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圣诞节前,我在波士顿。节日就要到来,在半年的忙碌之后,终于得以在心理上偷闲。
降雪如期而至,这个圣诞节恐怕都将在严寒、飘雪和冻雨之中度过,不知道这种恶劣的天气对于他人,会有怎样的影响,对我来说,恐怕只是或多或少地妨碍了锻炼:我有个不出去跑步的理由,路滑,天冷,不管是摔倒还是感冒,恐怕都得不偿失。
大概出于某种偶然性,在许久没有接触存在主义的著作之后,这个下午对萨特的哲学产生了突如其来的兴趣。在中学时代有机会接触加缪的哲学,读了《西西弗的神话》,虽然不能完全读懂(现在想来翻译实在不怎么样),但是从中确实体会到了乐趣与智慧。然而对于萨特却涉猎不多,且他与波伏娃的绯闻在关于萨特的认识中,占了大部分。对于萨特的存在主义也只有很浮光掠影式的偏颇的印象,布尔乔亚式的莫名“恶心”,知识分子的酸腐气质,和“自私的人性”。
在不符合存在主义精神的文献综述式阅读之后,对存在主义有了新的认识,然后我发现,自己还满喜欢个早已不再是显学的思想流派的。究其原因,确实或多或少地解决了我的问题。
一。主体与客体。思考二者之间的关系,发现这对于反省自我与外界的互动,甚至是确认自我本身,都是必不可少的。在无法分清主体与客体前,人无法作为独立的人存在。但分清主体与客体,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却都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逐渐意识到外界对于自己的异化,在意识到这份异化之后,更不可避免地感受到每一个独立人避无可避的痛苦:无时无刻不存在着的孤独。
自体与其他自体的隔离,让我们即使是亲人,是爱人,甚至是所谓的灵魂伴侣,我们的灵魂实际上也是相隔万里的。每个人都站在孤独的荒原之上,寻找绝对认可与绝对的爱的努力,是不真实的幻梦。意识到这一点,需要极大的勇气。
二。责任与自由。人生是无意义的,正是这份荒谬与无意义,赋予了每个人自由,你用人生所做的事情本身,构成了人生的意义。与我来说,这几乎是存在主义最大的闪光点。
我一直以来都是个乖宝宝,遵从父母的要求,理想就是完全按照父辈的理想去生活。但这真的是好事吗?不再逃避地说,并不是的。不知道别人是怎样,对我来说,我的乖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懦弱。通过让渡自由意志的形式,放弃了承担对自己生活的责任,随大流,乖,听话,这样就大可以说,是你们没有给我我想要的,我不是听话了吗?中国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矛盾,甚至可以说,中式的子女痛苦,不少都来源于这份乖:子女或出于自己的意愿,或被父辈强迫或引诱,接受了作为父辈的客体,为之而活的命运,然后父辈奉献自己,为子女提供庇护。但很多父辈却没有奉献自己的决心和能力,因而也无法负担子女的梦想,最后作为“不是爸爸那样的好爸爸”,来被责难。
这是人生的悲哀。
以后的以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