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同时也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作为党员干部,应自觉逐章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主动作为。
一是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内涵。《条例》是对党员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通过学习明确自我行为准则,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什么是必须做的,什么是坚决不能做的。要把《条例》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时刻提醒自己,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知行合一,言行一致。
二是严格遵守《条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条例》是对党员的纪律要求,必须要把《条例》时刻作为自己的行为底线,时刻警醒自己,不越雷池一步,不触红线一分。将《条例》作为自己的自律标准,时刻检查自己,不断提自己,做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将《条例》作为自己的监督利器,时刻监督自己,敢于批评自己,做到自我革命,自我净化。
三是自觉遵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条例》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不但要把《条例》作为自己的道德规范,时刻规范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和道德品质,将《条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时刻约束自己,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更要把《条例》作为自己的政治责任,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和政治使命,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做到忠诚、干净、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