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可爱的客户A,因为社保卡给父亲买过药,投保重疾险被拒保了...扎心
这个年也因为被拒保的这件事为难了很久,虽然已尽力,但还是心里别扭。所以今天来讲一下社保卡外借的这个情况了,小伙伴们搬凳子坐好咯~
(文章中会用三个客户的情况举例,这里分为ABC)
一、为什么社保卡不能借给别人呢?
其实在中国的询问告知中,并没有问到社保卡是否外借过,但为什么要这么重视呢?
1.在有关法条中,明确的说明了外借的处罚措施。
因为社保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保卡里除了本人账户,还有一部分是社会统筹,而这部分用大白话来说,就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政府统一征收、统一管理、在属地范围内统一调剂使用,是证明持卡人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
禁止借出就是为了防止出现人人为我而我不为人人的情况,不该享受权利的人享受了大家的劳动成果。
这些并不是说说而已哦,《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和八十八条就是专门针对机构和个人的处罚措施。
机构:退回骗取社保金,交骗取金额的2-5倍惩罚金。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个人:退回骗取社保金,交骗取金额的2-5倍惩罚金。
2.社保卡外借会导致保险公司理赔受阻。
之前一篇文章有说过,保险公司在做理赔调查的时候,被保险人的社保卡和身份证的记录也是其一部分,所以这关系到被保险人是否有带病投保、蓄意骗保的可能!
虽然保险公司有钱,虽然一张保单的保额对保险公司来说很少,但有一就有二,架不住多来几次啊!
3. 社保卡家庭共享
相信一些朋友也了解过一些关于社保卡家庭共享的,这里只能片面的说一下能给直系亲属买药的情况:
①. 并不是一张卡全家随便用,不管门诊、拿药、住院都可以随便嚯嚯的。
②. 需要授权绑定亲属的社保卡,供近亲使用。岳父岳母公公婆婆不属于近亲。
③. 所有互相绑定的亲属,都必须交了社保。(上下文吻合的不得了)
④. 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门诊医疗费用,还是得刷自己的社保卡,如果里面钱不够,可以从授权者社保卡历年结余中扣除。
⑤. 全国社保统筹基金分布不均匀,无法做到全国普及。
问题是这里从社保卡授权者卡里扣除的除了本次药费,那么购药记录还是在本人卡上,并不在亲属的社保卡记录里。
大写的尴尬...
二、好,来说说通常大家都会用社保卡来搞什么幺蛾子吧。
1. 用社保卡去药店给他人买药
这个现象太正常不过,比如父母行动不便、孩子年幼、家人卧病在床,都可能促使该情况的形成。
曾经易保君一个四川的客户B用自己的社保卡给父亲买过降压药,我让她去社保网查询一下购买记录,只查询到了时间、地点、药店名字、金额,但没有药名。这个我问过保险公司的老师,得知的结果是保险公司是有可能查到购买药品的具体时间、药店、药名等。
虽然不是说每个客户都有被保险公司彻查的“待遇”,但能避免的还是避免掉。
2. 用社保卡去医院给他人开药
这个问题就严重一些了好吗!社保卡在医院开药是一定会记录在及的社保账户下的,如果只是一些小打小闹还好,但如果是治疗胃炎、降压、控制血糖等药物,则影响就大的多了,我询问多家保险公司,绝大多数公司给到的结论是:算自己的!
开头我提到的客户A,就是因为在医院用自己的社保卡给父亲开了抗肿瘤药物。投保重疾险之前,我让她准备了近几天全面的体检报告,来证明不是自己用药,即便如此还是被无情的拒保了。
3. 借用他人的社保卡进行就医
这个是最严重的,都算会记录在社保账户。
万一检查出来什么脂肪肝、乙肝、糖尿病、高血压,这些全部算在持卡人身上。如果再有相关的购药记录,双buff加持,想证明不是自己的锅都难!
因为有明确的规定社保卡不能外借,所以即便当时医生明知是借用的社保卡,后也无法替持卡人证清白。毕竟饭碗还是要保的。
而且像高血压、糖尿病这类疾病,通过药物和辅助治疗是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控制的,即便在投保时递交的资料是正常的,但保险公司无法明确的判断出被保险人是否真正患有社保卡记录的疾病。所以有些即使可以核保的保险公司,要求的自证资料也是相当多
三、我想说
客户C让我对他的家庭情况记的尤为清楚:30多岁的他,家庭支柱,妻子患癌静修,孩子未成年,四个老人需要赡养。
他跟我说:“我现在是家里唯一的收入,我还希望能多拼几年,也希望保险能为我解除后顾之忧。”
没有另外一个经济收入,他在家便在。
他本身身体健康,但假设他和客户B一样用自己的社保卡给家人买过药、甚至看过病,导致自己无法正常购买保险,怎么办呢?
人重病或者死亡,也算作一种经济损失,至于谁才是家里的主要负责人?
不多谈,你心里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