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的时间结束了《牛虻》的阅读,在书店看完作者自序基本就获取了大体内容,也是多少被吸引,所以借来继续看。尽管主人公的名字就叫“牛虻”,但还是百度了一下:牛虻,喜欢生活在潮湿高热的沼泽等地,俗称“瞎碰”,雄虻吸取植物汁液,而雌虻会透过动物厚厚的毛皮连续几分钟吸血来填满腹部,由于叮咬过的伤口在虻唾液的刺激下,会使动物形成肿包、疼痛。作者之所以用此作为书名,是否多少也有一定的寓意,一个弥漫着欺骗的社会确实需要被刺痛!
文章匆匆结束了,能留下的东西才是读的真正意义。1.牛虻是在意大利党的热血号召下才被深深的吸引,也就是说,号召方一定得有特殊性,有针对性,真是的群体才会积极响应;而作为牛虻的角色,一定得有更多的尝试来获取各色信息,通过行为观察,进一步辨别自己的生命价值取向。作为少数人拥戴的革命党人,在大环境中要想实现革命,摆正当时人们的矇昧观念,相信都是抱有了坚定的决心,视死如归,即使已经预料到了自己的结局,也想似一番巨浪在愚昧的人心中激起大的波澜,之后,才会前赴后继,以更多觉醒的人走向革命,带领大家走向光明。也就是说,大众占多数,像芦苇一样随风倒,同时,两股势力正相对抗,只要谁的观点深入人心、对人类有益,或者即使无益,能让大众避免伤害,人们便会瞬间其自然的依赖于一方。目光太过短浅,但凡需要大众露一手了,赴汤蹈火了,即使干的是正义的事也会被泯灭。所以说,成功需要最初觉醒者的牺牲和启示,能成功的人也是少数。2. 那个时代,大家一致信仰上帝,神父负责与上帝沟通,教父就没有七情六欲?那牛虻哪来的?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做的彻底的诚实,做不到不去标榜自己的诚实也算真诚,就怕做不到还要向大家宣扬自己的真诚,便是虚伪的化身。这也是亚瑟由最初对教父的信任突然转向对已蒙泰尼里为首的教会势力猛烈抨击的所在,字字句句都是讽刺,都让眼前的人忍无可忍。有时候,我们很喜欢给自己或他人无形中戴很多固定的帽子:我是一个怎样的人,好像与别人第一次见面,就能把自己完全展示出来,你看,真是我的“真”;也会觉得他是一个怎样怎样的人,所以即使他做了一件特殊的事,你也会不留余地的认为他肯定怎样怎样了,好像你就是他。人多可怕的物种啊,哈哈!所以,我要相信自己可以是流动的,他人更可以是流动的。谁都会犯错,不要期待过高以至于太苛刻。3. 经历了13年的炼狱南美生活,亚瑟以一个更坚定的革命党人身份回到意大利,加入到反对奥地利侵略及教会的斗争中,是苦难让他强大,同时是理想麻醉他的伤痛,人一定得有自己的一生规划,就像提着水走直线,只有目光向远处望,才会笔直,有大方向的指引,再遇到细枝末节时才会懂得取舍,不至于慌乱了自己,不知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