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导师,也是院长
2013年的4月底,C行培训完成。正式入职时间规定为7月1日,之前以学院延迟发放三方协议为借口的我,再次接到C行通知:尚未签订三方协议的应届毕业生,请尽早前往人力资源部签订,以免影响正式合同的签订。
事实是此时我的三方协议,早已和Z行签订。
经过了Z行直接了当的催促入职,和C行的润物无声的集体培训,我已经彻底选定了C行。可是现在拦在我前面的是,手上没有三方协议。
我回了一趟学校,星期一早上刚上班,我就找到了学工办管就业指导的女老师,了解基本情况后,她告知我,三方协议有统一的编号,每个学生只有一份,很重要,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就业率。而且签订完三方协议再要毁约重新签订的,原则上不允许,一是这种做法,会使得学校的就业指导工作变得混乱、难以管理,二是会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的关系,使得用人单位在来年招聘时有所顾虑。同时还劝我:你看你签的这个单位多好啊,大银行呢,好多人想去还去不了呢,还改什么改呢?
难道我就这样成为Z行人了?不能去C行了?那些有趣的小伙伴以后也都是我的竞争对手了?
可这些念头一闪而过,我突然想起,这位女老师前面说的是“原则上”,原则上不允许,就意味着应该有原则之外的特例。
此刻我想到两个人:一是我的研究生导师,他同时还是商学院院长;二是研究生学工办谭主任,之前参加篮球比赛的时候打过几次交道,喝过几杯酒。
而即使我的导师位置更高,学工办兴许会卖他三分薄面,但实际的决定和经办权,都在学工办,所谓县官不如现管,学工办谭主任不点头,这事还是难办。
但导师在研究生阶段,就是各位研究生的老板,掌握着项目、经费、还有研究生答辩、毕业的生杀大权。就业这种事,肯定还是要先向老板汇报。
相对谭主任,我明显跟老板就熟了许多。我去到了老板的办公室,说明了来意,他了解了具体情况,便给我透了底:“院里每年还是有这种指标的,既然你来,就说明你已经想清楚了,我这边是没意见的。”我心里如获大赦:“毕竟是自己的老板,也没跟我来虚的,挺好。”
得到了老板的肯定,我心里就有底了,径直去找了谭主任。运气不错,谭主任也在,虽然官不大,但是我也是恭恭敬敬的喊了谭主任好,并诚恳的说明了我的需求。谭主任看我还是个熟脸,便跟我聊了几句,我有意无意的透露了已经给我的导师商量过,并略微夸大的表示导师也很支持我的选择,认为就业是人生中的大事,的确要慎重选择。
磨了一会,谭主任算是答应了我的请求:“这也就是你,才开这个口子,不要跟其他同学说。”仿佛卖了我一个很大的人情,虽然我知道这个口子并非我为一个人而开,但是也用掉了这个口子里面的一个指标,赶紧谢了谭主任。然后接过他开了一张条子,要求回商学院找导师签字、院长签字、党委书记签字,然后将原三方协议交回再换新。
平时在学校看书、做笔记、打印论文、考试,接触的纸也不算少了,可这张薄薄的纸拿在手上,却显得格外的沉重。我又跑回了商学院找到我的导师,他没说什么,很痛快的签了字,又去找到书记,书记看到我的导师已经签字,随便问了两句,也在下面签署了“同意”和自己的大名。
差不多在学校转了两个圈,我也有点累了。走出大楼我抬头望着校园里晴朗的天,虽然我的导师没有直接打电话给谭主任,谭主任嘴上也是卖我的人情,实际上“熟人好办事”这个五字真经,却远比不上“商学院院长”这个五字名号,而且我们新上任的副校长,就是商学院院长出身,我的导师,则正是这位副校长离开商学院时的接班人,这里面可能又多了一层微妙的关系。
校园的天是那么的碧空如洗,学弟学妹的笑是那么的无忧无虑,可我的心情却有点感慨:权力真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它看不见又摸不着,却实实在在的触及到各个区域,实实在在的影响我们的生活,它能为你开路,也能为你关门,难怪人们为了它明争暗斗,难怪人们为了它求之不得却又屡败屡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