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你,已经忘了什么时候。
但每一次见,你都是我喜欢的模样,不管是披肩到膝半身裙,还是扎起马尾的清纯牛仔,我都会怦然心动,我并不会死死的盯着你看,只是轻轻的瞟你几眼,因为我得装出来不喜欢你的样子,但他们告诉我爱这种东西,越掩饰越欲盖弥彰。
我没法预测你什么时候会出现在我面前,但总是那么几个星期会不经意的出现一次,那种感觉犹如晨露的水滴初见日出般美妙。
然而在这个年代,或者说在我这个年纪,显然不能为了爱情不顾一切,因为已经没用勇气再去承受与之所带来的不良痛楚。
我是一介凡夫俗子,虽有很多逾越的等我跨过,但都不足为虑,唯独父母这关卡,始终不知从何着手,也许需要你我并肩,才能让世俗在心中不那么显著。
有时候我恨自己没有在最美好的时光遇到你,后来告诉自己,跟你在一起才算最美的时光。我希望我能早日有勇气,像于连那样能拿起德雷纳夫人的手放唇边轻轻一抿。
他们说有一方愿意走出去第一步,那另一方就会走完剩余的九十九步,对吗?如果我鼓足勇气,抬脚走向你的时候,记得看着我的眼睛问我去哪里,我会告诉你,去你心里。当你看到你会明白,这些都是写给你的,不是写给他们的。
用一首诗歌来感受有可能是你心中所思: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