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方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但另一方并没有明显的过错时,法院第一次就判决离婚的几率是很小的,原因是不存在法定判离的“夫妻感情破裂”情况,或前述情况证据不足。
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判离后,又分居满1年的,再次起诉离婚基本上都能够判离。再换句话说,起诉离婚,一定能离得掉,只是时间问题。
那么起诉离婚都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给大家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
1、基础材料:如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
2、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如果第一次起诉后判决没有离婚,可以提交将判决不离后又分居满一年的证据,或在此期间对方有过错的其他证据。
3、关于孩子状况的证据:如提供孩子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4:财产分割协议或财产分割申请。
诉讼离婚开庭后多久才能判,一般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总的来说,案件较为简单的,三个月内审结。较为复杂的情况下会在6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再次延长。如果不清楚诉讼离婚的程序,建议最好找个律师协助自己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