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谢谢我生命里有一个帅男生一直的陪伴,这几天也因为他,我会在陌生的城市进新华书店看书,享受阅读的时光,觉得时间过的可快了。每次是妈发语音,让我带他回家。
还记得读大学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进图书馆看书,一次可以借阅四本书。我会提前选好自己想读的四本书去借阅好,放在书包里。这样让我有安全感,觉得这四本书最近都是属于我的,别人抢不走。
我会找一个隐蔽的地方看书,带着自己的专属日记本和笔,认真记我喜欢的词句。一直到现在都是这样,只要我看书,肯定带日记本和笔。我的日记本什么都记,什么都写。我翻阅的时候,感觉满满的字在上面,就会开心。数了一下,从大一开始到现在,我已经用了十本日记本了,我觉得这是我重要的东西。我可以想翻阅就翻阅。我是一个爱回忆的人,我会思考以前自己怎么那么傻,也会想着后面怎么做。
大学的时候,还因为借阅书多,得过全校读书十大明星之一。奖励了30元的新华书店购书劵和荣誉证书。购书劵我拿来购买了刘同的两本书《谁的青春不迷茫》和《向着光亮那方》。当时他来到新华书店办签售会,很开心这两本书上有他的亲笔签名。他本人比照片帅哦,哈哈。
自从工作以后,去书店的时间减少了很多。我还是喜欢阅读,变成了阅读电子书。但没拿到纸质书有感觉,只要放假有时间,我还是愿意去书店。常州让我最喜欢的一家书店是半山书局,它坐落在市中心,离我上班的地方很远,我坐公交车要一个多小时,还要再步行二十分钟才能到。但我喜欢在书店找到我看的书,认真阅读。而且,半山书局是网红书店哦,中国十大最美的书店之一。它是离天空最近的书店,是国内目前最高的书店。我这个爱天空的人,最喜欢到16楼看窗外的风景了。阅读的心情也更美了,也不在意路程远了。
如果你有时间,我建议你还是多到书店阅读,而不是打游戏,刷电视剧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