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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有个关系较好的同事找到我,说自己买房子了,想借点钱。
我知道这个同事买房一直不顺利。有时候看中的房子首付不够,有时候还在考虑着,马上被别人买走,还有一次都快要签合同了,房东忽然说不卖了。
眼看着房价上涨,孩子要需要上学了,她们家终于买到了合适的房子,我真心替她高兴。于是二话不说借给她三万,也是我手上所有的积蓄。
后来我换工作去了另一家公司。
眼看着就到了2017年。因为家里有急事,我万分为难的跟同事开口。她跟我说新房刚装修好,家里又没老人带孩子,她不上班,家里一分钱都没有。我没再吭声。
2018年,已经她借钱的第五个年头了,丝毫没有动静。我急需用钱,于是我又找到她。我只打了个招呼,她就回了我一条微信“我要是有钱,根本不用你催”。
我:“那你看看大概什么时候有钱?”
她:“要是有钱,年前就给你了,我过年回家都回不了的。”
我:“那你看看先帮我凑点?”
她没了下文。直接不理我了。
过了几天。
我:“你看看什么时候能凑点?”
她:“我也借不到,能借的我都借了。而且我现在的工作还在试用期,工资很低的,扣除了生活费,就没有剩余了。”
我:“我没有催你一次还清,你看看每个月还我一点?”
她又没了下文。
我:“总不能这么无限期的拖下去哦。”
她来了一句:“三万块钱对你是小事,但对我来说是大数目。”
我直接懵逼,什么??我也只是个上班一族,每个月辛辛苦苦,起早贪黑,风里来雨里去。你说三万块钱对我是小事?是不是我白送能给你,你还嫌少呢?
后来,我…没有拉黑她。我还得继续努力的催债呢。
想当初,我作为曾经的好朋友,你有需要了,我毫不犹豫伸手帮你。
如今,我有需要了,你却把我当陌路,当仇人。关键是,那是我的钱啊,你就这么理直气壮的不还给我了?
曾有人说:失去友谊最快的方法,就是借钱。
我没想过失去友谊,但是你自己要毁掉友谊,顺带着连钱也一起坑走。
不好意思,钱我还要。但是你,可以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
我把你当好朋友,你把我当垫脚石。
我对你掏心掏肺,你对我雁过拔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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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王茜毕业没多久,租了一个两室一厅的小房子。合租的另一个女孩小云也刚毕业。两人年龄相仿,背井离乡,惺惺相惜。王茜下班早,回家做晚饭会帮小云也做一份。公司端午节发的粽子,中秋节发的月饼,王茜都拿出来和小云一起分享。
男朋友在外地,偶尔过来看望王茜,王茜向男友介绍小云,说她是自己在这里最好的朋友。
10月,王茜的生日。男友准备了蛋糕来给她庆祝,顺便做了一大桌菜。王茜邀请小云一起。饭桌上男友聊的话题总能被小云恰好接住,两人相谈甚欢。王茜心里有一点不高兴。但是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有些小心眼,不就是朋友间吃饭聊天吗?
之后王茜和小云相处如初,仍然是最好的姐妹。小云起得早,时常会帮王茜把早餐买了,王茜心里越发为自己那天的小心眼赶到愧疚。
11月,王茜需要去北京出差三周,特地告诉男友这期间不用来看自己了。
工作进行的很顺利,王茜提前一周完成任务,她在北京给男友挑选了礼物,当然也有小云的。王茜回到家是晚上9点多,放下行李。就迫不及待的拿礼物去送给小云,她发现小云房间乱七八糟扔着几件男人的衣服。这时,小云的房门被推开,男友裹着浴巾站在门口,一脸懵然。
事后回忆起这一幕,王茜仍然觉得心寒。自己最好的朋友和最亲密的男友一起背叛了自己。
而自己还一直蒙在鼓里,把他们当做最好的朋友,最爱的人。
我们努力维持和别人的关系,真心真意的付出自己的全部。只为能够换来对方同样的真心。
但世事难料,人心叵测。我们好的不留余地,却只换来他们的忘恩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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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里说:我不觉得人的心智成熟是越来越宽容,什么都可以接受。相反,那应该是一个逐渐剔除的过程,知道自己最重要的是什么,知道不重要的什么,而后,做一个纯简的人。
我对你不再有耐性,是因为我已经付出我的耐性,而你作践踩踏。
我对你不再有爱心,是因为我已经给了你所有的爱,而你弃如敝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