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一位老太太赶乘公交车时摔倒在地,一位小伙子将其搀起并送往医院。后来,老太太说是小伙子撞倒了她,而那小伙子认为自己是做好事反遭诬陷,最后法院裁决小伙子赔老人4万多元。天津的一位小伙子驾车经过天津红旗路时,发现一位67岁的老人跨越马路中间的护栏后摔倒,他随即停车叫来120并将老人送往医院,不料事后老人一口咬定是这位小伙子撞伤了自己。天津红桥法院一审判决:那位小伙子承担40%的责任,赔偿费10万多元。还有深圳市福田区一名78岁的老干部在小区里跌倒,因怕承担责任,无人敢上前施救,最终因延误救治死亡。那么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到底是扶,还是不扶呢?
我认为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从小就树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物质文明日益富裕的今天,我们要懂得精神文明的可贵,“老人摔倒无人敢扶”就是对礼仪之邦最尖锐的讽刺。遇到老人摔倒后,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要“敢扶”,更要“会扶”。
老人摔倒,对于一名青少年来说,首先要敢扶。这是人之根本,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尊老爱幼。扶不扶是自己的道德,扶了会不会被坑那是智商问题。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扶是必然的,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我们要去扶老人,可是社会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我们每个人都有相应的义务与相应的权利去扶老人,老人摔倒没有人去扶,是社会冷漠。我们有责任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法律与道德两个之间我们必须做出一个交点的选择。现阶段已经进入老年社会。这么多老人在活动中,摔倒的事当然是经常发生的。看见老人摔倒了,难道我们真的眼看老人摔倒都不去扶一下吗?我相信大多数人是做不到的,因为那样会使自己的良心不安,这更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社会现状,有一天我们也会老去的,如果将来有一天我们在老年的时候摔倒了,不也是渴望能有人过来扶一把吗?尽管这有可能给热心人带来法律责任,可是相对而言,法律道德还是公正的,我相信大多数老人都是会抱有感激之情的。
而且,在救助老人的同时,也可以观察一下四周有没有认识的人或者监控,救助前后,让人将情况真真实实地拍摄下来,或者有监控做保证,事情就会简单很多。在救助人的同时,做个有心人,这样也会少走许多弯路。
所以,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我认为是要“会扶”,既救了老人,又不会让自己深陷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