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ene7
这是我第一次来广州。到了广州,又见到其他两个朋友。
这三个人是我当时最熟悉的哥们。我自己寝室里三个室友该谈恋爱的谈恋爱,该健身的健身,该学习的学习。
而我隔壁的寝室则犹如网吧,除一人谈恋爱以外,其他三人都是忠实的游戏玩家。
于是读书期间,我便顶替了谈恋爱的那人,成了隔壁寝室的成员。
班上极少谈起,或者谈起时将我们用寝室号码代称为——363.
363的成员包括超哥,张瞎子,罗大腿。
张瞎子彼时自称得到张天师真传可以算命,故而被称为瞎子;罗大腿本是轮廓深刻的俊美青年,情感丰富,手指敏捷且打游戏是一把好手,只可惜久坐寝室,不幸长了一双肥腿,故而得名;超哥则是姓名中有“超”字,且与世界绝缘,被奉为“哥”。后我逐渐因在毕业后的艺术行径,在熟人中被奉为“哥”,此为后话。
我们这一群人,是幼稚的。
在大学时代的放纵和自由时,选择了与自己,与游戏为乐。
无论世俗眼光如何看待我那如酗酒般的大学生活,我仍将之视为我人生中的伊甸园——只因没有吃下现实的苹果而得以无忧无虑。无忧无虑的生活中没有故事,也不会被记忆,残留下来的只是少许回不去的忧伤。
而人生的主题却是改变。
改变得最快的是张瞎子,现在想来,恐怕也未必是改变。
不如说,也许是因为我们当初对他造成的不良影响,我们的peer pressure,将他纳入了我们的范畴。
每个人的每个观点,都与他曾经的经历有关,每个人深信不疑的一切,在他人看来也许是极度偏颇的。
我那时定然是极度偏颇的,正如海子诗句的前半,“黑夜赐予我黑色的眼睛”——我看待任何事都是批判的,不顺眼的。我于凡事中必揪出其最险恶的一面,并将其夸大,并为之痛苦。
而张瞎子却正正好与他的绰号相反,是个凡人。
最快接受现实的人,在现实规则下则看起来最好——我仍忍不住感叹一句,就此几年,终究我与他没有了共同语言。我曾记得他会毫无顾忌地放声大笑,声音难听至极,撕心裂肺。而他至今则终日耿耿于房子,车子和孩子,与我说话时带着社交的口吻,有些虚弱地说些套话——这根本不是我认识的瞎子——我只觉得他是失去了生气,而他也只是疲惫地说他的琐事。
大概事实是,最开心的时候也许已经过去了,等待着我们的是慢慢腐朽。
但愿我绝不如此——
说回正题,最初到广州时,363再次聚集。这一次托了罗大腿的福,他在广州早有住房。我便毫无顾忌地住过去。刚到广州的前两天,几个人还是天天陪着我纵情网吧,双休日一过,他们便天天加班,我所见的广州设计院加班状况比我原来处稍好,但也仅此而已。
我没有目标。在我来到广州的时候,心里只是大抵知道自己不要什么,却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
白天我在市区里徘徊,晚上回了罗大腿的住处,便看电影。那一段时间,是我看电影最认真的一段时间。因为在此之前的经历,让我深感体验的匮乏。我觉得自己没有认真去体会每一次经历,所以才浑浑噩噩地度过时光。然而一周时间过去了,我终于生出了焦躁感,我头脑一热便跑出来,现在既没有找工作,也没有任何作为,只是寄居在朋友家,这算什么事?
就在这时,我接到了电话,是我的表叔打来。
在此之前,我从来不知道我还有一个在广州的表叔,是我父母的关照,让我去和表叔谈谈。表叔姓胡,在广州作律师。胡表叔也算是我的学长,曾经毕业去作没有前途的技术工作,后来却闯荡出了一片天地,成了律师。
表叔有个非常美满的家庭,与我交谈时,我只觉得表叔说话果断,见事观点犀利。三言两语间,我便深深被他所说服,恐怕作得律师的人,都有着久经磨炼的话术和待人接事的能力。
表叔直言道:你既然如此迷茫,不如跟我来作律师。正因为事业开展需要人手,且我似亦有成事之心。表叔说服我回去开始准备司法考试,和法硕研究生。考过两者,再作打算。
三言两语,我便彻底被表叔说动。大概我总是如此吧,我父亲曾评价我说,不聪明。只因我凡事必要试错,从未能从别人的经验里学乖。于是,我便急着折回家去。我思考那时候为何我会如此轻易地接受了学习法律的事,那肯定是因为我空有苦干一番的热情,却不肯接受原本的自己。我想原本的那个自己,也许就是一个爱玩,天真,讨厌无聊的人,而那时我对现实的认知则是,工作需要尽可能地艰苦,无趣,努力才会有所回报。
所以我再次开始钻牛角尖,这一次,当我捧起司法考试三大本的时候,我才领悟到作文科生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