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澍 | 2016-06-05
情非爱,喜欢亦非爱,别有一种,所谓知己者,其暧昧而迷惑,却也不是爱的。
爱了不一定就会在一起,在一起的不一定就是爱着的,现在爱着的,在一起的,并不一定又总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听着情话的,受着拥抱的,也很可能不是爱着的。
爱着的,能有情人终成眷属,固为一段佳话,然亦也有爱到不爱之境界,又或“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而结局的。虽然结局很可能是悲剧的,但于观众的定是明明白白的:他们也是爱着的。
爱着的,毫无疑问是幸福的,而且还很有可能是“痛并快乐”着的,无怨又无悔的。东野圭吾《白夜行》的故事就是属于爱之悲剧,也终究还是爱着的。
我之于爱之想象,颇近于柏拉图式。爱只一种心境,而非一个结果。爱或不爱,全凭一副心思则可。
情是为一种状态,喜欢便只一种冲动的感觉,为知己者更发由人之社会动物的寻求认同之本能是也。不特,唯爱却只完完全全而属于自我的,自我的追求的,充满活力而幸福的过程。“我爱你,与他人无关”,以此。
然则自我的意识总是高阶而凡人难顿悟,我们也多讲“饮食之男女”,本就虚为追求。
讲爱者,盛,相爱者,稀。就是自然之道也哉。
鄙人便不过顺其天道,只说爱,不谈爱之一人耳。
乐哉,乐哉,独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