个“巧”字。

他两初见时是在温宜周岁宴会,老十七的一曲长相守配上沈眉庄的长相思,加之安陵容高歌一曲,足以把甄嬛的《惊鸿舞》彰显的美轮美奂。虽说是新嫂,身份有别。可是十七爷既然饮的是西域进贡的玫瑰醉,自然把礼数什么的都忘干净了,再说,众所周知,老十七是整个王官贵族最不羁的人。那么像“我的鞋袜湿了,正在换呢”、“贱命恐污了王爷尊耳”,这样能唬得了雍正的话当然唬不了他。可是红颜未老恩先断,爱情在帝王身上便不再是爱情。只能说,他两的爱情是王菲的“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对,就是这么巧。

04

“掌上珊瑚怜不得,却教移作向阳花”

甄嬛产下龙凤胎。公主阿哥的满月与甄嬛的册封礼在同一天,设宴庆贺,老十七却没到场。回到自家宫里,主仆几人归置贺礼,有三件入了槿汐的法眼。竹骨扇,僻毒筷,还有老十七送的珊瑚手钏。嬛嬛看着这手钏,吟了这句诗。

我个人认为这句诗放到剧里有点冒险。因为我查过这句是清初诗人吴伟业写顺治皇帝和董鄂妃的诗。顺治帝,雍正的爷爷。还好当时宫里都是甄嬛自己人,否则要是传出去,我猜皇后又要给甄嬛扣上对顺治爷大不敬之类的罪名。

甄嬛吟诵这句诗,这句诗的意思是:美丽的珊瑚,捧在掌上无限怜爱,但终究不是自己的。它迟早会被移到更高的宫殿里,养作向阳的花朵,成为他人的宠物。

可能甄嬛想说她自己就是老十七的玉树珊瑚吧。

你还记得两人在湖心小船里聊天那次吗?老十七用西施比拟甄嬛,甄嬛大怒。她说范蠡将心爱之人西施奉于吴王,是何等薄情。

谁知一语成谶,造化弄人。最终她和老十七不也上演了西施的戏码么?

总有人跟我说,《甄嬛传》的书比电视剧好看。我不这么认为。当然我先承认我没看过《甄嬛传》的原著。虽然有人会反驳我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可是我就是想不通同是一出戏,有什么好比的。就比方说我自己,是写字的时候好看,还是说话的时候好看?

各有各的妙处,如何比较。

但如果真的要比一比,我只说一句话。小说版《甄嬛传》在中国小说史上只是沧海一粟,但电视剧版的《甄嬛传》在中国电视剧史上,却是一座丰碑。

我看过的古装剧中,没有哪个可以把台词处理的那么精巧,没有哪个剧可以比拟《甄嬛传》的妙处。

当然以上纯属我个人想法,如有相同之处,不胜荣幸,若与你意见不合,请你勿开尊口,取关即可。

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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