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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多数的人际场合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个普适性的法则。
另一个普适性的法则「换位思考」,与此也是类似的,都是强调以己度人,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去看问题。
站在对方立场看问题、体谅对方的感受,这些本都没有错,但是也不是无节制、不论场合的都要为对方考虑。不然的话,就是没有立场、没有态度的老好人了——自身的利益不能保证,别人也未必领情。
即使是普适性的法则,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总有些场景下并不适用,我们要能够有能力辨别出来这些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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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写了一篇很自我的文章,分享了我为什么对于微信语音深恶痛绝,也号召那些追求沟通效率、沟通成本的人一起来痛恨微信语音。
在这篇文章中,我提到:很多喜欢发语音的人,只在乎自己语音发的爽,但不在意听语音人的麻烦与痛苦。
有人对此反驳说:你不喜欢接收语音消息,你也要为发消息的人去考虑啊?也许人就是喜欢发语音,觉得发文字很痛苦呢?你不也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么?
我确实推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普适应原则,但是我认为对于我描述的「痛恨微信语音」的场景,这个普适性原则是不适用的。
为什么不适用呢?且听我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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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一开始就说,我不否认微信语音有其便利性的地方,在一些场景下微信语音确实很方便。
比如在一些家人朋友之间的闲聊,不用在乎信息传达的准确与否,也不用太在意信息是否及时传递与反馈。这时候,用微信语音,听到对方的声音,会让人感觉更加亲近自然。在这样的场景下,用语音当然很好。
但是,我们讨论的场景是在一些「正事」的情境下,追求「提高交流效率」、「降低沟通成本」的场景中。这时候,微信语音的不高效、成本高的弊端是一览无遗的。
以这样的「正事」场景为前提,我说:语音的发送者,要照顾到语音接收者的感受,要尽量的让听语音的人方便、舒服。
在这种场景下,我们作为接收语音的人,有必要照顾发送者的感受么?我认为,完全没有必要。
原因很简单,在这种场景下,发送语音的人是攻方、主动方、强势方;TA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发送消息,接收方只能被动的接受,而别无选择;语音接收方,是受方、被动方、弱势方,只能眼巴巴的接受语音或者文字,而无可奈何。
此时,作为「受」的一方,内心里还要想着照顾「攻」的一方的内心感受,考虑人是否舒服,这不是犯贱么?
这就好比你都要被强暴了,你还要换位思考,去照顾强暴者的感受,去想强暴者舒服不舒服,这不是贱,那是什么?当然了,也可能不是强暴,也许是各取所需,也许是经济贸易,那就脱离了这里要讨论的范畴了。
我不喜欢处理微信语音,处理微信语音让我效率降低、成本变高,还是有一堆人给我发语音,我的感觉就是被这一帮人群体蹂躏啊!我一不享受,二不交易,三不犯贱,我自然要奋起反抗,喊出我的声音——来人啊,有人耍流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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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虽如此说,我也不认为我说的一定对,我只是表达我的观点。
我们常说,没有什么绝对的正确,也没有什么绝对的错误。这话似乎在多数情况下,也是普适的。但同样尤其限制的先决条件,在一些情境下,我们还是有一定的判定绝对的正误的标准,比如道德和法律。
探讨问题也是如此。所有问题的沟通与探讨,能进行下去,要有一些前提条件,比如大家都应该遵循一定的共识。
在这些共识基础上,大家的讨论才可能在同一个层次和频道上。否则,各说各话、鸡同鸭讲、对牛弹琴,大家就是打起来也没有办法互相说服,更不能在什么层面达成一致。
很多人读别人的文章,常常就是如此。这些人,草草的看到一些细节点,就愤然而起,一通乱劈,把人文章说的漏洞百出、一无是处。殊不知,他们根本没有仔细阅读,没有弄清楚文章观点的前提条件,只凭着片面的误解,随性而批。
你是批的爽了,弄的写文章的人一脸的懵逼、莫名其妙。反过来,写文章的人作为「受」方,自然不甘愿被强暴、被蹂躏,一套防狼大招打出,喷的一塌糊涂。
我也经常遇到这种情况。我不是写论文,不是做学术,文章不会写的四平八稳,四平八稳的都是平庸的文章。我只是表达我的观点,我的观点也许偏激,但是偏激在我设定的前提之下。您如果要批我,我很欢迎,但是请先弄清楚我观点的前提,这样我们有在同一频道上讨论的基础。
所以,不要动不动的就强暴我,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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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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