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哪个夜晚开始,只要我进入梦乡,就会变成一只大熊,没羞没臊的裸奔在大森林里的大熊。
我晃了晃我的熊脑袋,拍了拍我的胸和我胸间的沟,感慨着上天真是不公平,白天要做一个人贱人爱的单身狗,晚上又成了个无人问津的大胸熊。
好在大熊的世界永远阳光明媚,一整个森林的果子都可以甩开膀子吃。我无法拒绝这个世界的真实性,从若干年前有这个梦境开始,我就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从一个瘦小的熊吃成了五大三粗的熊。所以我丢失了睡眠,白天我有生活,晚上我是吃货。
不过我很喜欢成为熊的自己。即使我圆鼓鼓的肚子让我低下头时只看到自己活蹦乱跳的脚趾。可是只要我高兴,我就可以从这个小山头一直滚到另一个小山头,然后一片一片的拿下粘在我身上树叶、花儿、草。
带着泥土湿漉漉的清香,它们闻起来就像我的楼上那个喜欢弹吉他的女生,一个是在我白天,还是“人”这个设定时朝思暮想的女生。
我是个普普通通的人,没精打采的打点着我的生活。直到楼上那个女生的到来,我贫瘠的土壤才开始涌出生命的波动。
虽然是上下楼的邻居,但我们连招呼都没打过。偶尔的匆匆一瞥也只能让生性木讷的我望着她的背影愣愣的出神。
一个人待在房间,吃完晚饭,给自己泡上一壶茶,然后静静的等待楼上的琴声。刚搬进来时房东就告诉过我,这间房子的隔音不行,让我别在意。我倒是无所谓,一人独住也闹不出太大动静。于是时间一到,我都能听到上面“噔噔”的脚步声响起,就知晓她马上就会抱起吉他走到阳台弹奏一首首曲子。八点半的曲子是押尾桑的《黄昏》,九点半是我最爱的《卡农》。
我甚至从来都没机会没好好的看她一眼,但那些熟悉的音符听起来如同夜晚被串起来的星星,我莫名觉得安心,那是可以让我忘掉一起的宁静。而这些,都是来自一个陌生人的馈赠。
琴声终了,我轻轻地走回卧室,静静的沉入梦乡。
呼哧~我伸了个大大懒腰。对于其他人的夜晚,于我是匪夷所思的白天。我以近乎滚的姿态挪到洞口,贪婪的呼吸一口穿过花草树木来到我鼻尖的空气。我潇洒的扭扭屁股,转了个身,开始做我自创的熊熊瑜伽。
“喂,见过出来晒太阳的,没见过晒大屁股的。”突然,我感觉背后有人戳了一下我的屁股。
“大兔子?”我转身瞅了瞅,懵住了,从来没在这片世界中见到过另一个动物。
“怎样,你管我是什么啊。”听声音估计是个母兔子。
“哦......那你戳我屁股干嘛,惹恼我可能会吃你。”说完,我摆出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张开了双手。熊,就要有个熊样。
“啊,我一开始从后面看以为你是个可爱的泰迪熊,没想到你是个大狗熊......我,我,我以后不敢了还不行吗。”小兔子瞪着两个大眼,一副要电死我的样子。
你妹,就算是狗熊,我也是一千米能跑3.32的帅气熊。我心里暗暗想到。
小兔子跟我一样,在白天她也是一个人。
可是她不甘心动物世界的寂寞,就跋山涉水,走了好多好多的路才走到我这。我也是她第一个在这个世界遇见的动物。变成动物的我们都默契的没有询问对方人类的身份。大概我们都在内心深处认同这个微妙的状态,无忧无虑的状态。
“大狗熊你走过最远的路是哪?”
“大约是从这个山滚到那个山”,我用爪子在地上划来划去,试图画出那两个山头,结果可能是画的太圆了,看起来怪怪的。
“啥啊这是,得了吧,快别画了。”,她晃了晃耳朵,说:“我走了好长时间,累成大白兔奶糖了,你能不能给我找个住处。”
“呐,除了我那个山洞,你只能在外面晒太阳。”
“那......你不吃肉对吧。”
“当然吃,不过要是有人,呃,不,有兔子肯每天给我采摘点水果把我喂饱了,那我就不用吃肉了。”
她嘟着个小嘴,很不情愿的想了一会,说:“好吧,不过绿茶跟胡萝卜都要留给我。”
“呃,抹茶胡萝卜?重口。”
“你管我啊,”她又晃了晃耳朵,顺带着拍了一下我的屁股说:“我好。”
说完她走向我的洞府,摘下挂在脖子上的小兜兜,呈“大”字型趴在我的炕上。
“你多少给我留点位置啊。”我拍了拍自己圆鼓鼓的肚子。
她不情愿的挪到墙角,结果这个小小的炕还是装不下我。没办法她只好爬到我肚子上,眯起眼睛,在我肚子上打起了滚。
小白兔的到来让我对入眠后的世界也有了期待。只是跟她待的时间越长,我越来越不像个熊。我开始老老实实的走路、吃饭、睡觉,生怕炕上的一个翻身就会给今天加一顿肉餐。可她却非常非常不老实。要不就拿我的肚子当蹦蹦床,要不就抽风似的突然拍我一下屁股。
至于白天,我重复着机械般的生活。每个人都是社会这个大机器上的螺钉,按部就班的运转着,有的螺钉生来就安装在关键部位,有的螺钉则可有可无。每天回到家里最期待就是楼上的旋律,或婉转悠扬,或高亢激昂,每一个音符都敲在我的心房。我曾无数次鼓起勇气想要去认识她一下,但孑然一身的我找不出任何可以与她交集的理由。
她高高在上吧,我能欣赏到她音乐就已经非常满足了。
“大熊,你的反射弧这么长,有喜欢的熊吗?”
“有,在我没睡着的时候,我每天每天的听着她的弹奏。”
“你们也住在一个洞里?”
“她就住楼上,可我却感觉像是地球的两端。”
“那你说说什么是喜欢呢?”
“喜欢啊,喜欢就是我可以抱着你从这个山头滚到那个山头,一直到我们身上都沾满了草叶和花朵,一直滚到太阳落下山来,我都不嫌累。”
小白兔是个根本闲不下来的姑娘。她老嫌弃我的笨拙,可我觉得自己比那些调皮捣蛋的熊孩子强多了。我们花了好大的功夫收来了一大堆水果,堆在我们的洞口。她爬上我的肩头,毛茸茸的头顶着我圆鼓鼓的腮。
“你那么喜欢那个女孩为什么不去认识她一下呢?”
“你那么喜欢霍建华那你怎么不去追他呢?”我皱起了我的下巴,不满的说:“再说了,我明天就要从我那个家搬走了。”
“哼,神经病。”她一个蹬腿从我身上跃下来,拍了拍我的屁股问道:“大狗熊,你最爱吃什么呢?”
“韭菜炒鸡蛋,补肾又壮阳。仅次于红烧兔子肉。”
“Daibility。”
我常想,人究竟需要怎么样的缘分才能相遇,有需要多少的幸运才能契合彼此的心灵。
迫于生计,我必须辗转于各个城市,像是无根游荡的浮萍,习惯了遗憾,习惯了孤独。我将收拾好的行李箱放到一边,手里握着一个精致的吉他拨片缓缓的像楼上走去。我打算以自己的方式像她告别。走到门口,我一边想着怎样介绍自己的才不那么唐突,一边轻轻地扣响了她的门。
“请进,门没锁。我在炒菜,稍等一下”。一道声音从里屋传来。
我犹豫了一下,走进了房间。跟我的猜想差不多,房间典雅的装饰就如同一首古典的曲子,安静生动。我望着靠在墙边的那把吉他一阵出神。
“看,韭菜炒鸡蛋。”突然,我感觉有人在背后拍了一下我的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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