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与高一之间的暑假,我疯狂地阅读各种现当代名著,这种积累在高一作文课堂上凸显了优势,因此我很顺利地当上了语文科代表,也很顺利地显得实至名归,因为我的作文很好,好到什么程度呢?好到可以当范文朗读,然后拿去杂志发表。
语文老师很欣赏我,觉得我是一个爱读书而且能写出好稿子的学生,她说我如果想继续写下去的话就多读一些经典名著和大家作品,我照做了。我找来毕淑敏、史铁生和鲁迅,前面两个人的作品很好读,我现在也会看他们的书,后面一个隔着大时代,读起来有点深奥,深奥得我读不下去之后就不小心把书弄丢。反正丢了也不心疼,便也不再找了。
彼时我已经发现读这类书的人很少了,身边爱看书的同学十有八九钟爱韩寒郭敬明和安妮宝贝,我的读书品味显得十分高大上,轻易地和别人区分开来了。
直到有一天,我的美好形象打了个折。
我在周记里面写到,周末在家里看了一本悬疑小说的事情。老师对此极为反感,本子发下来只有简单的评语,大意是:少读无谓书。
作者是个70后,书是曾在杂志上连载过的作品,内容我现在已经忘记得差不多了,印象中这书通俗、轻松又幽默,写这篇文章之前我还查了一下它的豆瓣评分,总分只有7.2,给五星好评的人并不多。它不是作者的主要作品,出版时没有畅销,几年之后的现在几乎被人遗忘了,从各个方面来看,这书变成经典的可能性不大。
彼时我正与好友闹不和,加之青春期的多愁善感和惴惴不安作祟,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知道这本书让我笑完一阵之后,扔掉也不可惜,但我一直把它留在书柜里,因为它储存了一段小时光。
我不知道你是否有这样的感觉?心情不好的时候独自外出,穿过一条条的街道,越过一栋栋的建筑物,在某个转角看到一间小店,那个小店崭新而华丽,一看就知道是博取眼球的,然而就是这样一家小店,你却在橱窗前面停住了脚步,只因陈列在玻璃窗后的八音盒别致而精美,哪怕你知道它的质量并不怎么样,把它带回家之后很有可能在角落里封尘,可你还是愿意掏出钱包,因为它让你眼前一亮,让你在此时此刻感受到美好,更重要的是,它暂时让你忘记了不快。
我知道老师给我的建议是正确的,要在写字这条路上继续前行,经典著作是绕不开的,它们的确给了我更高的视野和更广阔的时空,长久以来我一直在思考经典和非经典之间的关系,想了很久也没有想出所以然来,眼看时钟一点点地往前走,我愈发觉得书如同人一样,有的书像老师,它会教给你专业知识,有的书是大家(大神),它用故事掩盖人生真谛,有的书是过客,它什么也给予不了你,有的书是好朋友,需要的时候聊个天,不需要的时候各忙各的,反正我知道它在我身边,它明白我不会扔掉它……
在那样一个阴霾的日子里,一本书走了进来,与我不期而遇,给我带来了乐子,我喜欢这种美好的感觉,仅此而已。哪怕它是一本无谓之书,哪怕它浪费了我一个下午或者上午,哪怕合上书以后,我仍然要面对来自生活的种种烦心事。
但是,既然你来过,还为我带来片刻好心情,我便没有理由不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