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就单纯觉得是本很嬉皮的篡改原著的小说,一点点地却也开始感受到嬉笑背后的另一角度,竟不是改写,而是有抽丝剥茧后看到本源的味道。当然,有无中生有,有无可理喻,但这些“多余”让故事更丰满。
“原来一生一世那么短暂,原来当你发现所爱时,就应该不顾一切地去追求。因为生命随时都会终止,命运是大海,当你能够畅游时,你就要纵情游向你的所爱,因为你不知道狂流什么时候会到来,卷走一切希望与梦想。”
令人初不适应甚至于稍显混乱的时间轴和叙事方式反倒是给了它独特的味道,一个是天不怕地不怕地齐天大圣,一个是礼貌乖巧以至畏首畏尾的孙猴子,他们同时存在于同一场景里,是戏剧,也是生活,我们在旅程中更新着自己的记忆,忘了一些东西,珍惜一些拥有,这一秒的自己于是永远与上一秒的不一样,是以自我为中心,还是变得圆滑世故,某个选定时刻下总会是唯一答案,可书里的猴子不一样啊,于是两个他要一直打,不止不休,直到…
“她握起那只妖猴的手。就是刚才本应拿着金箍棒打中他却伸向紫霞的那只手。她把那只手轻轻地掰开。那手里,是一条紫色的披巾。”
原本倔强的猴子扔掉的紫色披巾其实不曾一刻松开,乍一看觉得这妖猴好是性情,后又觉得,这是不知从何时起有了铠甲和软肋了吧。自我怀疑的悟空走向了西游这个骗局给他设下的套:被自己打败。他死了,可他宁愿死,也不愿输。
“落叶纷纷飘向大地,白雪下种子沉睡,一朵花开了又迅速枯萎,在流转的光的阴影中,星图不断变换,海水中矗起高山,草木几百代的荣枯,总有一片迎风挺立,酷似它们的祖先。怎能忘了西游?”
天蓬是那个死磕不愿吞下那颗红色药丸的情种,是那个流着泪跑回已是熊熊大火下的阿月宫殿的猪。“猪八戒感到阿月的眼泪滴在他的背上,他笑了。火焰猛一卷,吞没了猪八戒还没完全绽开的笑容”。
悟净是最普通的一个,为了本不应自己背的锅满世界找寻琉璃盏的碎片,燃烧自己的光阴,成了给神们照亮的灯烛。
杨戬就是那个被唾弃的乱俗的产物,神人的后代,是,是外界的流言和高阶神们的阴谋最终造就了他极端的脾性,劈了华山,关了自己的亲妹妹。可是,说着什么谁本善良又有何意?
“五百年很漫长吗?
记得,
忘了,
或许没那么重要。
因为再相逢时,
我们仍会相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