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说说今天出动我的一则新闻。上饶的一个父亲捅死了女儿的同桌。大概的是说女儿被男孩欺负。具体的还没有水落石出,是这位父亲联系对方家长未果,还是像老师男孩父亲说的,前一天才知道这个事件?
冲动是魔鬼。
还是说说我这两天失眠,思考的一些问题。
搜索了很多“打胎签字”“打胎要男方同意”;“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希望小姑子可以转移自己的辛苦钱,然后可以学习在孕期打借条留证据,。其次是否情歌律师,男方近几年分地发了钱,可否作为抚养儿子的资金的一部分?打胎不成还是要男方在村委或者法院的见证下,让他承认自己不想打胎来做到抚养这个孩子的责任。
想了很多,希望家人好好的。这个世界居然有这样的操作,女人没有权利决定自己的子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