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让人联想起“一鸭三吃”
鸭子可以三吃:鸭皮烤得焦黄喷香,松松脆脆,蘸酱吃;鸭肉切成丝,炒三丝,自然也是一道美味;鸭架煲汤或煮粥,歊骨吸膸,也让人倍觉鲜美;道道都是美味。
房地产目前是两吃。第一吃,一套二百万左右的房子,土地出让金和各类税费,约占房价的60~70%,按低位60%算,120万;第二吃,购房付首付后140万贷款,20年等额本息,需支付利息约80万元(按商贷基准利率);这两吃,道道是大餐。
专家们的反复呼吁,现在终于要来第三吃了:房地产税。房产的市价作为持有环节计税基础,其持有成本中其实是包括了地价和多年的利息的。这无奈形成了一个悖论,地价出得越多,利息缴得越多,税也将缴更多。可怜的人们!
这个“悖论” ,实际上似乎有点灭天理灭人欲的意思。似乎要断绝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原来视作固定资产的“恒产”不恒。
将房地产税鼓吹成灵丹妙药的专家们,往往动辄援引国外的例子,但他们常常迴避了一个事实,实行该税项的国家,地价,房贷利率均很低,如加拿大房贷利率才1%多。
他们还常常忽略了一个现象:这些国家往往稍逊了活力,生气,增长率,这是不是这个“悖论”引起的呢?谁说不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