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识论的发展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出现,它使世界认识论的发展上完全上升了一个高度,因此我们这里来专门写下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当然,本文并不局限于其认识论)。
在谈到人认识时,辩证唯物主义有一个重要的断言:事物总是处于不断发展中的。那么,什么是发展?这是辩证唯物主义者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关于这个问题他们做出了这样的定义:
发展就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对于这一观点的解释是:
1、新事物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
2、新事物优于旧事物;
3、新事物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反应社会进步发展的要求。
就如同在社会制度的变迁中,资本主义会因为生产力和科技发展的必然而出现,同样资本主义因为其更高的社会生产力而优于封建君主制社会,并且资本主义解放了更多的生产力,符合更大的社会群体的利益,因而终究会战胜封建君主制的社会体系。
在确定事物是不断发展的之后,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是什么?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马克思提出:“基本规律”与“基本范畴”两个概念。基本规律包括三大基本规律,基本范畴包括“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内容与形式”、“本质与现象”五大部分。接下来依次介绍:
对立统一规律:事物的发展取决于事物本事矛盾的对立与统一;包括两点论与重点论:矛盾具有其普遍性同样也具有特殊性。
质量互变规律: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是发生质的变化的最小数量要求;只有在事物的量的变化超过度的范围之后,才会产生质的变化。
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与肯定普遍存在于事物之中,肯定确定了事物的存在,否定破坏事物的存在,否定之否定使事物处于不断的发展之中。
事物的基本范畴则解释如下:
原因与结果:原因指某一现象,结果指由某现象产生的另一现象;
必然性与偶然性:必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合乎规律,不可避免的趋势;偶然性是指事物发展中合乎规律,但不确定的趋势;
内容和形式:内容指 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形式指要素的结构与表现形式;
本质与现象:本质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即各要素的内在联系;现象是指事物的表面特征及其外部联系;
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中,认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所以我接下来将从认识开始来看看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在谈到认识论时,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认识从何而来?这一问题上英国经验论和大陆怀疑论者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说认识来于先天所有,有人说认识来源于后天的经验。在这一点上,马克思倾向于英国经验论的观点:
知识来源于后天所得,也就是认识产生于实践。
马克思认为,认识产生于实践,实践本身亦促进认识的发展,最后实践将逐渐提高人们的认识能力。这便是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核心。在马克思的认识论中,他将认识的过程分为“认识的两次飞跃”。
认识的第一次飞跃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就是对事物外部联系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等。也就是认知心理学中所提到的表象认识;
理性认识就是对事物内部联系的认识,其来源于对感性认识材料的分析与综合所完成,即所谓的表征认识;
PS:分析:把事物总体分为分为各个部分、要素、特点再加以逐个研究;
综合:对分开的 各要素按其内在联系进行整合。
认识的第二次飞跃:从理论到实践;
实践是理论的目的与根本,理论应在实践中被修正。
不能通过实践检验的理论是不完全的,而同样没有理论支撑的实践是盲目与低效的,所以认识的第二次飞跃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产生。
在明确了认识的过程之后,我们再来谈认识的基本方法与对于真理的检验。在经典的逻辑认识体系中,最重要的方式莫过于“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在这三个认识方法体系中,各有其偏向于认识领域,此处不做介绍。
认识最重要的是寻求真理,所以在认识的过程后,真理的检验过程依旧值得我们思考。那么真理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首先: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应;
其次:关于真理的标准分为实践标准与逻辑标准;实践标准: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逻辑标准则是实践标准的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