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廷音乐
一、历代宫廷音乐概况
宫廷音乐作为传统统治阶级所利用的音乐,当伴随着阶级社会而产生。中国大约有公元前21世纪开始进入奴隶社会,因此,为奴隶主文化生活的宫廷音乐也当由此时开始的。《尚书》、《易经》、《墨子》中所记载的《舞雩》、《大濩》,以及夏、商歌舞活动情况。,为当时状况的反应。统治者或则在《舞雩》中利用音乐加强神权统治,或则以《大濩》夸耀商汤伐桀的功勋,或则在宫廷内部利用音乐作为享乐工具。
周代宫廷雅乐包括:六代之乐、房中乐、诗乐。六代之乐:《云门》、《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
秦代的雅乐,没有新作,仅是沿用周代“六代之乐”中的《韶》、《武》。而将《武》改名为《五行》。汉代掌握音乐的机构是乐府,它设立于公元前112年,由李延年指导。
唐两代的宫廷音乐不仅继承了传统的雅乐,而且进一步吸收了四方兄弟民族音乐和外国音乐,先后组成了七部乐、九部乐、十部乐、坐部乐和立部乐,出现了大曲,法曲等乐曲形式,唐代的音乐机构有:大乐署、鼓吹署、教坊、梨园。
宋代的宫廷音乐主要由雅乐、鼓吹和宴享之乐三个方面。宋代宫廷的宴享音乐,包括杂剧、歌唱、舞蹈、乐器独奏合奏、百戏等项目,其机构有教坊、云韶部、钧容直、东西班等。北宋教坊,分大曲部、法曲部、龟兹部、鼓笛部等四部;南宋教坊,设而复废,名存实亡。
明、清两代的宫廷音乐目的与历代基本相同,均为郊庙、朝贺、宴飨和巡辛等统治阶级的政治活动而设立。但清代统治者对于宫廷音乐特别重视,曾为各种活动写作了不少歌词和乐谱,规定了更多的音乐形式。
二、宫廷音乐的类别
中国宫廷院的类别,如果按其演奏场合,大致可分为外朝音乐和内廷音乐两大类。外朝,指的是群臣朝会、办事的场所;内庭指的是皇帝、后妃等生活的起居的地方。这两种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音乐。如果按其功能性质而言,又可分为典制性音乐和娱乐性音乐。典制性音乐,主要用以显示典礼的隆重和皇帝的威严。娱乐性音乐,以供人欣赏,愉悦身心为目的的。
1.祭祀乐
祭祀属于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五礼”中的吉礼,是宫廷中重要的典礼活动。乐曲有:中和韶乐、庆神欢乐、卤薄大乐。
2.朝会乐
亦称殿陛音乐。使用音乐有:中和韶乐、卤薄大乐、丹陛乐、铙歌乐。
3.导迎乐与巡幸乐
亦称卤薄乐。因为皇帝实用的仪仗队称为卤薄。(1)铙歌大乐,用于卤薄乐和骑驾卤薄。(2)铙歌清乐,用于骑驾卤薄。规模比铙歌大乐小。(3)导迎乐,用于大驾卤薄、法驾卤薄、銮驾卤薄。(4)凯歌乐,用于战争凯旋,皇帝举行郊劳时演奏。
三、宫廷音乐的特征
1.功利性
这是宫廷音乐与区别,民间音乐、文人音乐的显著特征之一。(1)以音乐来表现政治者的威严高贵。(2)用音乐为统治者歌功颂德。(3)把音乐作为享受、娱乐的手段之一。
2.礼仪性
宫廷音乐中的大部分都是配合这一定的礼仪场合演奏的,正如在宫廷音乐队进行分类时所指出的,依其不同场合的功能使用不同的乐曲。
3.旋律、节奏的“雅化”
宫廷乐的大部分乐曲的基本风格是优美纤细、典雅端庄。在节奏方面比较徐缓延绵,与歌词的结合常用一字一音。在旋律方面,多用平稳进行。各种乐器之间,常用严格的齐奏形式,要求每件乐器都演奏同样的旋律,不允许演奏者自由发挥。宫廷音乐亦曾经与民间音乐中吸取了大量乐曲,但是这些乐曲在宫廷内部演奏也产生了风格的“异化”,逐渐的宫廷化、雅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