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骨子里本就有无数文艺范儿的种子,青春期启动的时候,这种气质喷薄而出,变得一发而不可收拾。从此,电影、音乐、文字…只要跟文艺沾边儿,谈不上擅长,但都喜欢,自然也喜欢相似的人,特别是那些脸上若无其事,内心却对周遭敏感得一塌糊涂的人。没错,因为我就是这个德行。
他是我不得不认识的一个人,在我的生命中,这大概也是早早就被安排好的一次转折。
记忆中第一眼看见他,是我去单位报到的时候。我在一楼半,他在二楼;我上楼,他下楼;我不认识他,他却脱口而出我的名字,暖心地冲我笑,带我去认识其他同事。后来才知道,他是另一部门的主管,几个月前的面试最后一轮考官比较多,他是其一,并记住了我的样子。
过去我从不相信缘份,良缘也好,孽缘也罢,都是人们事后主观的总结归纳,在我看来一切还要靠自己去选择和把握。可是这一次,就算是倒带回去,一切还是会发生,过程躲不过,结局也改变不了。
我们的工作并无太多交集,只是例会时会坐在一起听大领导讲话,而他作为小领导偶尔需要发发言。日积月累,这个大我十岁外表粗犷的男人在我心里的形象逐步完整起来——已婚有一女,幽默健谈,写得一手好字,爱好自驾游。当然这并不是他的全部,但正是这些,把我原本平顺的生活推向了转折点。
他的有趣个性使得自己人缘极好,和谁都是朋友,偶然间还发现他的字很漂亮,和外形反差极大,而我,向来对字好的人平生好感,因为在我心里,一个人肯钻研字的形态,肯花时间完美自己的笔迹,想必对美好的事物是有追求的,也一定是个不落俗的人。果不其然,社交媒介中的只言片语让我看到了他更多的面貌,换句话说,我们是一类人。
尽管如此,他对我而言也只是一个优秀的前辈,已婚人士,我不会多想。那几年,我们碰面时会互相寒暄、逗趣几句,除此之外就是在办公室里听他讲笑话,跟着大家一起前仰后合,彼此间交往仅限于此;那几年,我把精力都放在从学生到上班族的适应过程里,也努力去遗忘学生时代某段刻骨铭心的感情,再后来不可避免地加入了相亲的队伍中,谈了一两次无疾而终的世俗恋爱。
直到后来我才慢慢懂得,追求纯粹感情的人是无法在这个社会存活的,你迟早要学会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