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腊月三十,丁酉年最后一天,他提刀去了村里王家,连杀三人。
这一天忌祭祀。张扣扣杀人后,却据说到母亲坟前烧了纸。他没有时间择日再祭了。
杀人是为了复仇。22年前,因为一场宅基地纠纷,王家的三男王正军打死了张母汪氏,被判刑七年。当时的张扣扣13岁。
2月19日,新京报记者从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委宣传部获悉,该案3名死者之一 王正军,曾在1996年一次冲突中致汪秀萍(嫌疑人张某某之母)死亡。后王正军因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附带民事赔偿9639.3元。
孝子复仇,于绝对优势下,并不滥杀无辜,知身后事,为免拖累妻子,于是不婚,是为仁;手刃仇家,并不苟且偷生,好汉自首,是为义;年三十,先祭母,后杀仇,是为礼;知晓人间法无望雪寃,转求自然法同态复仇之义理,且学得特种技艺,遂择机择时,一日提刀,成就夙愿,是为智;守护隐衷,吞泪止语,暗许诺言,二十五年,志不稍移,终成大孝一人,是为信。此人行事,有血性、是男儿,仁义礼智信兼顾,仿佛东周列国人物,古风犹存!
这是我在知乎上看到的最诗意的热评,看完后我还是夜不能寐,我一直在疑惑:到底是我们的人性复古了?还是我们的法制退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