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谈故事情节,而是谈一下毛姆的小说语言如何有意思。
如果你翻看过威廉.萨默塞特.毛姆的简介,就会知道小毛姆不到10岁,父母就相继过世,从此毛姆过起了寄人篱下的生活。口吃,矮小,也让他性格内向,孤僻。
长大后,他当过几年医生。或许是医生所要求的冷静与客观,以及从小战战兢兢生活所感受到的人性善恶美丑,让他对于笔下的人物也是作为“旁观者”来描述的。正因为“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才让“他的笔锋像一把解剖刀一样,挖掘出隐藏在人内心深处的思想活动。”
下面就说一下,我读这本小说时觉得有意思的地方。
“我所谓的伟大不是走红运的政治家或是立战功的军人的伟大,这种人显赫一时,与其说是他们本身的特质倒不如说沾了他们地位的光,一旦时过境迁,他们的伟大也就黯然失色了。”
有的时候,个人影响力只是因为职位而已。所以要努力培养个人魅力。
钟爱神话是人类天性。大家贪婪地抓住杰出人物生活中令人诧异或迷惑的事,捏造出自己深信不疑的传说。这是浪漫情调对平庸现实的抗议,传奇故事是人物步入永恒殿堂的最佳武器。
古代帝王为了自己的统治,就说自己出生之时天有异象,所以是天子等等。口口相传,大家也便相信了自己应受天子的统治。而天子也就真成了天子。
这位博学的作家搜寻任何让主人公丢脸的琐事,迫切之情令人绝倒。找到冷酷不仁的例证,他就心头一喜;挖出某件被人遗忘的轶事来嘲弄罗伯特牧师的孝心,他会像宗教拷问官主持异教徒火刑那样美得心花怒放。他那股勤恳劲儿令人称奇,再小的细节也逃不过他的法眼。请放心,假如有一张斯朱兰没付款的洗衣账单,他会给你全文公布一字不删;假如斯朱兰有半毛钱借而未还,债务详情会纤毫毕现。
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粉到深处自然黑”?有这么一个头号粉丝,不知道斯朱兰是哭还是笑。
人最好每天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这箴言我奉行得一丝不苟:每天都起床,每晚都睡觉。
你这个人好矛盾啊,既然不想起床,就睡啊;不喜欢睡觉,那就起床不睡啊。
作者应当以写作为乐,享受思想重担卸掉的释然,其他什么都别管,任人赞赏或批评,随它失败或成功。
嗯,以写作为乐,把自己烦恼,困惑通过文字写出来,其他的都别管,随它吧。
还有些耗子般灰不溜秋的老姑娘,说话细声细气,目光精明敏锐。她们非戴着手套吃奶油吐司不可,又若无其事地在椅子上擦指头,自以为没人发现,看得我一愣一愣的,真服了她们。
看到“耗子般灰不溜秋的老姑娘”,真的快笑死了,还有这么形容人的吗?不过老鼠确实灰不溜秋,描述准确,生动形象。也把我看的一愣一愣的,语言真是有魔力。
对字与字进行不同的组合过程,也是在创造虚构世界的过程。世界由你构建,那里可以鸟语花香,也可以乌云密布;可以穿古,也可以越今;可以和和睦睦,也可争吵不断。但你要先把世界搭建好,让人能跟随你的描述引领进入这世界才可以。
说话依然是一门修养的艺术,一句机智应答比釜底薪响值价得多。
好好说话是一场修行。需要你反应快,有涵养,有主见,能体谅。蔡康永就是很会说话的人,他让你看到世界给你的残酷短信,让你爱自己,也爱人。何炅的机智回答(网上有《快乐大本营》的一个片段,就是何老师扮演男朋友,来应对女朋友发生的各种情况),也让你觉得会说话的男人真有魅力,太暖了。
我也喜欢看《脱口秀大会》,把生活提炼成艺术,然后吐槽说出某件事怎样以另一种令人想不到的方式看待,让人哈哈大笑的之后,有点反思。
她那咬耳朵的悄悄话恐怕连雪白的桌布听了都要泛红。
这悄悄话到底有多么让人害羞呢,你看连雪白桌布听了都要泛红,就可想而知了。
“跟你说啊,他压根没有文艺细胞,”她说。“就是个大俗人。”她的口气不是贬损,而是一腔柔情,仿佛在坦陈他的最大缺点,好让他免遭朋友们说三道四。
这里看,斯朱兰的太太真的很爱他啊。怕别人说他的不好,所以先带着温柔的语气说出丈夫的缺点。这样你们就不可以再说他的不好了,因为我知道,我也给你说了。
现实中,毛姆虽然有妻子有孩子,但他最爱的却是小他18岁的男秘书哈克斯顿,且大多数时间都和他生活在一起。就不难看出,斯朱兰对于妻子冷酷的一面,多少带着作家自身的视角。
他自由得叫人牙痒痒。
羡慕,嫉妒,恨。因为人哪有完全的自由,他怎么就能什么也不用考虑,离家出走去追逐梦想,所以讲述者“我”有点恨。
但是,但是,斯朱兰也不是自由的,他有理想牵制着。
只不过比起大多数人,能对世界做到冷眼旁观,不考虑世俗,看起来自由多了。
这样有意思的话还有很多,以后慢慢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