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讲一个故事吧,那是我漫长故事中小小的一页,却是我永远翻不过去,永远在反复回放的一页。
大家都曾有过很美好的初恋吧,那个男孩,我就先叫他o,他呢,像我们曾幻想的初恋中的少年一样,阳光,美好,有一对微笑的月牙眼,那一年,青春正好,你也还好,我也还小,那么懵懂的时候,那么纯真的爱。
也许以一部分朋友的角度来看,女生去向自己喜爱的男生示爱,都是错的,不管有什么理由,不管有多爱,而男生呢,则会把女生的爱当成一时炫耀的资本来对待。大家见到男生,估计会笑着上去拍一拍对方的肩膀“不错嘛!有个妹子在追你!”“看不出你的魅力那么大!”,而看到女生,我想,估计就只剩下了鄙夷的目光与讽刺的语调。
男尊女卑,重男轻女,这个现象一直存在着,直到我们现在生存着的这个时代。
我第一次见到o,是在一次运动会上,他在跳高选手,我是学校安排的志愿者,差不多干干帮运动员送毛巾递水这样的活儿,大家都说,这个活儿很好邂逅一些好看的学长学弟,是个桃花爆值的活儿。
这话说得没错,我在这里遇到了o,那年他高二,我高一,阳光正好,他的笑容也太美好,晃花了我的眼,说一句很矫情的话,如果我们之间的距离有1000步,你只需要向我走1步,我就会朝你的方向走完剩下的999步。
没错,你确实只走了一步,而我,也确实走了那999步,并且在那之后,我们再也不曾遇见,,也不曾擦肩。
我一直是一个比较胆大的人,自那天遇见她之后,就像很多玛丽苏小说里的女主角一样。
沦陷,沦陷,万劫不复。
我像所有故事中深爱男主的花痴女配一样,开始不择手段的追逐自己生命中这颗流星,知道他消失在远方的天际,也不曾回头看一看你一眼。
就是这样,我想我想我像无数个炮灰女配一样,沦为炮灰了。
就在他接过水对我笑的那一刻。
或许当时的我,不是最好的我,却遇到了最好的他,所以才会在命运之神的小小差错下相遇,相知,分离,永别,时间确实是最好的良药,伤口再次撕开却几乎在感受不到疼痛,却是一道永铭不忘的深,去不掉,忘不了。
在那之后,在我的强求下,o成为了我的男朋友,却只是名义上的男朋友,一年之后,他转学离开了我的世界,没有分手,有没有道别,只是离开了,再也不曾出现。
也许,不需要去掉,也不需要忘掉,能永远铭记,也是很好,毕竟,是我最美好,最青涩,夹杂了酸甜苦辣的青春记忆。
也许在你们漫长的生命中,我这些渺小的文字给不了你们任何帮助,也不能在你们的种种邂逅之中帮你们免去一些伤痛,但希望你们能知道,你们不是孤身一人,在这个看似无情却有情的世界上,有许多许多人,是和你们相同的,有着同样的伤口的。
爱过你很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