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谈婚姻——人生最重要的一步

       结婚是人类最古老,也最原始的举动。即使在最偏僻的未开化地方,那里的男女,仍然必须透过结婚的仪式,始能营其共同生活。可是,今天却有一部分人,本来可以结婚,但并不走上婚姻之路:有很多女人宁可从事职业也不愿结婚;也有很多男女曾经结婚,结果竟离婚而分居;还有很多在离婚后重又结婚。

       为什么有些人不愿意结婚?又为什么有些人结婚以后又离婚呢?这实在是值得我们正视的。对于这个问题,婚姻专家们曾就若干个案,分析整理出以下的结论。

       专家们发现,很多男人之所以不愿意结婚,是因为他们认为结婚是个人自由的丧失。他们不愿他们的独立、自由因为结婚而受到束缚;同样的,有许多女人单独过惯了职业生活,也不愿意牺牲她们的独立、自由去结婚,直到希望结婚的时候,岁月已在她们的脸上留下残酷的痕迹,当年的理想对象早已为人夫为人父了。终至眼高手低,只有一直蹉跎复蹉跎了。

       还有很多男女,是因为对于配偶的理想太高,而事实又不能寻到这种对象,所以不愿意结婚。另有些男女,则是因为不能获得机会而不结婚

        此外,又有很多男女不结婚,是因为他们初恋时就碰壁,或在情爱方面失望,得到不愉快的结果。这种结果往往产生心理上的反响。一对男女在初次交友受到挫折以后,可能使他/她对其他男女的印象或关系也不能处理得很好。

       有时,青年男女不愿意结婚,是因为他们家庭方面的责任。也许他的父亲早逝,母亲是个寡妇,而且又有一群弟妹,使他觉得没有力量获取一个配偶。

      但不论理由怎样,其最大的原因还是他们缺少健全的态度,使他们不能迎合结婚的理想。他们对于婚姻应负的责任怀有恐惧,且不愿妥协;但结婚正如合伙事业一样,是必须各自协调,牺牲自我,谋取共同利益的。而他们却不能负起与婚姻而具来的责任。

       也有许多人生来就有忌妒心,他们心理上的缺点往往使他们的未来配偶逃避。更有很多人,尤其是女人,具有一种不健全的心理,深恐揭开身体方面的秘密而畏惧结婚。

        这些人虽然都有其不结婚的理由,但在通常情形下,已婚者往往要比未婚者长寿。尤其是结过婚而又独居的鳏夫,其寿命更较有配偶者短得多。


        根据各国人寿统计的综合报告显示,在三十到四十五岁之间的男女,单身的死亡率为已婚者的一倍;女人方面,在三十六至六十岁之间的已婚者死亡率也较未婚者少十分之一。

        此外,已婚者犯罪、发疯及自杀的人也比未婚者少许多。婚后的男子往往比未婚的较有责任心,成为较有恒心而可靠的人。

        同时,一个结了婚的人,其对社会的影响力,也会使人有一个较好的印象。一个男子如果老不结婚,将使人有一种不自然的感觉。一个女子如果始终不结婚,心理学家曾说过,最容易发生心理变态。

        已婚的人不像单身时那样的无聊和寂寞,他们可以两个人共同享受安乐,共渡难关,共同产生希望和志愿。对于男人而言,结婚至少可以较为舒服,他可以在家里享受他爱吃的菜肴,他的衣物也可有人代为整理。

        结婚是一种分工合作精神的表现,如果一个男人要自己烧饭、缝纫;一个女人要跟男人一样竞争才能生存,你说,这该有多麻烦?

        以上这些都是明显的应该结婚的理由,此外还有许多无形的好处。例如,男人们大多希望能够做个主脑人物,而结婚正可以满足他们这个愿望。每个人都希望获得一种安全感:例如生病时有人看护,忧虑时有人安慰,疲倦时有人服侍,结婚正可以满足人类这种希望。结婚以后,夫妇两人可以共同拟定目标,由理想、计划,经奋斗使其成为事实,从而获得无穷的乐趣。

        因此,结婚可以说是人生最重要的一步。每个人都应该努力学习如何与人相处,选择适当的终身伴侣共同生活。切不要以为结婚是一种“负担”而畏惧。

        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是相对的,有权利必有义务。怎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尽义务呢?当你勇敢地负担起结婚这个责任以后,你将发现人生是多么的美妙呀!

        也许你要说,不是我不想结婚,而是没有获得结识异性的机会。对于你这个问题,婚姻专家们给出他们的答案:他们认为,任何人都有百分之百的婚姻机会,有些人之所以没有结婚,完全是他们宁愿过单身生活的关系。


下面有几个要点,是正在择偶的朋友所应该特别注意的:

1.男女的年龄,最好是男人比女人大几岁,但以不超过十岁为宜。

2.双方的教育程度要相等,男女差距太大,每为不和睦的主因尤其是女高于男,其美满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

3.性情与嗜好最好相近。

4.经济能力最好相差无几,双方家境如果过于悬殊,往往会影响婚后的个人自尊心。

5.如果你是男人的话,应该有一份足能供家人温饱的正当职业;如果你是女人的话,你所选择的对象,更应该注意这个问题。爱情虽可贵,仍须建立于“物质”之上。否则,其危险就如沙漠中的大厦,倾倒在旦夕。

注释:

本文选自林语堂著《人生不过如此》,由于年代的关系,语言有些不适合现在习惯之处,在不影响原意的原则下个别句子稍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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