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果仔细思考这个论点,就会看到它归根究底是依靠于抽象观念的学说的。因为要把可感知的对象的存在与他们的被感知一事区分开,以为它们可以不被感知就能存在,那还能有比这更精细的一种抽象作用么?光和色,冷和热,广延和形象,简言之,我们所见和所触的一切东西,不都是一些感觉、概念、观念或感官所受的印象么?在思想中,我们能把它们和知觉分离开么?在我自己,这是不易做到的,就如我不易把事物和其自身分开一样。
——乔治•贝克莱
我们如果仔细思考这个论点,就会看到它归根究底是依靠于抽象观念的学说的。因为要把可感知的对象的存在与他们的被感知一事区分开,以为它们可以不被感知就能存在,那还能有比这更精细的一种抽象作用么?光和色,冷和热,广延和形象,简言之,我们所见和所触的一切东西,不都是一些感觉、概念、观念或感官所受的印象么?在思想中,我们能把它们和知觉分离开么?在我自己,这是不易做到的,就如我不易把事物和其自身分开一样。
——乔治•贝克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