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华哲学的出发点是主观唯心主义意志论,同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美学不同。
叔本华从没有为美直面下过定义,他认为美不是客观存在的。就像他说“世界是我的表象”,世界是由主体创造、为主体而存在一样。也只有从主体的心理状态出发来论美,即从美感出发来谈美,他没有美论只有审美的“观审”论。
在此,叔本华在意志与表象之间引用了柏拉图的“理念”。理念是主体挣脱了意志、欲望的束缚,上升为纯粹的直观状态——“观审”时,成为“纯粹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发生变化,客体也摆脱根据律而成为“纯粹的客体”。也就是,客体走出了它对自身以外任何事物的一切关系,主体也摆脱了对意志的一切关系,这时认识的就不再是如此这般的个体事物,而是理念。他在《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中说:“生命意志就在这理念中有着它最完美的客体性”。
只有在审美状态中,处于一种“自失”或自我丧失于对象之中时,作为观审对象的“纯粹客体”——理念,才是美的,才成为审美的对象。
叔本华的审美“观审”论有三个基本特点:
一是强调审美的无功利性。他把审美看成主体在完全摆脱生命意志、个人目的等厉害关系束缚的状态下对理念的直观,由此产生的愉快才是纯粹的美感。必须是以心境完全净化的客观性为基础。
二是主张审美的非理性。认识理念所要求的状况,是纯粹的观审,是在直观中沉浸,是在客体中自失,是一切个体性的忘怀,是遵循根据律的和只把握关系的那种认识方式之取消。也即是以悟性直观。
三是暗示了审美的主体性。他的“观审”乃是“纯粹主体”与理念高度统一和交融状态,而形成这种状态关键不在客体,在于主体,是主体挣脱意志和理性束缚,达于无利益境界时,才导致全部主客体关系的变化,才出现审美关系。所以,美不在于客体方面,而在主体特定的审美态度。
这些只仅仅是叔本华美学思想中的一点点滴,我所理解的也仅仅是粗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