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我是个小说迷,但凡有一定知名度作家的作品我都想看,无所谓他(她)是哪朝哪国的,只要他(她)的好评度够高。
当得知人物专题的这个选评活动时我想写下点什么,不管获奖与否,至少可以借此机会好好写下我对这些陪伴过我,指引过我的素未谋面的作家的感激。是他们的作品伴着我成长,让我走向了小说创作之路。
喜欢的小说家挺多的,思前想后我还是决定先从加西亚.马尔克斯开始写。可是我的拙劣之笔怎么可以写下大师的风采?
这一定是块难啃的骨头,既然决定开始了,那就好好来吧。为了深入了解他,让我的文字尽量深刻些,在读完他几部经典之作后,我读起了他的自传《活着是为了讲述》,满满的都是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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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一生,诚然如他自己所说“活着就是为了讲述”。
他从22岁的时候开始确定自己是为写作而生,直到2006年1月(79岁)宣布封笔,整整写了半个世纪之久。
如果不是因为马尔克斯家族有老年痴呆遗传史,加上他在72岁那年患淋巴癌后为了抗癌接受了化疗,导致大量脑部神经元缺失,加速了他罹患老年痴呆症,也许他还会一直写下去,直到生命的终结。
他于2014年与世长辞。在他的一生中为世人留下了二十多部文学作品,其中代表作长篇小说《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以及短篇小说《星期二午睡时刻》,都是文学史上的璀璨明珠。
他是哥伦比亚人,著名的记者、作家和社会活动家,也是拉丁美洲著名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性人物,二十世纪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被誉为天才型的作家,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22岁那年离拿学位还有最后一年,他却悄悄从法律系辍学跟人搞起了文学创作。
他妈妈让他陪她一起去他童年生活过的镇上,把外公外婆的房子给卖掉。一路上妈妈时不时跟他说爸爸一定要求他修完学拿到学位,而这一次的故地重游,勾起了他无线回忆的同时让他立下坚定的志向:我要写作,否则我会死掉。要么写作,要么死去。或者如里尔克所言:“如果您觉得不写也能活,那就别写。”
他让妈妈转告爸爸:“我很爱他,因为他,我会成为作家。别的不当,只当作家。”
也就是这样斩钉截铁的不容置疑的志向让他为写作而生,因写作而活!
他一生都在用文字在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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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讲述什么?为何要坚持不懈地讲述?
他为何要用文字来讲述?为何要坚定地要成为作家?对此,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妈妈表示不解,我也不解,为何他会有如此坚定的志向?还好被童年时的他视为噩梦的大夫在他22岁这年陪妈妈的这趟回乡之旅时替他做了最好的解答:个人志向与生俱来,背道而驰,有碍健康。
在他青春发育期,有一次应他老爸的要求去催债,结果被债主的老婆给勾引。初尝禁果的他变得精神上看似不健康,后来遇到 一位与众不同的医学专家,给他的诊断结果是要饭后读书,加强锻炼。这样的权威诊断开辟了他阅读的新天地。
他的童年的经历,外祖母神奇的鬼怪世界、外祖父的战争故事、挥之不去的老宅记忆,以及求学经历中的奇遇与机遇、启发并滋养过他的记者生涯……搞不清楚幸福与疯癫区别的亲戚、一起经受过狂风暴雨考验的朋友、萍水相逢却难以忘记的过客……都让他疯狂地想要记录下。
他从小就是个爱幻想,爱讲故事的小孩。他喜欢听家里人讲故事,还喜欢自己编故事,把从大人口中听来的故事拆散打乱,隐去出处,再说给大人听,被说到了大人的心坎里。他的生活中处处充满了亦真亦幻,虚实难辨的情景。
从小训练出来的这样的生动逼真的叙述技能和梦幻主义色彩,以及过往的种种经历为他铺就了一条通往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道路。
他说:“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
他把童年的经历,童年生活过的那个诡异的乡镇,还有他那整天啃吃泥巴的妹妹,酷爱占卜算命的外婆写进了《百年孤独》。
他把从妈妈那听来的父母的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还有自己成长之路上与各种女性的身体上的接触写进了《霍乱时期的爱情》。
还有他儿时所见的星期二中午大家午睡时,有个母亲带着女儿来到他们小镇为那个被击毙了的小偷儿子上坟的故事写进了《星期二午睡时刻》。
仔细读来我们不难发现他的作品里的人物大部分来源于他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的人。
他给每个人物一个独一无二的名字,因为他坚信:小说人物必须名如其人,方能生动鲜活。
他笔下的人物是那么灵动而有生机。当我们读他的作品时,为辨别不清一个个冗长的人名头痛时,殊不知这却是作者的用心良苦。给每个人物一个个性化的名字,哪怕他只是一个小小的配角,他也该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名字。
他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每天从早到下午都在写作《百年孤独》。写作是孤独者的狂欢。那么坚定那么执着,无声的,黑白的文字在他笔下变得生动形象,妙笔生花,仿若一幅幅精美绝伦的史诗画卷呈现在全世界读者的眼前。
就像《霍乱时期的爱情》原本并不复杂的故事在他的笔下却变成了长篇累牍的小说,可是读着却不让人觉得啰嗦乏味,那么精彩的叙述怎能不打动人?大时代背景始终贯穿小说的始终。读着这样的小说仿佛被带到了20世纪初的南美洲海岸。
真正的文学作品,不在于它的故事情节有多么曲折离奇,更在于它的叙述有多么精美绝伦,它所呈现的某个时代背景下的人物有多么传神。
正如在1982年出版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与另一位哥伦比亚作家兼记者普利尼奥·阿普莱约·门多萨的谈话录《番石榴飘香》里提到的,马尔克斯的原话:我要为我童年时代所经受的全部体验寻找一个完美无缺的文学归宿。
写作是他对过去生活的回忆,对旧友的怀念,更是对人生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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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天才的作家更是英勇的斗士
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一生是清贫的,甚至长期都在贫穷困苦中挣扎。
小的时候家里孩子众多,父母所赚根本不够养这么多小孩。爸爸曾经丢下他们一家人去外地淘金,可是最后一无所获,是妈妈坚强地撑起了这个家。有一次妈妈决定把家里能变卖的东西都变卖了带着孩子去找爸爸,可是他们连船票都不够,妈妈想尽一切办法才说服船公司老板给他们优惠了船票。
后来爸爸事业有成,他们家的条件终于改善了,可正是童年的经历,以及妈妈的影响让他可以直面贫穷苦难。
成年后为了他的文学梦,他背离了爸爸的期望,开始了一个人在外漂泊的贫寒的寻梦之路。常常居无定所,食不果腹,但是他从未停止过寻找希望。更没有忘记当初他让妈妈转告爸爸的:“我很爱他,因为他,我会成为作家。别的不当,只当作家。”
他很爱他的爸爸,他无论如何都要践行他对爸爸的承诺!
与其说他是个天才的作家,倒不如说他是个勇敢、豁达,对生活无限热爱的追梦人!
正如他说:“此后,我所赚的每一分钱,都是用打字机敲出来的,个中艰辛,他人殊难想象。在出版了四本稿酬微薄的书后,我在年过四十时才盼来了能使我真正地靠卖文为生的头几笔版税。此前,我的生活中充满了陷阱、推诿、幻想,更要为竭力避开无数的诱惑:似乎我干哪行都行,就是当不了作家。”
真正的成功,除却一部分天赋,更多的还在于这份不懈的坚持,吃得了常人所吃不了的苦,为梦想拼尽全力。
一个在贫穷困苦中行走的年轻人,却从未忘记对生活的希望,对梦想的追求,始终坚定不移地走在自己设定的人生道路上。
他的一生是传奇的一生,更是励志的一生。还有什么鸡汤是比这更激励人的?
“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加西亚·马尔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