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参加百词斩阅读营的第50天,也是我每天阅读英文书的第115天,作为一个英语已经退化到初中水平还有严重拖延症的学渣来说,这件事真的太神奇了,我完全没想到自己可以坚持这么久,尤其是在我不擅长的英文方面,如果硬要说我为什么能坚持这么久,这都是源于《傲慢与偏见》这本书。
这是我学生时代非常喜欢的一部小说,可以说是世界名著里最爱看的一部,对于当时十六七岁的我来说,傲娇男主爱上倔强女主的故事可比什么战争、阴谋之类的大部头名著好看多了。
今年年初我给自己定的一个目标是要养成每天学习英文的习惯,但是作为一个离开了学校十几年,每天工作中都用不到英文的人来说,每次尝试背单词都是没背几天就放弃了,所以今年决定换个方式,从阅读英文小说开始,在挑选第一本想要看的书时,就选了这本《pride and prejudice》,剧情我都很熟,应该不会因为词汇量太少而放弃吧。
事实证明,我选对了,第一步很成功,尽管刚开始看的时候,无数的生词让有点想退缩,但因为熟悉剧情,联系上下文,我大概也能猜到意思,竟也就这样磕磕绊绊的花了一个月的功夫把书啃下来了,而且看书的时候记单词也比光背单词效果要好,这就跟我们小学时词汇量不多的时候看小说也有大量不认识的字,但看着看着就无形中记住了这些字,而且对有些字的用法也更容易理解。
当我坚持了一个月后,再看英文书就没那么怵了,参加了两个读书营的活动,每天早上一睁眼就是把手机打开,把当天要阅读的内容的音频播放出来,一边梳洗一边听,刚开始用的慢速,等梳洗完毕就再播一遍,边听边看,当我用这种方法读完了《小王子》后,我发现我听英语的时候也不像以前那样完全听不懂,慢速的情况下还是能听清发音的,再读到第二本《傲慢与偏见》时,我用常速播放竟然也能跟得上。(对,你没看错,我又读了一遍《傲慢与偏见》,我就是这么爱它。)
在我坚持每天阅读英文书的这一百多天中,我慢慢得找到了最适合我的方式,每天早起或者午休时间阅读,其实只要十分钟,而且我爱分享到朋友圈,我会简单写一下对今天阅读的感想,这样我从来都没有忘记一天的打卡,也没有因为别的事情耽误了看英语,就这样我看完了5本英文原著,我自己都觉得自己了不起,而且现在已经有好几个朋友在我的感染下加入了英语读书营呢。
事实上我爱运动,爱画画,这些都没有坚持做得很好,因为还没有找到最适合我的方式,我也并没有很热爱英语,只是我找到了让我觉得最舒服的学习方式,因为我学习英语并不是为了考试也不是为了工作,而纯粹是我爱阅读,所以通过挑选自己喜欢的书籍来阅读我渐渐爱上了每天学英语了,现在每天也增加了背单词和听力的练习。
《小王子》和《傲慢与偏见》我都看过中文译本,包括它们改编的影视作品,对于《小王子》这本书,我一直觉得作者写的就是自己,单纯的小王子,执着的小王子,他把心中对爱对幸福的理解都写进了书中,这本书与其说是童话,读起来更像是诗,不管是英文版还是中文版,里面的对话都很有诗的韵律和美感,下次我是不是该去学习一下法语,读一读法语版,应该会更美吧。
《傲慢与偏见》作为我最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我对里面主角都是又喜爱又想吐槽,Darcy先生的情商一会儿在线一会儿下线,如果不是因为他长得帅又有钱后来还搞定了Lydia的婚事,Elizabeth会不会嫁他还真不好说,而Elizabeth自视甚高喜欢帅哥又有点小虚荣的性格也是让人生出幸好你是女主不然Darcy为啥要娶你的想法来,但就算他们各有各的缺点,却依然挡不住我对他们的喜爱,因为Darcy正直又有责任感,Elizabeth聪明直爽又懂得自省,而且就算是蠢笨代表的妈妈和妹妹,势利眼的宾利姐妹和凯瑟琳夫人,都算是他们爱情的助攻手,整本书我唯一讨厌的可能就只有Wickham这个渣男了。
还是想说阅读真的是一件很棒的事,每天只要抽个10分钟到半小时,坚持一段时间后你会发现,不管是在思想、语言表达、词汇量、写作等很多方面都有所提高,我会继续阅读下去的,下一个100天在等着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