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6年离家到太原读书,到现在刚好是第十个年头。这个数字被我脱口而出的一瞬间,有股凛然的轻风荡过眼前。人生如浮萍暂寄,十年了呵!日子慢慢地被我一点点流放,回过头,尚能看见自己一路走来的脚印。我确信,那些都是我曾留下的痕记。
离开豫南小镇的时候,正好是余华《十八岁出门远行》的年纪。我第一次坐火车,第一次要到县城以外的花花世界。当时,从县城到太原只有一列绿皮火车,不足一千公里的旅程,火车颤颤巍巍地走了23个小时。我揣着录取通知书和一张皱巴巴的站票,一头扎进了陌生却承载我所有渴望的新生活。
对大学的美好憧憬,曾坚实地支撑着我度过了做牛做马的高三岁月,然而,那如肥皂泡般的幻影很快便在军训之后的乏味生活里破碎了。我想象中古树掩映的红砖小楼、青苔遍地的悠长小路、藏书万卷的图书馆,还有头发花白精神矍铄的老师,统统都没有。除了时间相对自由一些,上课、自习、吃饭、睡觉的模式跟高三毫无二致。
还好,对大学的失望并没有让我破罐子破摔。那时的我,还完整保留着高三时代的英雄主义,在获得自由的初始年代里,我把鸡汤热情灌溉十几年的效力发挥到了淋漓尽致。我几乎向学院和学校所有的学生自治组织都投了简历,同时选择了若干听起来高大上的学生社团,比如,英语俱乐部、校广播站和校记者部。当然,我的热情还是得到了回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屁颠屁颠跟在一群汉子们的身后,搬桌子挂条幅布置场地,忙得不亦乐乎。
现在想想,那些为了评优为了谋利所干的傻事,大多都成了徒劳无功。但有一个决定,却影响了我的生活,甚至可以说改变了我的生命轨迹。那就是成为一名学生记者。当时看到校报的招募公告,仅仅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投了两篇旧作,没想到很快竟然发表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自己的名字以印刷体的形式呈现,我开心极了。随后便一发不可收拾,我不停地写,拼命地写。那时的想法很单纯,就是在每一期的报纸上都能看到自己的名字。
我在记者部待了四年,是我们那一届甚至是历届以来混在里面时间最长的人。后来,我的名字变成了让继承者们仰望的一座山峰。而我,也在那些一个字一个字堆砌起来的报纸里,收获了在任何其他地方都不可能采摘到的硕果。一个人得沉下去专心做一件事,生活自会馈赠于你很多不可预期——这是我多年以后回忆前尘往事的时候,才慢慢领悟到的。
在一个纯理工科的学校里,所有浪漫和文艺都是奢侈。青春的荷尔蒙浪费在每一个夕阳西沉的黄昏,和很多个没有星星的夜晚。我从S楼、F楼下了晚自习顺着人潮回宿舍的时候,曾一度觉得,自己不过是接着读了个高四。
那种乏善可陈的生活,终结在大二下学期的春天。托了中南海一帮决策者的洪福,彼时开始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我因为没有挂科的良好记录及平日里的积极表现,连续两年捧走了那笔钱。于是,我从一个月生活费不足五百的穷学生,摇身一变,成了人人羡慕嫉妒恨的土豪。天性俭省的我,自然不会从此堕入声色犬马的奢靡生活,但不得不承认,钱确乎是让人活得任性而有尊严的最快的方式。那些说走就走的旅行,当然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那是四月天里一个晴好的上午。我在S楼六层的教室里,百无聊赖地预习着第二天要上的《民事诉讼法》。像是中了邪一样,我莫名地被窗外一泻千里的春光诱惑了。忽然想起不久前,在洛阳读书的朋友让我去看牡丹的那个邀约。没有丝毫的犹豫,我飞奔回宿舍收拾东西,两个小时之后便坐上了太原开洛阳的火车。而就是那个一时兴起的决定,拯救了我的大学,让它没有把无趣进行到底。
我很快便发现了旅行的诸多好处。除了在一堆跟我一样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面前有了炫耀的底气之外,各个景点的门票和去往各地的火车票,也成了让人眼红的我的独家收藏。每逢寂寞无聊或者感觉憋闷的时候,我就逃上几天的课往外跑。我的心在一次又一次的出走和回归中,便慢慢地由躁动趋于宁静。不管去哪里,我都没有提前做过任何攻略,张牙舞爪的冲动和随心随性的自然,贯穿了我二十岁出头的那两年。
年轻真的是一种能够让人尽情挥霍的资本。硬座或者站票,异乡破烂的小旅馆,候车室里冰冷的长椅,朋友的朋友宿舍里逼仄的床铺,我都安之若素。去桂林那次是从郑州转车,三四十个小时的长途我一直站着,竟也丝毫不觉得乏累,到地方之后昏天黑地得睡了一觉,便满血复活地划船去阳朔。北上长城,南下江南,东临沧海,西抵大漠,我的脚印留在了以前只能在地图上看到的许多地方。
因为写字和旅行,我渐渐成为小范围以内的“知名人士”。可以大言不惭地说,凡是看过校报的人,没有不知道我名字的。然而,即便这样的普及程度,还是没有为我赢得一张爱情的入场券。在光棍比食堂饭菜种类还多的理工科院校里,无论女生资源多么匮乏,年轻的男孩们也绝不愿意降格以求。他们宁愿在晚上的卧谈会上把女神的名字呼唤千万遍,膜拜抑或跪舔,也压根不会正眼去瞧一个臃肿却有着美丽心灵的丑姑娘。
可是,他们的忽视,也挡不住荷尔蒙在身体里乱窜的上好时光里,我对多巴胺这种化学物质的极度渴望。似乎在每一部青春小说里,都应该有个明媚干净的男孩来作为暗恋对象,通常是全能的学生会主席或者阳光帅气的篮球队队长。而我的男主角是我的班长——一个来自天府之国的小伙子。他有一双能照亮永夜的大眼睛,他温暖的笑容比春风十里都美。喜欢上他的原因说起来有点可笑。大概是有次生病,他发过来短信,唤了我一声:小丫头。就是那无意中的一个称呼,却萌发了我身体里渴望被爱和呵护的种子。那句亲昵而柔软的“丫头”,后来竟成为我的软肋,每次被人如此唤起,都能把我平静的心搅得浪潮滚滚。
偷偷喜欢他的日子里,便是为他写诗。鲜衣怒马的少年,自卑羞涩的姑娘,中间的距离隔着无数条迎泽大街。我所有的心情与悸动,以及辗转反侧寤寐求之的哀愁,都流诸于笔端倾泻出来。仿佛一夜之间,我就成了校报副刊上的情感专栏作者。每一个看过我文章的人都在揣测男孩儿的样子,可我每次都是怯生生得吐露一点点,只有如游丝般飘渺的一点点,放在谁身上也不为过的一点点。
有一天,我终于没有按捺住万马奔腾的心,向他表白了。那大概是我对他做过的最勇敢的事情。他是个羞涩的小男孩,像是被我吓到了,慌乱地要我好好背法条,准备司法考试。我的小班长,他真是个温暖的人儿。自始至终,他都没有恃爱生骄,一直小心翼翼地呵护着那份止于唇齿的感情。直到大学毕业,我们班里的人都还不知道故事里的主人公是谁。如果后来不是被我写在小说里,也许对他的爱恋将永远成为被时光掩埋的秘密。
如果没有意外,我本应该成为司法界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为我中华并不完备的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奋斗终生。但是,命运的慈悲之处便在于总会给你新的可能。大三上学期,我被安排在迎泽区的法院实习。为期短短一个月的实习,彻底粉碎了我献身法制事业的理想。法院里八面玲珑的法官,阴奉阳违的各个庭长,就连一个小小的书记员都是趾高气扬的嚣张模样,我讨厌极了那个乌烟瘴气的地方。
有天上午正在上班,一楼的大厅里忽然传来了一阵撕心裂肺的喊叫,那是在电视剧和电影之外,我第一次听到那种把人心脏震碎的凄厉叫声。我吓得几乎从座位上跳起来,而那些人的脸上写满了司空见惯的气定神闲,他们不以为意的冷漠深深刺痛了我。我偷偷把窗帘拉开一条缝,看见了一个绝望而悲伤的女人,她半跪半走着扑向一个被刑警押解的人……那人的头部被黑纱蒙着,我不知道是女人的什么人,我也不清楚发生了什么。
那个场景后来成为我很长时间都挥之不去的梦魇。现在回头想想,似乎也并没有什么,可不知为何,那对当时的我来说,竟造成了一种不可估量的伤害。也许因为那是我第一次真正领教同类相煎的残忍,第一次直面若干年后自己将要变成的样子。我害怕自己有一天得像他们那样冷冰冰地活着,害怕到战栗。所以我叛逃了。我背叛了苦心孤诣三年的法律,决定去学一些能让自己有点温度的东西,而那时唯一的出路便是考研。
作为一个数学经常徘徊在及格线边缘的文科生,学经济自然是天方夜谭,当时能够考的似乎也只有中文了。可是,号称综合性大学的工大连一个中文系都没有。我开始上网一点点地搜集资料,求助异地的同学和朋友。想想那时候也真是够勇敢的,一穷二白的我竟然盯上了南开。时间紧迫,我又没有一点基础可言,完全是在黑暗中挣扎。还好,我有车载斗量的热情,以及奋不顾身的勇气。
那大概是我这辈子读书最多的一段时期了。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我囫囵吞枣地看完了二三十本诸如《约翰·克里斯多夫》《安娜·卡列尼娜》《白鹿原》那样的大部头,从鲁迅的《呐喊》到陈染的《无处告别》,现当代文学史上的著名作品,长的只看梗概和精华部分,短的则走马观花看完。我像一个饿鬼一样在饕餮的食物跟前肆无忌惮。事实证明,那样的突击式学习还是有用的,我两门专业课的成绩最后竟然都还不低。万万没想到的是,我却栽在了自己一直引以为傲的英语上。备考时我只顾着补足专业课的短板,仗着大二就轻松考过六级的霸气,一直没怎么上心英语。结果最为讽刺的是,总分过线的我之所以未进复试,就是英语差了三分。
知道成绩的时候是寒假在家,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哭了一整个下午。第二天便买车票回了学校。彼时的校园里,到处弥漫着让我们滚蛋的味道。我的同学们考上研的在准备复试,考上公务员的在醉生梦死,签完工作的在游戏或者韩剧。四年里我好像是头一回遭遇那种六神无主的茫茫然。匆匆做了简历投出去,却全部杳无音信。我摞起来超过十公分的烫金荣誉证书,都跳起来朝我狞笑,我披荆斩棘地奋斗了四年,换来的竟然只是一堆垃圾。那个时候,我才开始认真审视自己在外人看来风光无限光环满身的大学生活,最后无比颓丧地发现,我曾孜孜以求并为之殚精竭虑的东西,全TMD的都是废物。那种全盘否定自己的绝望可想而知。
我一直不愿意再回首那个想把自己埋起来的春天。那种凄惶惨淡的心境,没有体验过的人绝对想象不来,即便真正经历过的人大概也很难感同身受。或许正是在那样的炼狱里,我才会对抓住的一根救命稻草失去了判断的能力。我仅仅是在研招网的公告栏里看到了兰大的调剂信息,便想都没想就跳上了去兰州的火车。我带着厚厚的一堆资料以及写的那一百多篇文章,战战兢兢地出现在了文学院的办公楼门口。可是,生活再一次向我抛出了它暗藏杀机的诅咒——由于调剂人员过多,调剂分数线已被凭空抬高了六十多分。
那个春日的下午,黄河畔的这座边城在我耳边粗重地喘息着,空气里都是泥土和烟尘的粗粝味道。媒体用了“有史以来”“百年不遇”等表示最高级的词语来报道那年见了鬼的沙尘暴。我失魂落魄地站在瑞德大道和麦积山路的十字路口,看着来往的车辆和人流,挪不动步子。那一刻,真的很想被某辆狂飙的车撞了,然后再也不要醒来。
阮籍穷途之时,尚能痛哭,我却连哭的欲望都没有。我像个空心人一样,游荡在那个下午的长街尽头。71路公交车我只是在去一分部的时候坐了一次,竟然在一种无意识状态下顺着它的路线走回了本部。校园里迎春花开得正好,鹅黄色的明媚点燃了春天,却灼伤了我的眼睛。泪忽然就来了。我在一片如火如荼的花海中,在一堆陌生人诧异的眼光里,放声痛哭。经过我身边的人,没有谁停下来抚慰一下那个心碎的姑娘。他们只是静悄悄地走过我站立的地方,小心地侧着身子,绕过我离开。
不知道哭了有多久,反正等我嘴里感觉咸咸涩涩的时候,灰扑扑的日头还停留在积石堂上面的那口大钟上。我掏出纸巾,认真地清理了一下自己,失落的心才仿佛又回到了胸腔里。我准备着踏上在来兰州的火车上已经想好的那条路。既然来都已经来了,那就试一试吧。
我抱着简历和最后孤注一掷的希望敲开了《视野》杂志社的大门。也许是我方才的哭声惊醒了正在打盹的上帝,他不耐烦地为我开了一扇窗;也许是那片黄土地爱上了我这个初来乍到的姑娘,想把我留下来;反正不管是什么原因,结果是一个理工大学法学专业的准毕业生成了那个全国百优期刊的菜鸟编辑。第二天,我便被通知可以去上班了——发生的一切太不真实,像是在做梦。但我确乎是真的留在了那里。
后来很多个时候,想起兰州,我就会想起那个奇迹般的下午。这个城市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接纳了我,在我周身近乎绝望的冰冷中,为我送上了一盆救命的炭火。后来发生的事情就简单得多了。返校写毕业论文,准备答辩,仓促潦草的毕业照,兵荒马乱的散伙饭。很多我先前以为都要用盛大的仪式才配得上的东西,在我从地狱返回人间的那一刻,都变得不重要了。
正式上班之后,我便开始准备继续考研。那半年多,是我生命中少有的沉寂时刻。我基本不与同学或者朋友联系,在潜意识里,我把自己当作一个犯了错误被流放边地的囚徒,几乎是本能地把自己包裹了起来。我过上了一种近乎自虐的生活,那时的我,不知怎的总感觉自己是因为荒废了青春最好的四年而在接受惩罚。我赚的钱很少,一个月打在卡上的不过一千六百块。但我竟还能够结余很多,寄给生病的爸爸。
经济上的窘困以及心理上的巨大压力,让我的额头上开始往外蓬勃地冒痘痘。我没有心情收拾自己,每天裹着大学时候的一件运动衣去上班。冬天的大红色羽绒服,穿在身上一个多月也不脱下来洗一回。我大概就是在那时候染上暴食症的。下午下班之后,我都要吃很多很多东西才能安静下来。我并不舍得去爱礼或者安琪的店里,为自己买上一块精致的蛋糕大快朵颐。我只是去菜场那些廉价的摊位前,给自己买一大包的玫瑰饼、杂粮饼、油酥饼,然后一口一口吃掉。
那时候,除了吃东西,我唯一的消遣便是逛菜市场。独自生活的我,贪婪地爱上了菜场的烟火味道。从市场一头的水货海产品,到另一头的香蕉、脆梨水果摊,我把自己扔到拥挤的人潮中,看着在生活面前保留着热气腾腾渴望的人们,看着鲜绿的青菜豆角,水灵灵的茄子黄瓜,红艳艳的西红柿,热剌剌活着的气息扑面而来,我瞬间便能获得一种奇怪的力量。那一年里,我几乎逛遍了学校周围所有的菜市场,甚至哪些东西摆在什么位置,哪里的菜贵了两毛,我比那些天天挎着菜篮子的主妇们都清楚。我混迹于市井之中,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凡俗庸常的女子,家里有待哺的孩子和要赡养的老人。
相比于漫长而煎熬的等待,考试的两天却出奇得平静。最后一门专业课考完,我站在教室外面长久地凝望着坐了两天的座位。我并没有如想象中的忐忑焦灼,我只是感觉很累,很累,很想立刻回到宿舍睡一觉,等睡醒了再去考虑明天会怎样。最后,我比意料之中考得还好,那是个足以让我傲娇的分数。而那点洋洋自得,差一点毁了我。
初试成绩公布之后,很多人都劝我凭借地缘优势“活动”一下。但我自信得过了头,我以为那个横扫六合的分数能够让我不费吹灰之力就拿到录取通知书,所以连复试都没有好好准备。我终于遭到了报应。复试结果公布,我从现当代专业被调剂到古代文学,连奖学金也变成了二等。那是读研之前现实给我上的最鲜活的一堂课,我为自己的too young too naive付出了惨烈的代价。
读研的三年,对我来说是晃晃悠悠的三年。我白天上班或者上课,晚上一律在自习室里度过。我每天早出晚归,行色匆匆,连我的舍友都只能在睡觉的时候见到我。我煞有介事地看了很多高大上的书,但却始终没能爱上学术,没有把论文变成我挚爱的情人。那三年,我一直没有辞掉杂志社的工作。或者更确切地说,我是在工作之余,兼职读了个研。
数年来以“好学生”抑或“学霸”驰骋江湖的我,变成了让导师头疼的“问题学生”。那种转变是微妙而奇怪的。我像是一台转了太久转得太利索的机器,忽然不想动了。安静的时候,我仿佛能看见自己身体的关节在改变构造,似乎能听到一些之前从未听到过的声音从腹腔之中往上升腾。我始终无法明了那些改变是缘何发生的,但我确乎变成了另外一种样子。
我不再低眉顺眼地跟在老师背后,去争一些评优评奖的砝码,也不再急急吼吼地奔忙赚钱。我活得越来越边缘,也越来越真诚。渐渐的,连委屈一下自己奉承别人都不愿意了。我慢慢地变成了一个旁观者,什么都明白,却什么都不屑去做,只是拿冷眼瞧着。我开始讲脏话,开始不害臊得听男同事讲荤段子,有时候看到迎面过来赏心悦目的面孔,我还会吹口哨。在研三找工作之前的兰州时光里,我一直在改变,一直在变成一个跟过往不一样的自己。
最大的改变是在形貌上。读书时候,我领到的薪水反而比刚去杂志社之时还要多。不用支付房租,不用交水电费,那笔钱完全可以让我在衣食无忧的情况下,买很多喜欢的东西。尤其是吃的,不管是昂贵的巧克力、精致的甜品,还是特色小馆、花样菜系,我消费起来都游刃有余。我终于不再那么热衷于零食,走在超市的食品区,再也没有一样东西能够让我生出放进购物筐里的欲望。我也不再像先前那样贪食,对食物拥有了一种浅尝辄止的控制能力。也就是在那样的不经意中,我竟然瘦下去了。从大学开始叫嚣了五六年的减肥,最后却是在悄无声息中做到了。
我发誓,绝不是一夜之间瘦下来的,但我确乎是忽然发现自己瘦了的。长久以来,虽然我对美好事物都有着超乎寻常的渴慕,可我清楚无论多么美丽的衣服,套在我那具臃肿的身体上,便再没有任何美丽可言。我不愿忍受售货员眼神中传达出来的“没有你的号”的那种不屑,所以一直拒绝去看女孩子的衣服和饰物,免得自己受伤害。
我记得那大概是一个夏日的周末,我被朋友强行拉出去逛街。我们走到一家卖女孩衬衫和裙子的小店跟前,我一眼看中了挂在墙壁上的一件拼接连衣裙。裙子上身是纯净的天蓝色,下面是细碎的黑白条纹,中腰系着一条宽大的黑色腰带,乍一看,竟像是一身搭配完美的套装。裙子挂得太高,我盯着它看的时候,得把头仰着才行。朋友看出了我的喜欢,撺掇我去试一下,我慌忙摆着手往后退,并在心里对自己说,这不是你能穿的衣服,不要再看。就在我安抚自己情绪的短暂瞬间,好心的店员已经取下裙子放到了我怀里,温柔地说,你穿上会很好看的。
我尴尬地走进试衣间,寻思着胡乱试一下便赶快逃离。然而,令我吃惊的是,那件衣服竟然盛得下我,一点也不小,刚刚好,那样地合身。我直勾勾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就仿佛是这辈子第一次看到她,又要立刻跟她分别似的。衣服在我手里摩挲着,雪纺轻薄的质地清透顺滑,有种安慰人的和气。那个天色渐渐暗下去的黄昏,我穿着新买的裙子走在张掖路步行街上,感觉自己轻盈得能飞起来。我看到了一道照进生命里的亮光,光芒之中的自己太过明媚,我不敢相信。可那个人真的就是我。
从小到大,我从未有过什么时候,对衣服表现出如此大的兴趣。我从来没有像那个时候那么宠爱过自己。我给自己买来各式各样的衣服,带着一种补偿性的心理,遥远地安慰着漫长青春期里那个自卑的胖姑娘。将近有一年多的时间,我生活中最大的乐趣便是逛商场,买买买成了超过任何一种东西的治愈系。天知道我是多么喜欢那些明快的颜色,鲜亮色彩所带来的视觉冲击,让我幸福得有点眩晕了。水粉色、宝石蓝色、玫瑰色、果绿色、桃红色、紫罗兰色、亮黄色,很多我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穿的颜色,都被我搜罗到衣柜里,攻占了之前清一色黑所统治的全部江山。
刚刚变瘦的那段时间,我对裙子有着一种近乎疯狂的迷恋,包臀裙、半身裙、蓬蓬裙,荷叶边的、蕾丝边的、束带子的。穿上那些裙子,使我看起来有种婷婷袅袅的感觉。每一次,当我把洗好的衣服晾在阳台上,都会花很长时间凝伫它们,它们就像是节日里吹着小喇叭升上去的旗帜那样可人和讨喜。我以前从不知道,有生之年还可以那么深深地爱自己一回,对自己的喜欢,如游弋在血液中的某种元素,终于被毫无保留地蒸腾了出来。
外表的改变,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向另一个世界的大门。我扔掉了盖在额头上数十年之久的齐刘海,不再低着头走路,不再害怕直面别人射过来的目光。我开始试着在人群里把自己裸露出来,让绽开的身体去肆意呼吸鲜美的空气。生活以一种突兀却友好的面貌在我眼前呈现,它邀请我探身进去感受它的善意与温存。那些原本对别人来说,唾手可得的小确幸小快乐,在我这里总是无端被放大很多倍,我带着无比感恩的心情,小心翼翼地呵护着生活投之于我的这些迟来的好。
我的脚步一天天地从容起来,慢慢从一个跟命运死磕的拼命三郎,变成了一个优游岁月的宿命论者。我不再把日子当成一座座需要去征服的高山,也不再去条条框框地规划生活,因为我知道,所有的计划都抵不过命运一次不怀好意的安排。我对自己变得越来越宽容,允许自己犯错,允许自己卑微,也允许自己贫贱。年纪尚轻时所热衷的功利主义和投机主义,日益变成了我生活里的绝缘体。
见饭吃饭,见水喝水,就连对待感情,也有了随缘自适的味道。这些年,伤害过别人,也被人伤害,改变过别人,也被人改变。如今,山水苍茫,曾经的爱人已变成路人。可未曾改变的,还是对爱生生不息的渴望。在爱里遭遇的那些锥心刺骨的伤痛,并没有让我畏惧得裹足不前。当我再次邂逅它的时候,我还是会拚尽全力,所以在我身上,理性始终赢不了感性。很多时候,明明知道在走一条错误的路,可还是挡不住路边风景的蛊惑,遂带着不安的忐忑和微茫的希望就迈出了第一步。我总是对这样任性的自己无能为力。可我也并不打算去试图改变什么。爱是人最真诚的一种感情,丝毫掺不得假,爱就爱着,你拼命拽也拽不回来,不爱就不爱了,你使劲拉也拉不回来。所以,就算肉身的我被撞得头破血流,我还是得往前走,因为我的征途是星辰和大海。
此刻,是长安城里最迷人的春天。择一城而终老,我愿意把这个他乡当作故乡一样去热爱,在这个有花有草有美食有美女的地方,在这个被历史烟尘荡涤过的地方,寂静生活。等我老去的那一天,回首前尘,有遗憾,但没有后悔。
愿我一生努力,一生被爱,想要的都拥有,得不到的都释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