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准备在老家县城买一个房子。你们一定猜不到我在那里看房的时候遇见谁了!我遇见了我的初恋,也在那里买房!哈哈!虽然这么说可能不太合适,我们话都没说过几句,手也没牵过,可他就是我的初恋啊!
就好像有些人喜欢对方仅仅是因为对方脸上的小雀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一样,我喜欢他主要是因为那时候一米六的他在一米四的我眼里像巨人一样伟岸!连带着他害羞内敛的性格在我眼里也被曲解为低调神秘。即便是他为了不那么显眼故意弯腰勾背,即便他额头上因为爆痘而抹了一层厚厚的草珊瑚牙膏,也丝毫掩饰不了他在一众小男生中的光芒。
起初我看到他的时候甚至想不起来他的名字了。可是初二的我却实实在在体会到了因为暗自喜欢一个人而心里甜的发痛的感觉。
那个时候,我经常在放假回家的时候给妈妈读我收到的小情书,遇到一些“我爱你”、“我喜欢你”之类的字眼时就嗯嗯啊啊的带过,然后母女俩笑作一团。唯独他给我写的小情书,我会选择性的避开不读。至今想起那个眉眼间笑意盈盈,内心暗自欢喜的自己,就像初晨沾了露水的花一样鲜活。简直是太有趣了。
有一天,班主任把我叫她家问我:都有哪些男生给你写过小情书啊?事发突然,我有点措手不及,只能故作知无不言的样子,把十多个男生的名字都抖了出来,唯独没说他的名字。结果班主任一下子就知道我喜欢的男生是他。后来我才知道,班里有个女生把她掌握的所有给我写过小情书的男生名字全都告诉了班主任,当然也包括他。我这点自以为是的小聪明就这样彻底暴露了。
班主任肯定也找他谈话了,因为后来他就不给我写小情书了,这还让我失落无措了好一段时间。
这些跟轰轰烈烈、刻骨铭心、缠绵悱恻一点都不沾边,甚至于如果不是这次见到他,我都快忘了那段时光。但是我想岁月的魅力便在于此,虽然你不会时常想起,但是所有的过往都值得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