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公室小美女同事的推荐下,本周看了常书欣写的长篇小说《余罪》第一、二部,听说这套小说一共有八部,主要是写一个传奇警察和毒贩、悍匪、黑道大佬的交锋实录。
余罪,最初听到这个书名,以为是讲述某个人或某个团伙残留的未破获或准备破获的罪行,没曾想余罪就是一个人名,而且是一个警察的名字。为什么作者会想出这样一个古怪的名字给主角?带着疑问和小美女同事的极力推荐,我开始了阅读。
看完两本后,一个贱贱的、脑瓜子灵活的、不按套路出牌的、心底还保留一份信仰的人物形象赫然出现,这样的一个人物叫啥奇特的名字也不为过了,作者从起名开始就在体现人物的性格人物特点。
小说格局开阔,文笔生动有趣,每个人物性格都非常鲜明,叙事性画面感很强,故事情节引人入胜。
这类小说讲究故事性,怎么直白怎么写,只求情节够精彩就好,所以在文学性方面就不够有内涵。当然一部刑侦小说,写得过于文学性,就会显得文绉绉而不过瘾。
记得早前看《挪威的森林》的时候,渡边的好友永泽就说过一句鼓话:对死后不足三十年的作家,原则上是不屑一顾的,那种书不足为信。
我理解就是要看经典,看经得起时间筛选的书喽!
早前看过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作品描写一个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糅合现实与虚幻,一部史诗般的作品。说实话,看得我挺累的,看完整个人又累又难受,故事太荒诞,画面太复杂,情节太离奇,总之让我觉得这一家族乱七八糟,只有其一,没有其二了。
膜拜作者的想象力!只是我不太喜欢。
可能角度不同,欣赏点就不一样,感受也会不一样。
生活多元,才会多姿多彩,看书多元,方能领略不同。
经典与现代交替进行,相映生辉。《余罪》好看,闲来,再接着往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