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比较气馁,感觉自己没有洋洋洒洒的文章。最近翻阅许多关于写作的书籍方知,所有的经典之作其实都是作者惨淡经营而出。改到改无所改,精炼到再无删减,一篇看得过去的文章便诞生了。
明白了这些,心里略略安慰。只叹:功夫总是在人后,光鲜总现于人前。
除了在字里行间反复地精耕细作,不断阅读也是打开思维与获取灵感的方式之一。哪怕不能行万里路,但也尽量去读万卷书。读到一本好的作品,会让人百感顿生,也会让人唏嘘感叹,由此而滋生的遐想才能让人捕捉到新的视觉与观点。写得成功的作家,多半是三分灵气,加上七分努力而成就大作。当然,如王小波之类的非主流除外。因为他们属于真正用思想、用激情来创造文学的非主流。他们不迎合市场,不拉大旗扯虎皮,仅用最自由的文字阐述辩证的思想或记录时代的背影。
说到看书,就会想到天涯社区里那些轻熟女晒出的书单,跃然而出的就是黑格尔。其时,打心眼里的羡慕嫉妒恨,同时也暗叹能看懂叔本华、能读懂黑格尔的童鞋才是真正的读书人。
显然,这些书都是我啃不动。不过后来也明白,要看懂这类书还是得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因为我一位当牙医的朋友,她就特别热衷看此类书籍,看到精彩处不仅要用铅笔勾划出来,还会意犹未尽地读给我听。当然,这除了说明她看懂了,更说明在学医的七年里,天天混图书馆的她真真儿不是白混的。
除了哲学类的书,还让我叹气的是《红楼梦》我也没看懂过。为什么知道自己没看懂?原因很简单,因为我姐姐和我初中的一个同学,能把红楼梦放在枕头边上,数十年如一日地翻阅。用她们的话来讲就是百看不厌。显然,是看懂了才会去百看,因为看一遍就有一遍的惊喜,所以才能让她们如获至宝般地逐字逐句地细阅。
个人感觉能否看懂一本书,除了文化修养,还得看灵气。有灵气的人悟出来的东西总是不一样的。再扯远一点,就如同摄影,我选出来的视角总是死的,而我姐姐选出来的就是广阔的、延伸出去的,就少了那份呆板。
总结一下,就是本人能看懂的东西都太过通俗,感觉经不起推敲,也有点上不得台面。但好在,我还是纯朴的,我始终认为用最朴素的文字才能描述出最深沉的感情。文字一旦奢华,莫免会喧宾夺主,使之缺少了一味触动人心的引子。
最后,用《笑傲江湖》里的一段话来结尾吧——
他的剑法之精,但所奏胡琴一味凄苦,引人下泪,未免太也俗气,脱不了市井味儿。”刘正风道:“是啊,师哥奏琴往而不复,曲调又尽量往哀伤的路上走。好诗好词讲究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好曲子又何尝不是如此?”
以上,就是我对的写作的一点粗浅认识。
以上,亦充分说明才气不够的我只能用勤奋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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