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天,凤凌的耳根子总算是清净了,沈文轩还是每天都来给她送饭,让这么小的孩子每天来送饭,凤凌有些过意不去。
最主要的是,这些饭菜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太过于清淡,比没有味道稍微强了一些。
原主的身体本来就偏瘦,她想吃点好东西让这幅身子圆润一些,可这些食之无味的饭菜,想要多吃谈何容易。
终于,在勉强填饱肚子以后,凤凌忍不住开口:
“小毛球,村上有没有酒楼?”
小毛球在睡梦中被惊醒,眼皮耷拉着,还是回答道:
“有,同顺酒楼,是村里唯一一家酒楼,饭菜很好吃。”
小毛球有些犹豫,接下来的话不知道该不该说。
凤凌眉毛都没抬一下:“继续说。”
“就是价格有些贵,而且,主厨性格奇怪,心情好才愿意做菜。”
凤凌点点头,对这个同顺酒楼更有兴趣了,做生意也要看心情么?那说明这老板确实不差钱,或者说,这酒楼就是这厨子的。
在这样偏僻的村子里,居然有这样的奇人,倒也是卧虎藏龙。
不管怎样,她都要去试试。
她已经太久没有好好吃过饭了。
凤凌看了看铜镜中的自己,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了,脸上的疙瘩不仔细看已经看不出来,皮肤还稍微有些暗黄。
这是她眼中的暗黄,在村里其他人看来,她已经是肤若凝脂了。
凤凌不用考虑自己穿哪件衣服,她只有一件粗布衣裳。现在的容颜在这人间已经堪称绝色,好在茅屋里有个斗笠,戴上遮挡一下。
这是凤凌第一次走出茅屋,第一次走在街上,同顺酒楼在村子的中心地带。
别看这村子小,但小商贩有很多,现在时间还早,商贩就都已经出来摆摊了,叫卖声不绝于耳。
老百姓脸上都是淳朴的笑容,人与人之间也都热情地打着招呼,不难看出,沈少卿这个父母官当得不错。
逛了逛,凤凌就注意到了同顺酒楼。
和其他的小店比起来,同顺酒楼非常显眼,居然还有二楼,装修得也很气派,如果单看这个酒楼,真以为是在天子脚下。
小毛球告诉她,如果酒楼开门,就说明厨师今天有可能做菜。
看着客栈门开着,这就好,否则就白跑了一趟。
凤凌却只是在酒楼前转悠,并没有走进去的意思。她虽然遮着脸,穿着粗布衣裳,但气质不俗,还是吸引了不少目光。
村里经常有过路之人,也像她这般戴着斗笠或者面纱,隐藏身份,所以并没有让人觉得怪异。
小毛球的美梦被惊醒,听到凤凌要来街上,索性跟着她一起。他用法力隐身,除了凤凌,其他人都看不到他。
见她只是在外面踱步,并没有进去的意思,急道:
“你怎么不进去呢?”
“我没钱。”
小毛球无语到极点,没钱还敢来村里消费最贵的酒楼。当然,他只是想想,没敢问出来。
凤凌的注意力却不在他身上,她站到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们。
忽的,她嘴角微微挑起:
“看,我的钱来了。”
小毛球这才顺着凤凌的目光看去,倒吸口气。
只见人群中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个男子,白衣飘飘,超凡脱俗,不似凡人,像是从画中走出的神仙,好像随时都要飞离人间。
小毛球啧啧称奇,没想到这么小的村子里,居然有这样神仙似的人物。这样的相貌,即使是放在天界,也是上等之色。
村里的人见到他都恨不得贴地跪拜,恭敬地不得了,所有人都放下手中的活计,凑到他跟前,恭敬地叫他:
“云公子。”
云峥却没有丝毫架子,看到淳朴的村民们都报之以微笑,他们有什么疑问他也都一一回答,没有丝毫不耐之色。
他们头一次见这么标志的人,不单单是长得好看,云公子还心地善良,劫富济贫。毫无悬念,他是所有村里女性的梦中情人。
只可惜,哎,可惜了这么好的公子......
一听到云公子来了,家中未出阁的女子赶紧冲了出来,生怕错过看云公子的机会。
王家的傻丫头脑子刚出生就被烧坏了,看到村里长得好看的男人,就喜欢抱着人家流口水,她父母不知道给人家道了多少回歉。
她脑子虽然不机灵,可看到美男却勇敢的很,一个劲往前冲,张开双臂,就要冲到云峥身上。
所有人都顾着看美男,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傻丫头离云峥就只有一步之遥!
离得那么近,想要做什么都已经晚了,只能眼睁睁看着将要发生的一幕!
更多的女子却是羡慕嫉妒,凭什么这傻妮子能离云公子这么近,她们可是想都不敢想的!
云峥本来正和张大娘说话,根本没有注意向他冲过来的傻丫头。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什么东西一晃,就见云公子面前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个女子,单手就阻挡了傻丫头前进的身体。
那傻丫头脑子痴傻,胃口却极好,身形是那女子的足足两倍!
可那女子居然一只手就挡住了傻丫头的身子,看起来还毫不费力!
人群中响起了掌声。
“姑娘,好俊的功夫!”
傻丫头的娘亲连忙把女儿拉扯回来,先不是给凤凌道谢,而是看着云峥,连连道歉。
李大娘只是看了云睁一眼,就羞红了脸。
云峥温润的声音响起,听起来很让人舒服:
“大娘,我无事,多亏了这位姑娘。”
李大娘这才像是看到了凤凌,连连道谢。
凤凌摆了摆手,把她扶了起来。
自始至终,她都没有说话,怕一说话,就会有人认出自己。
好在大家的注意力都在云峥身上,没有人注意到她的异常。
目的达到,凤凌转身,正准备离开。
谁知道身后的云峥开口道:
“多谢姑娘,不知姑娘是否介意去同顺楼一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