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谋家海靖(二)
为便于理解分析,兹先将德国使馆十月二十六日提出的议结六款照录如下:
第一款:
山东巡抚李秉衡应革职永不叙用。
第二款:
安主教在济宁盖教堂业已开工,中国应许赔银盖造,并赐立匾额,须有保护教堂教士之意,所赔之银交德国驻京大臣转交收领。
第三款:
在山东德国教士被戕劫之案,所有盗犯自应拿获惩办,如有绅士官员等在此案内,应格外家中办理,教士所受之亏应全行赔偿,所赔之银,亦交德国驻京大臣转交。
第四款:
中国应许特保嗣后永无此等事件。
第五款:
在山东省如有制造铁路之事,中国先准德国商人承办,如有铁路就近开矿之事,亦应先准德国商人承办。
第六款:
德国国家办结此案所费之银,中国国家赔偿。
对于此六款议结要求,恭亲王对二十六日午后来唔的海靖言道:“此事你先无一字来,遽令兵船占据我们口岸,却不能不怪你,今你有条款要商,总须先行退兵方可商议。”而海靖的回答则是:“先退兵,而后开议,恐办不了。”可能海靖觉得自己的话有些生硬,于是旋即又婉转地道:“中国特饬山东不许开衅,此层是最讲交情,此事中国并无不是处。”恭亲王又道:“中国即无不是,这就是德国不是了。你即如此说,即可照我们照复的话,电报本国先行撤兵再商,免伤两国交情,亦顾全两国声望。”(据十月二十六日德使海靖与恭亲王等会谈问答节略)
仅从这一段谈话内容,就不得不佩服德公使海靖果然不愧日本人对其“德国政治家外交家之手腕敏锐者”的评价。而恭亲王相形见拙之下状若孩童,完全被海靖牵着鼻子走。
会谈的最终,海靖并没有应允恭亲王先行退兵的要求。二十七日,总理衙门照复德公使海靖称:“应请贵大臣电致贵国水师提督,先将胶州驻波兵船及上岸兵丁尽行退出,以便彼此照约商办,以全睦宜。”(据十月二十七日总署恭亲王奕录呈复德使海靖照会)这话里的意思,便是基本同意德使海靖提出的议结条件,只要德国先行退兵,一切都好商量。另外,总理衙门早一日又发驻德国使臣许景澄电,一面告诉他“巨野教案”已获犯九名,一面嘱其与德国外交部商谈退兵之事(据十月二十六日总署致出使德国大臣许景澄电)。
阴谋家海靖在接到总理衙门照复后的第二天,即十月二十八日再次照会总署,抄录如下:
驻青岛炮台中国兵统领章总兵,请致总理衙门,该镇因所定退出期满,仍在该地,当将该镇擒拿等因前来。查此事本大臣因该镇不尊贵王大臣饬令之意,不愿退出,故被拿获。本大臣甚为惋惜,贵王大臣业已电致驻柏林大臣,因顾德中邦交甚久,饬令中国官兵退出该地。乃章镇仍不尊此等和平之谕,不甚惜有此举耶!本大臣甚望以此惩责该镇为要。
此照会顾左右而言他,通篇没有提及总理衙门的退兵要求,并且高举“和平”的旗号,以章高元拒不退兵为借口,要求清政府惩责章高元。
当日,总理衙门照会德使海靖,让其释放章高元,其中提到:即贵大臣奉贵国训条办理此事,亦须善筹了结,庶与二十六日在本署会晤无伤睦宜之言吻合?尚祁贵大臣平心思之,并望讯电提督,勿再拘留章总兵,以免激成事端,是为至要。(据十月二十八日总署致德使海靖照会)
可能总理衙门觉得上一封照会没有完全表达出想要表达的意思来,于是接着又给德使海靖发了一封照会,相对于上一封照会,这封照会的语气则强硬了很多,其中提到:章总兵往见棣提督,复被拘留青岛炮营派兵看守,是何情理?东省军民不服,胶州人心鼓噪不平,万一激成事端,中国不能任咎,殊非两国和商之道。应请贵大臣查照二十七日本衙门照会,即刻电致驻胶澳兵船退出口外,以便相商。并请贵大臣电致贵国提督,勿再令章总兵远移,听其回营,约束士兵,庶全睦宜。
言外之意便是:虽然我们政府的意思是两国协商了结此案,但是万一你们入胶州湾的士兵激起事端引发民愤,那么政府为平民愤,说不得就会被迫开战。
不得不说,“巨野教案”事件之后,这封照会是清政府所行外交手段中为数不多的亮点之一,即表达了政府不惜一战的想法,又较好地运用了外交辞令委婉地表达。在此时此刻表露出强硬姿态,虽然为时已晚,但补救的也算是适时。
照会中的言外之意,德公使海靖自然能读得出。
德国人的外交,不仅仅是放任海靖以一己之力独自周旋,而是国家与外交官之间相互配合相互掩护,用民间的话来讲就是“有人唱红脸有人唱黑脸”。
驻德大使许景澄依照总理衙门的意思前往德国外交部理论商谈,二十九日将理论商谈的结果电复总署,电文抄录如下:
二十三日电商催退兵,经署外部辩论,转告德相乌亨洛。顷据复称:乌相云,中国国家允行之事,外省大吏多不照办,德国须驻兵防护查看后来所允效验,难以即退。澄云:德因教案派兵,应随办案起止,此论太失公道。彼云:乌相言如此,他无可论。查海索第四条,在我本不容背,乌言隐与相应,颇叵测。
对于为何不退兵,乌亨洛的解释是:因为中国外省大吏对于国家应允之事多不照办,所以要监督地方将所议之事照允办理之后再行退兵。不是不退兵,而是“难以即退”,意思便是将来肯定会退。而且,乌亨洛也赞成许景澄“因教案派兵,应随办案起止”的观点,但赞成归赞成,可就是不退兵,即不妄自强硬与清政府闹僵也不明确表示何时退兵。非常高明的外交手段。
既然德国国内的意思是“难以即退”,退兵与否随办案起止情况而定,于是总理衙门便想着赶紧了结此案,以便让德国无不退兵的借口。于是第二天,即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初一日(注:是年十月没有三十日),总理衙门给德公使海靖送去了一封公函,约其晤面,此函抄录如下:
十月二十七日本衙门照复一件,未准贵大臣见复。曹州教案,本衙门连日接东省来电,拿获凶犯,起出真脏交领各情形,似须彼此面谈较为透彻,应请贵大臣答复前文,拟定期来署商办。二十六日贵大臣来署,曾有电达贵国外部之说,现在已否接有回电?并望贵大臣见告为荷。
以此看来,总理衙门又一次犯了“轻信”的毛病,以为乌亨利所说既是德国本国的真实意思,因此在给海靖的公函中不无狡黠地写到:二十六日贵大臣来署,曾有电达贵国外部之说,现在已否接有回电?并望贵大臣见告为荷。那意思便是:你们国家的意思我们已经知晓,看你还有什么话可说?
海靖当然有话可说,不就是退兵与否随办案起止吗?就说中国国家仍然没有妥善办理好此案,至于依据吗,随便找个借口不是很简单?
于是,海靖当日便照会总理衙门,称“现据驻济宁教士详细来禀,本大臣展阅之余,曷胜震动。”因何震动?海靖认为:如贵王大臣以该教士被害一节为盗贼偶然之事,非也。查本国教士所禀,系民人与教士寻衅报仇行凶,设非地方官草率置之不理,或密为唆使为此等事,绝不至此(据十一月初一日德公使海靖致总理衙门照会)。
海靖所说的,民人与教士寻衅报仇行凶、地方官草率置之不理的事,就是指前文分析过的,那起虚构的李家庄薛田资遇刺案,即所谓的“李家庄教案”。海靖认为,上述教案以及寿张郑家海教案都与巨野张家庄教案相联系,都与山东大小地方官员对于教案事件“概置不理”以及山东巡抚李秉衡的“与外国人不睦”有关系。
这显然是无中生有强词夺理的说辞,前文已经分析过,李家庄教案纯系以讹传讹的虚构事件,而且海靖对于所谓的李家庄教案所知也不甚了了,那么为何还作为借口正式提出来了呢?
因为海靖心知肚明,山东地方上至巡抚李秉衡下到知县许廷瑞,在办理张家庄教案过程中无不尽心尽力绝无迟延,实在是挑不出任何纰漏,不得已才端出了这么一件捕风捉影的事件。
而端出这么一个虚构事件并藉此指摘山东大小官员之后,海靖继而抛出了他此番照会之目的:本国国家现在为东省各节所索照数赔偿以赎其咎,并自为设法办理,谅贵王大臣不能推辞也。只说“自为设法办理”,并未要求办理到何种程度,反正就是你们看着办,语言运用堪称狡诈!
这样的说辞好处有三:一是不说如何办,则就不存在此案办结的标志,那么也就是说只要不合德人心思,则永无办结之时;二是可以一直借故教案未办结而拖延退兵时间,三是给之后的议结留有余地。
至此,说海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阴谋家,当不为过。但是,这仅仅才是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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