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生命与人文生命
我们常说,人是高级的。但究竟有多高级,我们暂不进行科学的引证。但作为人类,我们总是若有若无地感到:人和自然界其他生物存在着差异。而偏偏这“感到”便是最大的不同。
万物生长,四季更迭。自然界中的生物在这变化中寻求着生命的维持与延续。生物只此目的,再无其他,这是自然的给予。至自然演化出现了人类,生物群体由此引发了巨大的变革。
值得我们每个人为之感激的是,自然除了给予我们人类与其它物种相同之求生目的,还馈赠了人类生命更大自由发挥的空间。而这自由发挥的空间将人类与其他物种完完全全地区别了开来。
钱老形容这种有目的、有意义的生命为“人文的”。
人文生命的一大特征是人类可以从自然生命中解放出来。自然赋予了人类足够的智慧,这可以帮助我们轻巧地完成求生的目的。除此之外,人类还可以偷着剩下的精力去造作、去经营,说得恬不知耻一些,去炫耀人的高贵。
倘若有人不理解自然这份馈赠的初衷,荒废了这份宝贵的财富、这份难得的资本,而将追求仅仅支撑于求生,这样的人生怕是叫不上人生,更谈不上“人文”,还是归为“自然”更为恰当些。要知道,有些人宁愿舍弃自然生命的唯一目的,即求生,也要去追向这自由。
人文生命另一特征是人类可以选择求生目的之外其他目的之自由。人类社会进化到今天,宗教家、哲学家、艺术家、文学家、科学家已经为我们创造了诸多新目的。并且,人文生命新目的一定会逐步发展,变得更广更深。
不许人挑选人文生命新目的之自由,不许人有更美好的发现与更高层次的追求,阻碍人类生命自由舒展与自由创造,可谓是最大的罪恶与独裁了。纵然,自由挑选会带来风险。但人文生命本就是在这条险路上了,向着更美好、更光明的方向,不断前进、不断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