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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三天时间,终于读完了《太阳黑子》这本书(电影:烈日灼心),读罢这本小说,总感觉心上有什么东西挥之不去,沉甸甸的,压的我喘不过气来。我也不止一次的问自己,如果我是伊谷夏,会不会也帮他们掩盖行迹,帮他们逃脱,我想了很久,发现我会。可是我又问自己,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我身上呢,如果我是受害人呢?我会原谅他们吗?我同样想了很久,发现我不会。是的,就是这么矛盾,罪与罚,一直都是个矛盾体。
故事发生在1988年8月19日,福建西陇市发生了一起宿安水库强奸灭门大案,五人被杀,警方经过多方排查,发现作案人有三名,但是因为现场遗留的痕迹太少,此案随即成了悬案,三名作案人负案潜逃。十多年后,的哥杨自道、协警辛小丰、鱼排工陈比觉三人共同抚养着弃婴尾巴,尾巴的生日是8月19日,每年的这一天,三个男人都会给尾巴过生日,也会偷偷的在公园里祭拜。
协警辛小丰坚韧勇敢,每次出警都冲在最前面;的哥杨自道乐于助人,的士公司经常各种表扬信 ;鱼排工陈比觉喜爱天文,吃苦耐劳,最为疼爱尾巴。他们拼命工作,低调做人,他们干着最低等的体力活,生活中没有女人,也没有朋友,三个人相依为命,为尾巴的心脏病手术倾尽全力,谜底是什么?也许你已经猜到了。对,他们三个就是那起灭门惨案的元凶。十多年前的暑假,他们三个到宿安水库玩耍,在那里遇到了度假的一家五口,陈比觉被那家人的房子所吸引,走了过去,杨自道被黑色凌志车吸引悄悄溜了进去,然后辛小丰又被刚沐浴完的女孩吸引,于是,一切都乱了,强奸过程中,女孩心脏病发生死亡,惊慌失措的三个人,来不及细想,为了掩盖痕迹,一并杀害了女孩的父母和外公外婆,然后消除痕迹,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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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来,他们背负良心的谴责,活在社会的最底层,走在阴影里,见不得阳光。他们尽自己的所能赎罪。辛小丰曾经救过刑警队长伊谷春,杨自道曾因帮助别人被砍成重伤,他们倾心对待尾巴,只因尾巴的生日是8月19日。他们把做的每一笔好事都记录下来,以此求得心里的宽慰。当然他们也希望活着,即使活的再卑微,他们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去自首,他们只是在用自己的方式赎罪。故事的最后,他们三个其实有机会逃走的,但是他们选择了承担,用他们的话说:“太长了,太煎熬了,我们都在等这一天。”三人随即被捕,被注射了死刑。
这是一起罪与罚的对决。作者须一瓜告诉我们,这个世上有这么两种类型的好人:一种是阴暗的好人,一种是有罪的好人,他们都是在赎罪,但是方式截然相反。一种用爱来赎罪,辛小丰,杨自道和陈比觉他们,虽然罪恶滔天,却每天都在用自己的能力赎罪,而两一种用恨来赎罪,就像房东卓生发,他因为多年前的一场火灾,失去了家人,和一只狗为伴,火灾发生时,他只顾自己,没有救助在大火中的家人,从此他的心里充满了罪恶,但是同样是心里充满了罪,他却热衷于发现别人的恶,只想证明每一个人都比他更恶,依此来宽慰自己曾经犯下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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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些有罪的好人,到底应不应该给他们一个生的机会呢?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这个问题也让我想起了东野圭吾的小数《虚无的十字架》,同样是杀人犯,这本小说里的罪犯,至死也没有认识到自己犯下的罪有多严重,为逃避责任编织各种谎言,他最后之所以放弃上诉,只是因为他觉得“太麻烦了,懒得再上诉了。”所谓的“罪”与“罚”,究竟本质为何?是让犯人听到自己的死刑宣判而感到解脱?还是让他重返自由社会,但用尽一生赎罪?如果犯人并未把死刑视为惩罚,至死都未反省,死刑又有何作用?
我个人的观点,生命值得敬畏,每一个人夺取了别人性命的人,都应该付出代价。法律需要尊重,没有法律,社会就会失去秩序,我们就会沦为动物。但凡有罪的人,不管他们自我救赎多久,都是需要通过法律,给予公正的裁决。但是对于这些用爱赎罪的人,是否考虑给他们一次机会?毕竟法律的目的也是为了震慑和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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