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两人深谙对方,但他们之间的信任会越来越失去奇迹般的特点,一直到隔阂、失望和无聊把一息尚存的魅力都抹掉为止。
像讨论任何一门艺术一样,分理论和实践来讨论爱情。
人是生命,一种意识到自我存在的生命。人意识到自己,他人,人的过去和发展前途的可能性;人意识到生不由己,死的必然,人知道自己的孤独和与世隔绝,意识到面对社会和自然力量的威力时自己无能为力。
达到摆脱孤独的一种途径是不同形式的纵欲,例如自我引起——借助毒品和酒——的恍惚状态就是一种纵欲。他们一方面想通过酗酒或吸毒去克服孤独感,但在纵欲之后他们的孤独感却加剧了,所以不得不更经常地更强烈地去重复纵欲行为。
爱情是一项“积极的活动”。如何理解“积极”?有的人由于内心极度的不安或者孤独而狂热地工作,有的人是为了升官发财,这种抢矿下这个人就是一种狂热、一种热情的努力,而他的这种“积极性”其实是一种“消极性”,因为他受外力的驱使,他是受苦的人,而不是一个“行动”的人。“积极的活动”是运用人的蕴藏的内部力量,不管是否达到外部的变化。妒忌、野心和每种形式的贪婪是狂热和热情;相反爱情是一种行动,运用人的力量,这种力量只有在自由中才能发挥,而且永远不会是强制的产物。爱情是一种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情绪。换个说法就是,爱情首先是“给”而不是“得”。
什么是“给”?有人把“给”变成一种自我牺牲的美德,他们认为正因为“给”是痛苦的,所以应该这么做。有创造性的人对“给”的理解完全不同,他们认为“给”是力量的最高表现,恰恰是通过“给”才能体现我的力量,我的“富裕”,我的“活力”,体验到生命力的升华使我充满快乐,感觉到自己生气勃勃,因而欣喜万分。
给的最重要的范畴还不是物质的范畴,而是人所具有的特殊范畴。一个人究竟能给予别人什么呢?他可以把他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他的生命给予别人。但这不一定意味着他一定要献出自己的生命,而是他应该把他内心有生命力的东西给予别人。他应该同别人分享他的欢乐、兴趣、理解力、知识、幽默和悲伤——简而言之一切在他很伤有生命力的东西。通过他的“给”,丰富他人,同时也提高自己的生命感,提高对方的生命感,唤起对方身上某种有生命力的东西。在给的行为中诞生了新的东西,给和得的人都会感谢这新的力量。
没有生命力就是没有创造爱情的能力。
爱情的积极性除了有给的要素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基本要素。这些要素是所有爱的形式共有的,那就是:关心、责任心、尊重和了解。
如果一个母亲拒绝给孩子喂食、洗澡和关心他身体的舒适,那么无论这位母亲如何强调她对孩子的爱,也不会有人相信她。如果有人说他很爱花,却忘记浇花,就没人相信他的话。爱情是对生命以及我们所爱之物生长的积极的关心。如果缺乏这种积极的关心,那么这只是一种情绪,而不是爱情。
尊重是正视对方和认识他独有的个性,努力使对方能成长和发展自己。即我希望一个被我爱的人应该以他自己的方式和为了自己去成长和发展,而不是服务于我。
人们只有认识对方,了解对方才能尊重对方。不以了解为基础,关心和责任心会是盲目。不是从关怀的角度去了解对方,了解也无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