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爱往田里跑,爱到有果子的树林里去,爱到有秧苗有蚂蚱的草丛里。
搬到街上之后也爱往乡下跑,每每要等到太阳落山后,阳光变黄变红变紫时,开始依依不舍地往家里走,本来还是很亮的橘黄的天,很快就变得暗了下来,乡下虽然还有晚霞映衬得明亮,可街上却很快地就暗了,街灯开始它一天的工作。
我,从一个寂静得只听得见蛐蛐青蛙的聒噪、水牛的长哞和村里人用竹竿赶鸭子的嘎嘎声里,突然进入了那个只有机动车驶过和偶尔的人们叫骂的喧嚣里。半夜惊醒,分不清究竟是在梦里或是现实,不知道明天的日子。突然变得不安起来。
我看着街道两边高耸的楼房亮着明晃晃的灯,五彩缤纷。只是天是黑的,还是没有天空呢?为什么周围是黑色的,空气是黑色的,而又亮着灯呢?
顾城说,是夜——“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猜,这或许也就是夜存在的目的吧。如果世界只剩下白天,太阳永远升起,花也总是开一种颜色,那么,美呢。
最忘不了的便是乡间的清晨,大雾弥漫的时刻。在你还沉浮在梦里,在鸡还未打鸣,雾,已经悄然从草地里,山坳处,墨玉般的河面上缓缓地,不着一丝痕迹地,荡漾开来。
最先醒来的,是草。雾湿润了它,慷慨地赐予它露珠,洗刷昨日的污秽,以一个新的身体迎接这一天的到来。你见过清晨的露珠吗?它最美的时刻,是它折射太阳光辉的刹那。
湖面是最神秘的地方。雾先是爬上周围的树梢,再在树的支持下伸出双臂,用自己的怀抱拥抱湖,亲近湖。她或许是想把湖底梦游的鱼儿唤醒,也许是想用自己冰冷的身体感受湖的温柔与宁静。她们本就交融。若你此时推开门,看见雾与湖水乳交融,你会忘了这片湖,忘了它曾存在过,你会以为它离你很近,仿佛张开双臂就能拥抱它,像雾一样。
这时阳光浅浅地划破了一层薄雾,透过树隙丝丝缕缕地挂下来,与露珠相映成趣。雾也好想玩够了,只与太阳寒暄了几句便懒懒的退下。有勤劳的人早早地就在田坎劳作,锄头嵌入泥土,混合着草木的香气,汗水碰落了露珠。
少年,从昨晚的梦中醒来,一切都是新的,一切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