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相遇,用1/n秒的时间相爱,再用n/1秒的时间相识,最终发现:哎哟卧槽,不合适呀。于是爽快分手。
闪婚又闪离,在这个什么都变快的年代里,虽不常见,却也不另类。
有人说:“闪婚又闪离,好好一个人就变成了再婚,多悲哀。”
对于这个说法,我不反对,因为这就是事实。
尽管现在年轻人的思想都开放了许多,提到“再婚”时也总会有或多或少的犹豫和反感。
而我则更倾向于这种说法:“闪婚又闪离,在可挽救的范围内及时终止不可挽救的爱情,明智之选。”
反观爸妈那个年代的婚姻,特别是那些在一起过了半辈子的夫妻,一个朝夕就要分手,才是真正悲哀的爱情吧?
“听说老谁家内谁谁谁和谁谁谁要离婚那!”这是今日聚餐的主要话题。
这谁谁谁和谁谁谁,是和我爸妈同辈的亲戚,家里的女儿和我一般,马上就要大学毕业。
一张床,二个人,三十年,却依旧陌生。
我不知道30年后的分手意味着什么,但是我只知道,这段婚姻大概是没有什么挽回的可能了。
两个人从恋爱到结婚,如果非要说有什么变化,大概就是从甜言蜜语变成了柴米油盐,从你谦我让变成了针尖麦芒。
生活的摩擦不可避免,我们的应对措施无非有二——磨合,或逃避。
那些选择磨合的,可能会走过很艰难的一段路。
因为在婚姻面前,同时露出了柔软的内心和坚硬的外壳的两只刺猬,就要用尽力气找到彼此都不会受伤的方式抱在一起。
没人知道下一根刺会在哪里出现?是否会伤到自己?要折断它还是避开它?
这些问题没有答案,也找不到答案,只能小心一点,再小心一点,找到最舒服的姿势继续拥抱。
而那些选择逃避的,或许会度过相敬如宾的一段时间。
两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在同一间屋子里,没有人提出问题,亦没有人改变自己。
最终,问题只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直到有一天连瞎子都躲不过了,只能无奈之下挥手再见。
这时才发现,自己似乎从未了解身边同枕共眠几十载的另一半。
中年独身,这大概才是爱情里最悲哀的样子吧。
我不愿承担这几十年后的恶果,因此想尽办法在考虑婚姻之前摸清对方的底细,最简单粗暴的办法就是——婚前同居。
我知道这又是一个会引起不适的话题,但却能直达问题根源。
婚前同居,无非就是两个人在结婚前就开始了所谓的“过日子”阶段。
用我妈的话说,就是不怎么正经地住到了一起去。但在我眼中,这段时间被我称为“试婚”。
我之所以不抗拒婚前同居,是因为恋爱与婚姻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阶段。
恋爱是婚姻的前提,但婚姻绝不是恋爱的结果。
生活百态,排列组合有多少种可能结果,不试试怎么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