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湖南经济电视台推出了大陆第一档有较大影响力的选秀节目,叫做《明星学院》。来自全国各地的选手经过层层选拔后,产生角逐最终总冠军的12强,入住长沙世界之窗的天鹅湖城堡接受封闭式训练,观众也可以通过直播看到他们训练、生活和比赛的方方面面。这个节目只举办了两届,主要面向省内的观众,算是之后“超女”和“快男”的试水,其中的大部分参赛者后来都没能大火,如今基本已经淡出或是转行。唯一的例外是第二届的季军,当时只有14岁的一个男生,在三年后他只身前往韩国成为练习生,又熬过了四年成功以男团成员身份出道,并在归国之后人气火爆至今,他的名字叫张艺兴。
14年后,《偶像练习生》和《创造101》的热播,让观众和资本同时看到了一股新的浪潮。只是经过了这么多年的成长与变革,这个产业似乎仍然在原地摸索,虽然从来都不缺流量和话题,却始终没有找寻到最适合自己的路线与模式,也没有构建起完整而健全的工业化产业体系。《创造101》比赛结束之后,成团至今暴露出来了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的根源其实都可以从产业的视角去找到答案。
我们暂且只来分析其中的一个角度,那就是职业偶像的定义本身。简而言之,大陆至今的选秀节目到底有没有培养出真正的偶像?这样的培养能不能被复制并形成产业化模式?我们能不能直接向偶像行业最发达的日韩市场学习并照搬其模式?以及,中国到底有没有真正的“idol”?
偶像与模式
要回答这些问题,绕不开一个最基本的定义——什么是偶像。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话题,这里只讨论其中一个最狭义的部分,就是明确区分于歌手和演员的,以日韩偶像为代表的,职业“爱豆(idol)”。虽然在发展成熟之后形成了一个单独的行业,但偶像最初都是诞生于影视和音乐行业的,是后二者的衍生品。日本早期的偶像本来就是出色的演员和歌姬,韩国的出道偶像们也都是经过长期专业训练的演艺基本功出众的艺人。随后经过漫长的发展,形成了韩国的“制造业”练习生模式与日本的“服务业”养成系模式(参见《偶像AKB48专题15:日本偶像与AKB商业模式的变革》),这两种模式都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快不起来。了解韩国娱乐圈的人都知道,一般偶像在出道前要经历漫长的练习生生涯,训练艰苦,竞争残酷,即便如此,最后能成功出道并大火的几率也异常之低。日本偶像更是直接选择展示成员的成长,成立即出道,整个偶像生涯过程本身就是演出,他们真正长大成熟之后反而会要从偶像团体毕业离开。
对比国内,首先已经失去了前者诞生的时机,也就是所谓“出道”的定义。如今的偶像早已不再是从优秀的演员和歌手中诞生,恰恰相反,是先有资本运作将新人捧红,积攒人气成为偶像,然后再让偶像出歌或参演影视作品,通过粉丝经济收回利润。于是,韩国的练习生模式首先就变得不再适合——即使小年轻们本身能够吃得了苦,可以接受长达数年默默无闻的艰苦训练,其背后的资本也不会允许这样风险极高且产出不明的“慢热”模式。这也正是《创造101》当初并行制协议与日后爆发矛盾的伏笔——经纪公司完全等不起。乐华算是国内成立较早,获得投资较大的偶像经纪公司,但他们依旧不敢将赌注全部押在平台和节目的流量上。“101”的大获成功并不是在成熟完善的娱乐工业体系下实现的、可以预见的规范化运行模式,除了命名授权,整个节目背后的运营都充斥着大量急功近利的浮躁与混乱。
那么学习日本,将养成的过程展示出来作为卖点,如何呢?更加不行,因为烧不起那个钱。如果把《创造101》的节目时长从两个月拉伸到两年,肯定无法保持如此高的热度,反而会遇到更多的麻烦。“养成系”模式没有成熟的盈利体系和稳定的受众市场是不可能长久运转的,国内目前做得最好的SNH48也只是做到了活下去,远远没有重现AKB48的奇迹。如果不走48系的路线,长期的偶像养成靠什么赚钱?短信投票?这只会在短期的比赛中有吸引力。演戏和唱歌更不可能,这一点下面再提,实际上,唯一的出路只有综艺,可综艺偏偏是个极度烧钱而非挣钱的项目。在这种情况下,所有人都等不了,必须用最快的方式打造出“爆款”。AKB48的“学校制”难以实现,只能走短期的“比赛制”,通过一次性的选秀节目让偶像迅速蹿红,即使付出的代价可能是“出道即巅峰”。
偶像与演员
国内偶像的定位模糊不仅体现在诞生,还体现在出道之后。作为偶像,他们能干什么?为数不多的选择只剩下拍戏。这也几乎是当下偶像们对于捧红自己的资本最有效率的回报。人们经常吐槽“小鲜肉”与“花瓶”等演技糟糕的流量偶像霸占了荧幕,但他们确实别无选择。身为偶像的最大竞争力,就是能号召粉丝贡献电影票房和收视率。对于真正与演员严格区分开来的职业偶像,形容其业务能力的确实就不是演技,而是“偶像力”。演员在演戏时需要去扮演别人,因此角色就是演员的“人设”,他们售卖的是剧中角色的人设。只是这种人设可以有很多,而且演员演技的高超正是体现在对于这种人设的完美演绎和切换;而偶像本身就已经是在扮演自己被设定好的人设,所谓偶像力就是对于自己人设的演绎,他们售卖的是自己,这个人设当然也包括“正在演戏的自己”。这就注定会造成矛盾和混乱——好的演员应该让观众忘记自己的存在,只记住角色;但是偶像却正好相反,他们是要通过这个角色让观众记住自己。偶像们为了利益,必须去演戏;但演戏又会天然破坏他们作为偶像的人设。当从职业演员的视角来看待他们时,观众就会产生“实力派”和“偶像派”的不同看法,后者或多或少都带有贬义。这正是因为没有职业偶像的概念,所以大众对于这种“偶像力”的业务评判无从谈起,从而只能统一用演员的标准来要求偶像。如此一来,除了极少数真正实力出众者能够借此成功转型,“不会演戏”、“业务能力不行”反倒会成为拖累大部分偶像的一种人设——尽管按照职业偶像的定义来看这些并不是他们的真正业务。
偶像与歌手
既然演戏这么难,那么走歌手路线如何呢?更难。这方面偶像们自己倒是没有太多责任,主要是国内大环境所致。日韩都存在着非常成熟且严格的版权制度,日本更是有着全球第二大的音乐唱片市场和权威的排行榜体系,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今天,其实体唱片销量依旧占据着极高比例。而在国内,即使偶像可以靠着粉丝的支持获得看起来还不错的销量数据,但是本质上仍属于“自欺欺人”,做音乐依旧是最亏钱的行为。AKB48能成为千万销量的国民女团,是靠着庞大的正版市场,即使通过握手会和总选举赚得的远要更多,她们也绝对不会放弃音乐本身,这是身为偶像歌手的正统身份的基础。但是中国没有秋元康,也没有相似的市场土壤,连本职歌手们都难有出头之日,偶像更不可能指望靠音乐来挣钱。没有成熟的市场就更不可能有成熟的榜单,粉丝们的所谓“打榜”终究也只是内部的自我狂欢,而无法帮助偶像们获得真正的大众市场认可。
“演员和偶像是两个不同的物种,但是为什么他(偶像)今天冲进去抢你(演员)的钱?他没有办法,音乐市场挣不到钱。权志龙一定不会演戏,没必要,他的音乐市场是赚钱的,而且演戏是破人设的。”
——知名经纪人纪翔
偶像与粉丝
到最后,国内偶像们只剩下了一种最挣钱的方案——粉丝经济。这也导致了一个最为奇妙的现象:14年过去了,国内选秀节目的本质并没有得到进化,真正的职业偶像也没能诞生,市场依旧一片混乱,但惟独粉丝们进步最快,“粉丝行业”变成了最接近甚至超越日韩市场的那一个。拉票、集资、控评、安利、应援、打榜、宣传……职业粉丝们表现出来的团队执行力让一般人都感到咋舌,随着“101”等节目的火爆也让更多人了解到了饭圈文化内部的种种细节。如今的追星族们早就不是过去看看演唱会买买碟那么简单,对偶像如数家珍只是起码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参与到各类活动中去。仔细一想背后的原因也很简单,正是因为行业本身的不成熟,才让粉丝们跃跃欲试,希望尽己所能地去为偶像做更多事情。演技好不好,歌唱得如何这种事情粉丝帮不上忙,但是他们可以投票打榜,可以刷收视率冲销量,以此来间接证明偶像的实力。
粉丝们经常说到的“带货能力” ,其实就是对于这个逻辑最简明的外显。有趣的是,它真正运转的模式可能与粉丝自己所想有所出入——两件同档次的商品,一个有自己喜欢的偶像代言,那么粉丝毫无疑问会选择这个。如果是两件不同级别的商品,假设A因为质量或性价比等原因而购买吸引力远高于B,可偶像代言的偏偏是B,那么粉丝视“饭偶像”的程度而言就会产生犹豫,也可能为了实际考虑而选择A商品。当然,现实中商家并不会钻这个牛角尖,他们要做的只是让粉丝进行一个“控制了其他变量”的横向比较,偶像代言不会影响手机的功能和饮料的口味,粉丝面对一样的东西,肯定偏向于选自己偶像代言的那一个。但是对于“路人”而言,这种因素对于选择的影响其实微乎其微,正因为代言不涉及商品本身的性质差异,他们也就不太会对此在意。换言之,饭圈文化中的“带货能力”本意是指偶像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代言商品带来的选择加成,而实际上却大都只是粉丝们自己的忠诚程度与行动力的体现,这种带货能力只局限在了自己饭圈内部。
许多人都听说过IT行业的“摩尔定律”,它是英特尔(Intel)创始人戈登·摩尔的一个著名预言——“当价格不变时,集成电路上可容纳的元器件的数目每隔18至24个月便会增加一倍,其性能也将提升一倍。”显而易见,摩尔定律严格而言并非一条客观真理,而是一种推测,归纳了信息技术进步的速度。真正对于市场起作用的,其实是另一条不那么出名的定律——“安迪-比尔定律”。其原话是“Andy gives, Bill takes away.”,其中给予的安迪是指英特尔前CEO安迪·格鲁夫,而拿走的比尔正是大名鼎鼎的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根据摩尔定律,用户只要等一年半就能以一半的价格用上同样性能的硬件,对于硬件升级的需求也就变得不那么迫切了。因此,微软的操作系统和软件总是要不停更新,变得越来越复杂臃肿,追上甚至超过硬件更新的速度,以“消化”全新一代的硬件,吃掉硬件升级带来的性能提升。对于用户而言,明明科技在不断进步,实际操作时却始终没有感觉同步的体验提升,这正是因为硬件每次刚一有所进步,系统的软件就会早一步升级,吃掉更多新提升的性能。靠着这种默契的合作,垄断了PC操作系统和CPU制造的微软和英特尔成为了行业中最赚钱的巨头企业 。
这与偶像有什么关联呢?秘密就在于二者有一个共通之处——人为制造市场需求,形成闭合循环。区别在于,微软和英特尔是制造需求让用户买单,而且确实推动甚至逼迫了技术的进步;而不成熟的偶像产业,往往会步入自娱自乐的尴尬境地。这也是所有饭圈内部避而不谈却人人皆知的秘密,在各类应援和打投活动中,充斥着巨量的虚假操作、无意义劳动、铺张浪费……许多应援的水分粉丝们其实心知肚明,但却又不得不去做。偶像的走红本应是通过其职业行为自然带来的回报,但在不职业的混乱体系中,变成了让粉丝通过制造数据来“证明”这一点。如此产业必然会诞生出大量问题,资本方可以轻易地通过虚无缥缈的数据来操纵并影响粉丝们的消费行为,而整个过程并不遵循正常的市场规律。当然对于运营方而言,真金白银是实实在在地赚到手中了,他们很乐于见到这种情形。把硬件和软件,换成流量和人气,这样的循环就变得一目了然——制造人气拉流量,再用流量来证明人气,从资本层面来看,这个全过程甚至压根不涉及偶像本身的蜕变和成长,也即粉丝们真正关心在意的反而变成了傀儡。这就好比芯片的性能其实根本就没有提升,软件方面也就不必费心费力去提升自己来压榨硬件,到最后变成了双方只是在心照不宣地同步更新型号上的数字,从这个不断变大的虚假泡泡中攫取利润——这就是国内偶像与网红经济市场的真相。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仅就“职业偶像”的狭义定义而言,中国目前依旧没有真正的偶像,“流量艺人”是一个更恰当的称呼。我们始终没有形成一个成熟健康的模式,可以让偶像们堂堂正正地与演员和歌手并列,不受歧视也不受捧杀地存活下去。当然,虚假的流量泡沫必然会有被戳破的那一天。对于互联网而言,广告投放的总额度是稳定的,当网上的垃圾信息越多时,流量的增加只会让单次点击带来的广告收益越来越低。广告商当然不会继续为劣质的点击量买单,势必会诞生出优质的精品内容来夺走他们的注意力。以如今的电影市场为例,流量明星变得越来越不吃香,更多电影开始凭借过硬的自身素质来赢得票房,偶像们也开始有意识地转型寻求靠谱的出路,这无疑是一个积极的迹象。
不同的环境会催生出不同的演化,因此我们也无需刻意去效仿日韩模式,或是纠结偶像的定义本身。《创造101》让大量一般观众第一次接触到了偶像的概念,许多投票给杨超越的观众压根就不吃饭圈那一套,不懂什么C位、偶像素养、资历能力,但却恰恰正好契合了偶像精神的本质——就是喜欢。不需要以一个既定的标准去要求偶像应该是如何的,偶像就是能让人喜欢的。因此,也可以说我们同时拥有着最多的偶像,传统明星、选秀艺人、网红主播、意见领袖……在信息时代,这些瞩目个体的追随者以粉丝的形式组织成群,孕育出了庞大的亚文化圈子,它们会找到自己新生的出路。全民上网、全民直播时代,成名早就不是最困难的部分,当下,粉丝甚至已经取代偶像本身成为了故事的主角,全民皆是制作人,全民皆可为偶像。从互联网到手机,从山寨到创新,其他行业也都经历过类似的自主成长和变革。中国拥有着最大的市场,永远不缺少观众和聚光灯,更不缺少朴素的创意和灵感,以及诞生于草根的传奇。因此,对于从业者而言,重要的或许不再是去探求究竟何为职业偶像,去照搬他人的模式——而是正视这个复杂的新生市场,走自己的路,为偶像这个职业本身寻求一个全新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