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

故事的叙述开始于一封信,一个多年未见的好友的一封信,信中表示自己癌症晚期,将时日无多,大概是临走之前和好友的告别。哈罗德收到来信后回了一张明信片,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经过多个邮筒都不想把信就这么寄出去,在加油站的时候遇到一个女孩,说自己的阿姨患了癌症,自己徒步去看她云云,于是垂垂老矣的哈罗德决定踏上这条路,他以为当他徒步走到627英里之外的医院时,好友能痊愈。这里和《月亮与六便士》有相同之处,仿佛受到什么感召,就做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决定。很多时候那些看似伟大或者与众不同的行为一开始仅仅是因为冲动,到后来走着走着你也很难说到底是什么支撑着你走了那么久,反正就是坚持下来了。在途中遇到很多受这种“朝圣”行为感动的人,于是加入进来,有了媒体的大肆宣扬,做了一些有特殊意义的纪念物品,可其实很多真正有意义的东西是不需要刻意彰显的,有时这种人为的笨拙会破坏那种庄严的感受。

哈罗德的行动始于一时冲动,在加油站女孩的激励之下,做出了这样一个惊人的决定。他的出发点是为好友做些什么,更精准地说是为了挽回好友的生命,其实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存在的,人的固执的可怕性就在于一旦你头脑发热决定做什么并一头扎进去的时候,你已经不会用理智去考虑问题了,即使你根本不相信一些神秘力量的存在,可你的行为却在印证它的存在。“他们都看见了他的帆布鞋,听过了他说的话,却用心说服了理性,选择忽略一切证据,去期待一种比不言自明的现实更大、更疯狂也更美好的可能性“,对于一些美好得近乎无望的东西,人们可能不会轻易去尝试,但是有时会把希望寄托于同样有这种想法的人身上,一方面并不相信”奇迹“的存在,可又那么期待对方打破自己的既有判断,当然这一切都建立在自己不是那个要历尽千辛万苦路去完成一个自己都不太相信的事情上。其实加油站女孩的阿姨几年前就去世了不是么?

哈罗德真正投入这件事情是在发现自己已经在做,并且别人看见他在做的时候。有些时候人就是那么奇怪,自己放出一个口号,可能当时也不过是一时激情燃起,等有人关注起这个事情的时候便意识到原来自己是在做这样一件事情的,于是仿佛成为自己的义务一般。可这个时候也只是真正在做而已,更多的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再过一段时间,终于渐入佳境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必须尽可能多地谢绝一切外在力量的帮助,徒步走去医院才能救她“。然而事情是不会这么一帆风顺的,故事里的情况和我们现在多么相似啊,本来一个人默默地做着一件自己看来应该坚持的事情而已,媒体出现的时候便把它放大,伟大得自己都不认识了,不知道这到底还是不是自己要做的事情。当中途有一群”朝圣者“加入的时候,哈罗德的进度明显被拖慢,他们甚至成为他的负担,可他一点儿也不想要拒绝他们的好意,于是就依照他们的情况任由步伐迟缓下去。《阿甘正传》中,阿甘也有了一群追随者,我不太记得最后有多少人一起到最后,但故事里的这群人最后以一种很快的方式到了医院,拖着一波记者,当然没能见到患者。一开始都说自己被哈罗德感动,于是帮他一起祈祷,见鬼去吧,不过是一群毫无想法的人看似顿悟的转变实则仍然做着对自己来说毫无意义的事情。其中有一个人倒是可以说是有所收获的,不同于他人的不告而别,告别之后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尝试和前男友复合。无法说她这种做法对不对,但是当做出一个超乎平常的决定时,总得带来点什么变化呀!

这一路,与其说是挽回好友,不如说是拯救自己来得更贴切。“他不再需要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一路上他不断地想起自己与妻子莫琳婚后越走越远、形同陌路的夫妻生活,想起那个自己不够尽心却已经离自己远去的儿子,想起年少时母亲的出走和父亲的酗酒。过去的哈罗德从来不会谈论这些事情,甚至连回忆都是一种苦痛,可在这条朝圣的路上,他那么自然而然地想起这些情景,慢慢地能深入思考,后来愿意面对自己或愧疚或遗憾或自责或后悔的情绪,在这条孤独的路上,他在帆布鞋的印记下清晰地看到过去,然后开始勇敢面对自己的情绪和情感。戴维是他一路上想起最多的,一开始我以为戴维一定是去世了,可作者的叙述方式或者说译者的表达方式将我引入了一个误区——他们的儿子戴维并没有死,只是年轻时起了冲突离开了这个家却仍然和母亲保持着联系,而哈罗德则在这个家庭中处于一个角落的位置,体会不到亲情。当哈罗德可以直视过去的时候,这条朝圣的路已然走了一大段。

这一路,哈罗德也在不断地寻找自己。一个老年人,跨上这样一条路需要莫大的勇气,他是很有可能死在路上的,好在路上并没有什么凶险。表面上看起来,他的腿、脚都受了伤,他疲惫不堪,但是他的精神却很好。“他发现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事实上,我们真的应该尝试着脱离舒适圈去看一看,如果时运不齐,可能会挂掉,但是一般情况下,不会那么容易结束的,而一旦开始,那种新奇可能就让人不太想停下来。当然不会一路都毫无动摇,但是如果尝试着做这样一件有些挑战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的事情,个人的精神和心态上会有不少的收获。原来生活中平淡无奇的陌生人都能激发你写点东西的灵感,在与他人交流的过程中你感觉体内发生了不一样的变化,你看着任何不起眼的事情都能有一种想要哼歌吹口哨的冲动。

这一路,哈罗德有了很多往常不曾有过的体会。“哈罗德无法再否认其实一路上见过的每个陌生虽然是独特的,却又是一样的,这就是人生的两难”,人是共性与个性统一的个体,有时看到更多的是共通之处,有时更多着眼于独特之处。“他觉得自己既超然于物外,又是眼前世界的一部分,既和他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又不过是个匆匆过客”,大部分时候都是在认真而投入地生活的,毕竟我们原来就属于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可既然世界那么大我们那么渺小,偶尔剥离出来旁观对于大局也并无影响,倒是有几分好玩儿。“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付出和接受也不见得就是一个失一个得的定性,两者同样需要勇气,二者都在失去点东西也都在得到点东西。“只要你停下来听一听,莫琳,你就会发现其实没有什么人是可怕的”,生活中难免有些东西会让人想逃避,但其实不是它的错,而是自己内心没有可以稳得住自己的东西,当这外物出现时便轻而易举地将它推上罪魁祸首的宝座。“我并没比谁好,真的。谁都可以做我做的事。但人一定要放手。刚开始我也不懂这一点,但现在我知道了。要放开你以为自己离不开的东西,像钱啊、银行卡啊、手机啊、地图之类”,有时放掉才会得到吧,问题在于,我们现在放不掉的实在太多了,我有个初步的想法,以后周末一定要让自己出门,去看看风景或者看看书都可以,但必须不带手机。不知道这个想法什么时候会开始实行。

这本小说比前段时间看的《偷影子的人》什么的更能打动我,或许和主人公的年纪也有关系。是人,总会有点想法,说得好听一些就是梦想。我仔细想了一下,那种坚持不断的挂在心头的状态已经很久不曾出现了。对于现在的我而言,没有什么东西是时刻不停地提着的,当我坚持不下去的时候那个冒出来推着我继续走的东西,大概就是所谓的梦想或者信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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