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现在这个社会,交往交流越来越紧密,越来越频繁。为了界定各自的利益、权利和责任,各方总会商讨列出条条框框行为规范,遵照执行。希望善始善终皆大欢喜。这个过程中,各方都为了自己的权责利益,讨价还价。使用各种谈判技巧,演绎出各种各样,惊心动魄的故事。
无论国家与国家之间,区域之间,公司与公司之间,团体与团体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交往交流,如一项建筑工程,一个采购项目,买一点水果,买一点蔬菜……。无时不刻的在上演着谈判剧。
在许多年前,我所居住的附近,有一家水果摊贩,经常欺行罢市,欺压同行;坑人宰客常有耳闻,这样的摊贩一般我会远离,不去招惹他们。
有一天,我从此摊位旁边经过。听其大声吆喝,宣传叫卖。我鬼使神差般的停下自行车,一只脚踩地,顺手摘下一颗荔枝,慢条斯理地剥开皮,把果肉扔在口中,边吃边悠悠荡荡,不快不慢的骑着自行车走了。回想起当时的行为,我自己一点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毫无主观意识。
我这样悠悠荡荡的骑行着,突然后面响起了炸雷,摊主大喝一声,你咋回事儿,你以为我在这里搞慈善的,免费吃的吗?骂骂咧咧的,边骂边疾步从后面追来。黑壮的身体,踩在地上发出有节奏的撞击声,似乎有猛兽从后面袭来的感觉。在我两眼的余光中,我们已经成为周围行人的注目焦点。
这时我踩车的节奏,没有加快,和刚起步时一样,慢慢悠悠的。当时我确实有点紧张,但绝对不害怕,有不期而遇一只猛兽,躲避不过只有搏斗的心理准备。想着他那黑壮的身体,心里有勇气和决心。
在潜意识里,这个时候,如果自己加快速度跑掉,就输了,从心里输了。在我想这些问题的时候,后面的脚步声越来越急,越来越近,似乎已近在咫尺了。这时候脚步声突然慢下来了,慢慢远去,拉开了距离。我意识到那黑大个儿不追了。我仍然自由自在,悠悠荡荡的向前骑行着,身后犹如一股春风推送着我,如斗胜的公鸡一样。
从开始到结束,我一句话都没说,没回过一次头看他。是我的沉着淡定震慑住了他,也许我给他的印象觉得深不可测,或者故意给他找茬儿的判定。使他没有胆量继续下去了。
当然,我开始的行为有点儿不礼貌。
虽然我们当时没有进行语言或者肢体上的交锋谈判。但从身体语言,所传达的心理谈判,从始至终没有停顿过。
如此生活中的琐事,不拘形式的谈判,我们几乎会天天遇到。
有一次正式的谈判,我也至今记忆深刻。那是我参与一个建筑项目的分包竞标。甲方在另一个竞争伙伴的陪伴下去工厂考察。他们的工厂离我们的工厂很近。甲方去我们工厂只是敷衍了事的转了转,不超过十分钟,连茶水也不喝。而我的竞争伙伴,全程陪甲方坐飞机,住酒店,吃饭,喝酒,打得火热。致使我方工厂领导对这个项目信心大失。问我有把握有信心吗?我说一百分是满分的话,现在我心里还有80分。
接着甲方办公室召开了几十个分包商参加的会议。会议已开始,甲方的项目副总,对我方提供的产品发起了责难:“我们公司所采用的产品都只用前十大品牌,我们打造的都是精品工程,我们从来只用最好的,要对业主负责,你们的产品从品牌从质量都不符合我们甲方的要求……”。那气势,那气氛就是要宣判我方出局。面对如此的形式,我也不客气了,但还是注意礼貌。说:杨总,从产品来说,这类产品市场竞争已经非常激烈,非常充分,产品质量都很好,不是什么高精尖的东西,大家都很容易看懂。无非是采用的钢板好不好,配置好不好,制作工艺好不好。我们的样品也放在展示间,我们可以去比较比较,无论从哪个方面,我方有重大的失误,或者是不如他人的方面,我们自愿无条件退出。
另外一个方面,您说公司上的项目从来不用十大品牌之外的产品。据我所知,在东郡和南郡项目上,所用产品品牌是“龙泰”,这个品牌二线品牌算不上,充其量也就是三线品牌。从这可以说明公司讲的是质量,品牌不是很重要。而我方提供的产品,无论从质量上,从外观上是一流的,是经得起检验的。
这时另一位甲方负责人站起来打圆场说:刚才我们几个人去展示间看了,他们的产品还可以……。就这样以把我方踢出局为预谋的一场谈判,以我方胜利而结束。当然,后来为照顾杨总的情绪,事后我们做了一些杨总个人的工作,并在单品上让价十元,使甲方顺梯下楼,后来我方圆满中标。
从这个案例中,知己知彼,仍然是谈判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大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