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议论
议论的总旨在于表示作者的见解。所谓见解,包括对于事物的主张或评论,以及驳斥别人的主张而申述自己的主张。凡欲达到这些标的,必须自己有一个判断,或说“这是这样的”,或说“这不是那样的”。既有一个判断,它就充当了中心,种种的企图才得有所着力。
议论的路径就是思想的路径。
就是要说出所以得到这判断的依据与路径来。
议论里所用的依据当然和前面所说思想的依据一样,须是真切的经验,所以无非由观察而得的了知与推断所得的假设。论其性质,或者是事实,或者是事理。非把事实的内部外部剖析得清楚,认识得明白,事理的因果含蕴推阐得正确,审核得得当,就算不得真切的经验,不配做议论的依据。所以前边说过,“叙述是议论的基本”,这就是议论须先有观察功夫的意思。
所用的依据既然真切了,还必须使他人也信为真切,才可以供议论的应用。
这必得叙述明白,使这事实也为他人所了知;论证如式,使这事理也为他人所信从。这样,所用的依据经过他人的承认,彼此就譬如在一条路上了。依着走去,自然到了目的地。
至于得到判断的路径,其实只是参伍错综使用归纳演绎两个方法而已。
什么是归纳的方法?就是审查许多的事实、事理,比较、分析,求得它们的共通之点。于是综合成为通则,这通则就可以包含且解释这些事实或事理。
什么是演绎的方法?就是从已知的事实、事理,推及其他的事实、事理。因此所想得的往往是所已知的属类,先已含在所已知之中。关于这些的讨论,有论理学担任。
现在单说明议论时得到判断的路径,怎样参伍错综使用这两个方法。
假如所用的一个依据是人己共喻的,判断早已含在里边,则只须走一条最简单的路径,应用演绎法就行了。
假如依据的是多数的事实事理,得到判断的路径就不这么简单了。要从这些里边定出假设,预备作为判断,就得用归纳的方法。
要用事例来证明,使这假设成为确实的判断,就得用演绎的方法。
有时,多数的依据尚须从更多数的事实、事理里归纳出来。于是须应用两重的归纳,再跟上演绎的方法,方才算走完了应走的路径。 这不是颇极参伍错综之致吗?
注意: 在这里有一事应得说及,就是议论不很适用譬喻来做依据。
现在归结前边的意思,就是依据、推论、判断这三者是议论的精魂。这三者明白切实,有可证验,才是确当的议论。把这三者都表示于人,次第井然,才是能够使人相信的议论。
但是更有一些事情应得在这些部分以前先给人家:
第一,要提示所以要有这番议论的原由,说出实际上的疑难与解决的需要。这才使人家觉得这是值得讨究的问题,很高兴地要听我们下个怎样的判断。
第二,要划定议论的范围,说关于某部分是议论所及的;同时也可以撇开以外一切的部分,说那些是不在议论的范围以内的。这才使人家认定了议论的趋向,很公平地听我们对于这趋向所下的判断。
第三,要把预想中应有的敌论列举出来,随即加以评驳,以示这些都不足以摇动现在这个判断。这才使人家对于我们的判断固定地相信(在辩论中,这就成为主要的一部分,否则绝不会针锋相对)。
固然,每一回议论都先说这几件事是不必的,但适当的需要的时候就得完全述说;而先说其中的一事来做发端,几乎是议论文的通例。这本来也是环拱于中心——判断——的部分,所以我们常要用到它来使我们的文字成为浑圆的球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