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单征文|这几本书,是黑夜里的明灯

说人生,太远太长,说人生观,也是几经转折。所见所闻所想所感,兼是人生观里面的一部分。二十几岁的年纪,不敢妄言人生观,抑不敢随意指点别人,只是有些书籍,确实拯救了当时当下的那个懵懂无知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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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一个人都生而孤独

初三的时候从农村转学到了城里,升学考试压力很大,城里的学生在假期已经上了初三学年三分之一的课程,而我远远落在了人后。母亲很是着急,给我报名参加了一个网校。

来自学业的压力,父母亲殷切的期许,以及自己做惯了好学生却一下子名落孙山的内在压力,我变得自卑和抑郁,有时候躲在被子里无声哭泣,有时候坐在窗台上傻傻向下看,每当有向下一跃的冲动时又害怕的缩回,躲在黑暗里像一只小小的仓鼠,憋屈却不敢发出一点声响,疯狂的时候就拿着刀片轻轻的割破手臂,看着血流出凝固最终结疤,痛觉产生的快感遮蔽了恐惧,我觉得全世界的孤独都停留在了这里。

我在网校里认识了“搁浅的风”,我们以互相辩驳的方式相识,那时他的文字已经初显犀利,他说我们生活在自己的巴别塔里。

他把《巴别塔之犬》推荐给我,书里保罗对露西的爱是真的,但是他们之间的矛盾,露西的痛苦、悲戚、孤独也是真的,每个人都以单一的个体活着,我们只是生活在幻象的巴别塔之中,可是连上帝都不允许的存在,真的存在吗?

人人都以为和自己最亲近的人共有一座巴别塔, 以为自己最了解那个亲近的人,然而,这座巴别塔真的存在吗?

我的抑郁和压力在那时候慢慢消散,我们彼此做了十几年的笔友,支撑着各自的现实生活,每个人都是孤独而独立的活着,它使我变得内心强大而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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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终于可以彻底的去爱

从小到大,因为家庭原因,我是个对爱很淡薄的人。父母喜欢争吵,在农村那种没有文化的地方,总是一言不合就开始摔锅瓦瓢盆,乒乒乓乓大打出手。爷爷奶奶根本不会劝和,只会加入战场让战事更凶,也没有家丑不可外扬的概念,闹下来第二天便成了全村人茶余饭后的笑点。

我对亲人之间,为了爱而愿意付出一切完全无法理解。某些时刻,也会感怀也许是并未到那种时刻而已。但爸爸每次愤怒时眼睛通红想要杀人的模样,奶奶因为我手里拿满了碗筷恶作剧的用脚顶了她一下的事情说我妈没教好我闹得要分家,每次去外婆家吃完饭后外婆念叨着“外甥是只狗,吃完了就要走”的种种时候,心里仅存的爱的火焰,被浇灭的一点不剩。

也许是无意间,高一的时候同学送了我一本《追风筝的人》作为生日礼物。我很难被虚假的爱感化,但是我被哈桑的爱震撼。

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句话,时隔多年,依旧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每当内心凉薄的时候,想起哈桑爱的没有保留的样子,心里才会感到宁静。

哈桑给了阿米尔全部的爱,最后连生命都献上了。也许哈桑才是幸运的,毫无保留的爱,没有后顾之忧,最单纯最原始的幸福,因为付出而感到愉悦,终其此生,可能有过痛苦不堪回首时候,最终的结果却是完满的。而不懂得爱与付出的阿米尔,才是在活着的时光里受着煎熬的那个。

趁活着,燃尽生命去爱,不要害怕得失,彻底而热烈终会幸福的。哪怕世人无良,我却不该无良,他们的罪由他们去受,我的天性热情而浓烈,爱到畅快淋漓才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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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淡、矛盾、责任的种种细碎,才是生活的样子

我妈一直说我是个书呆子。我们家从祖上下来,没有一个学到初中的,却突然有了我这个怪胎,特别喜欢看书。小学四年级开始,我就学会了独自一人坐上城乡公交车,花四块钱的车费去城里的新华书店看一天的世界名著。

那时候我只看世界名著,我喜欢书里营造的氛围,大悲剧或者大喜剧,都让我有一种极端的快感。给生活下的定义就是:快意江湖,才是人生。

年纪长点,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才突然看到了生活的本来面目。都说戏剧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余华的文字我觉着就是生活。

许三观就是生活中的你我。许三观对许玉兰第一次是不是给他的耿耿于怀,许三观对一乐不是他儿子的出离愤怒,许三观对世道变化后不得不去卖血的无奈,许三观卖血求得一家人生存的责任......

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

就算是你不是我的儿子,就算再骂你,你饿了还是要给你买面吃。

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生活的样子,总有一天要接受的。苦中有乐,这样活着,不也很好吗。只有深入生活,笔下才有生命。


客官,打赏两个银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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