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早就忘了自己什么时候喜欢上的他,但是,却就是这样不可思议的开始了,并且以常人难以想象的坚持持续着。
我一直觉得,我们之间没有那么多的鸿沟,因为我们是一个世界的人。平平淡淡之中,努力地找寻着属于自己的一方净土,所以我认为,并且相信,我们之间是适合的。我们适合在一起,我们能够在一起,我们应该在一起。
我这个人有很多的缺点,包括软弱,无知,懒惰等等,但是,最严重的一项就是太过于执着,太过于执着于自己的一点点不切实际的想法。
而林瑞,就是我所执着的,那从不可能实现的幻想。
他应该是一个很安静的人,有着自己深藏不露的城府,有着自己与众不同的思维。每个在童话与现实之间挣扎的女孩子都会做一个与他相关的梦,当然,我也没能逃脱这个规律。在遇到他之前,我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的说法,但是在看到他的第一眼,我想我这后半生都会为他沦陷。
在我二十多年的生命中,没有谁像他一样的完美潇洒。
他就静静地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面,脊背挺得笔直,头微微低下,右手执笔,左手在轻轻翻动着文件。那样一副赏心悦目的画面,让我一瞬间措手不及。
我清楚地听到了我的心脏剧烈的跳动声,在宽敞到几乎空旷的办公室里,在我的耳边回荡着。这同样是我第一次发现心跳的声音居然可以这么大声。
我已经不敢理会旁边带我进来的秘书小姐或是鄙夷或是无奈的目光,只是死死盯着办公桌上那个印着他的名字的水晶一样透明的牌子——林瑞。这两个字,已经以无法之势闯进了我的脑海之中,闯入了我记忆的深层,也闯入了我内心的最深处。当时我还不清楚自己会与这个名字有着几生几世的纠葛,但我已清楚,这两个字,是我今生今世都无法逃脱的枷锁。
我始终不敢看他的脸,因为刚进来时那惊鸿一瞥的惊艳,也因为我怕自己会忍不住的落荒而逃。似乎被我所打断了一样,我看到他放下了笔,停止了翻阅文件。
“看来赵小姐很是紧张,”他应该是听到了我不规则的心跳,或者是,感觉到了我的局促。“怎么,心理承受能力不过如此还要来应聘吗?”
我暗暗的深吸了几口气,努力用平静的声音回答他:“我觉得,正是我这样的性格才是做您的助理的最佳人选。”我自己都能听出声音里的颤抖。
他低低的笑了笑,我依旧不敢看他的眼睛,但是我却有一种冲动,看看它的笑意是不是真的不达眼底。
很久以后,我偶尔会想起,如果那时我有勇气看他一眼,看见他眼底满满的嘲讽,那么,我还会不会坚持着把我的想法说完,会不会有了以后那么多千丝万缕的联系。
“您需要的是一个工作生活上的助理,不是一个生意场上的秘书,更不是一个保镖。我只需要老实的做好本分,不越雷池一步,这样在任何方面都对您够不上威胁。而且,我的性格会让我对任何事都望而却步,绝不会给您惹上不必要的麻烦。”其实来之前我准备了很多类似的话,但是,我能够在这样无声的压力之下说这么多已经算是不可思议了。
那时的我,并没有考虑太多,只是想赶快找到一份工作,所以我不知道,林瑞这两个字,一旦和他扯上关系,那边是永远都逃不掉的。
好久以后我才知道,那不是想不想了解,能不能了解的问题,而是,耳濡目染无论怎样都会了解的问题。
我喜欢他,不需要什么理由,因为我至今也没弄清楚,为什么会对他如此的死心塌地。为什么能容忍着他对我所做的一切,甚至是,不喜欢我。
他的身上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让人一旦接触便无法摆脱。
可是他注定了不会属于我,他属于一个有足够的理由值得他用生命去保护的人。尽管这个人还没有出现,但是,我可以想象得到未来某一天那不同于世俗的轰轰烈烈的林瑞的爱情。
必定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我的追逐开始于工作一个星期之后,他应该是有所觉察的,于是在连续这三天我主动的给他带早餐时,他似是自言自语般提了一句:“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想着那些遥不可及的事。”
我抬头,看见他正一丝不苟的翻阅着文件,任初升的太阳肆意的透过玻璃窗洒在身上,完美的五官掩在了一片金色之中。
可是我只是在追逐你而已,希望你能给我一些可能。
那天打扫完办公室后,我出了林氏的大楼,才发现不知何时下起了小雨。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我思考着如何才能尽量不被淋湿的到达公交车站然后准时的去那所空荡荡的房子报道。正想着,一辆熟悉的车子从我面前开过,迈巴赫的车标明晃晃的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希望。我没有多想的招手,希望车子能够停下来,哪怕他是出去应酬,也可以带我一程到公交车站,应该不算太麻烦。但是,车子却毫不减速的向前驶去,直到消失在我的视野。
我一下子控制不住,想也没想就笑了出来。
这就是命吧。
有一些人一些事是注定奢求不到的。或许我在和上天抗衡。
两年是不短的时间,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坚持下来的,居然一晃就是两年。
依旧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助理,依旧时常因为犯了愚蠢的错误挨骂,依旧胆小的看着林瑞从容不迫的游走在商海战场,并且风生水起。依旧经常性的和许多人道歉,被批评毫无长进,不思进取,依旧在空暇时间玩着一些很是幼稚的小游戏,依旧在不小心触及一些鲜为人质的内幕时讨好的谄媚着,同时懦弱的作者缩头乌龟。还有就是依旧做着一些外人看来很是愚蠢的事,送早餐。
我的人是从过去到现在都是一片灰暗,没有显赫的背景,没有卓越的能力,没有让人惊叹的才华,没有天生的气质,没有相助的贵人……但是,对于林瑞的喜欢却是我最美好的事情,对他的追逐,对他的付出。
冬天的早上即使太阳出来了,依旧会给人一种无形的肃杀萧索的感觉,我看着因为自己的呼吸而出现在面前的白气,心里忽然生出了一种一生一世的念头。为喜欢的人买早餐,刻意的去讨好他,觉得每天这样都会很幸福。我伸出冻僵的手,将保温桶接了过来,拎着它,转身奔向了公交车站。
我在想着,他是一个外热内冷的人,对每个人都好,却都不让他们进入到自己的内心,这样的人只有慢慢的感化他,才能成为他生命之中最为重要的人,才能完全的走进他的世界,才能与他共同勾绘出一片天长地久。
我要持之以恒的做着这些平淡的事,逐渐的如入到他的生活中,然后在某天退出一下,他会惊觉已经习惯了有我的世界,于是我们就这样的天长地久。
我会开心的笑,偷偷地笑,然后在很久很久以后,悄悄地告诉他我曾经使用的小小的计策,让他无可奈何然后啼笑皆非,于是我们继续着所谓的天长地久。
我将保温桶轻轻地放到了他的桌上,他抬头,面无表情,然后,皱起了眉头。
我害怕他这种表情,应该说是深深地恐惧。因为他对待任何人任何事永远都一副调笑的神情,当他皱起眉头时,说明他的内心已经不耐烦了到极致,这个时候,他会毫不留情的说出一切能够伤害到你的话。
“我希望以后你踏进我的办公室时,手里拿的只有与工作相关的东西。”我听到了,手有些抖,但是却无力反驳。
我不会放弃的。我在心里悄悄的说。
“我的皮肤是过敏性的,每到夏季的时候总要有一多时间身上长出许多大大小小的疹子。我很苦恼,但是也无可奈何。那些疹子唯一让人难受的地方就是特别的痒,不过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再痒也是不能抓的,否则会扩大传染面积,使更多的皮肤遭殃,然后承受更多的折磨。但是,我天生就不是一个意志力坚强的人,所以我总是忍受不住而去抓,以至于疹子的面积越来越大,周而复始,直到在针药的双重作用下疹子消退为止。”
“几个星期的疹子尚且如此,何况已经在我心底住了这么久的你。即使知道是错的,即使这种做法会让自己更加沦陷无法自拔,甚至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但是,那种执着的意念早已超过了一切。”
你就像毒药,明知是错误却让人义无反顾飞蛾扑火。我无法成为熄灭火焰,让你收敛身上所有光芒的那只飞蛾,但是我希望,成为在你的火光中燃烧的时间最长的那只,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在你的心底,飘入一星独属于我的灰烬。
今天我终于能够鼓起勇气说出了这一切,不希望有什么结果,只求自己内心平静而已。
他似乎是在笑。
“你知道吗,我最欣赏的就是你这种明明胆小如鼠怕得要命还是会一时冲动心直口快的说出自己内心想法的性格,哪怕在说完之后马上会后悔,甚至会为自己之前的言行没骨气的求饶。
大概是因为,每个人都会想要尝试一下与自己截然相反的性格。”
他没有继续说,但是我知道,他想说的其实是,赵瑾,我真的很想像你一样软弱一次。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有些模糊的表情。
我多想他能告诉我说,赵瑾,其实我也喜欢着你,从一开始就很喜欢,我希望我们能在一起。
哪怕只是很模糊的样子,哪怕不看我的眼睛。
心终究还是凉了。
“两年的付出,我总以为你会稍微的多看我一眼,但是没想到还是这个结果。”我想自嘲一下,但是语气和预想的有很大的出入。
“两年了,我也以为你会放弃,毕竟这是永远都不会有结果的。”
“可是,你真的不觉得我很适合你吗?我了解你所有的喜好,我清楚你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的含义,我可以站在你的角度去体会所有的事物,我能够细心的为你打理好身后的一切闲杂琐碎的工作,我能照顾你,能体贴你,能真心的疼你,为什么你就不能给我一个机会呢?”
我似乎有点歇斯底里了。
但是他只是安静的听着,然后开口:“曾经有一个人和我说,在这个世界上至少有一个人,他可以说是突然的出现在你的生命之中,但是却能以极快的速度了解你的一切,关心你的一切,让你无法适应离开他的生活,这个人是你一生的财富,是你一辈子的幸福,是你的知音知己,是你灵魂的伴侣,但是绝对不会是你的爱人。”
我能感觉得到,他的目光落在了我的身上,但是我却没有勇气再抬起头。视线很快模糊,我想任性的堵上自己的耳朵,然后告诉他我什么都没有听到,然后跑出去。但是我没有。
我的身体似乎僵住了,只有意识清醒着。
“赵瑾,对于我来说,你是一个特别的人,特别到连我的女朋友或者我未来的妻子都无法与你相比,这在我的生命之中,还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所以,我希望我们之间的这种感情能够一直的存在下去。”
是超过了友情,却永远不可能是爱情的这种关系吗?
我深深吸了口气:“我明白了。刚才对不起。”
于是,结束了。
不对,应该是对于他来说,这场十分无奈的纠缠结束了。
忽如其来的大雨倾盆,我一边抱怨着学校的变态,一遍后悔着为什么没有带伞出来,正在我低着头使劲的让自己缩在并不安全的大树下面时,一把伞映入了眼帘。我抬起头,对方站在雨雾之中,我不由自主的眯起了眼,但是好听的声音却清晰的传来:“这这把伞给你。”
我怔怔的接过了伞,刚要说谢,他便被叫走了,隐隐约约我只听到了一个“林瑞”。
然后就是一见钟情,然后就是还伞时的错过,然后就是大学时代两年的暗恋。
当四年之后我走进那间办公室时,一瞬间所有的感情全部涌上了心头。我欣喜,我激动,我害怕,我胆怯,我矛盾,我开始了又两年的追逐。
所以林瑞,其实大学时的那天才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
如果你不想让我成为你的闹剧,那么请你,在那个时候,不要把伞给我,不要对我好,我这样一个自私的人,能给你的只是连绵不绝的纠缠而已。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善良。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幸福。
我曾经想象过与他在某个不经意间相遇,然后彼此从容的擦肩而过,但是却没有料到是这样的不经意,是这样的一晃而过。
我终于能够笑着看着他的背影和他转身后给予我同伴的笑脸。
我们的故事就此结束,不,应该说我一个人强加给你的故事到此结束。
对不起,我的喜欢给予过你一些烦恼,对不起,我不能坚持到那个真正你所喜欢的人出现,对不起,我现在放下了你,但是依然忘不了你。
两年的暗恋和两年的明恋,中间用两年的时光隔开。
在你认为终于摆脱了我之后的一年,我们擦肩而过。
我终于明白了,我们其实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是天上的雄鹰,而我只是树上的麻雀,再怎么努力,飞上再高的枝头都成不了凤凰。因为你的起点,就是我一生都无法达到的高度。
我只是个痴人,说着自己的梦,做着自己的梦。梦醒了,我一无所有。
于是我相信了电视剧小说里那些单恋并以之为对方默默付出的成功的典型都是骗人的,我相信了门当户对这个词语,是在努力都无法改变的现实,我相信了,缘分这个东西在永远的单恋面前,注定会是个悲剧。
泰戈尔说,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尚未相遇,便注定无法相聚。
这也是我们之间的宿命,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