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最早接觸的漫畫應該是老夫子和小叮噹,到了小學五六年級的時候,忽然有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漫畫週刋"(1982),它模仿日本的那些漫畫雜誌,里面載有各式各樣的日本漫畫,我很記得是在學校運動會上,看到別班的同學在看也湊熱鬧在邊上看,一看之下就被深深吸引不能自拔,自己也開始定期買,也學著瞎畫瞎塗的不亦樂乎,經常把課本畫的亂七八糟。
上到中學三年級(1985),我開始迷上了電腦遊戲,跟喜歡漫畫一樣,自己也很想創作自己的東西,於是學了編程,把所有時間都用在編程上了。後來大學也選了電腦系,畢業後順理成章的成為了程序員,一直到現在。
但在我內心深處,那種想畫畫的念頭始終是揮之不去,在不同的時間,我都有過重拾畫筆的想法。
1995:
移民澳洲後,無聊的日子里畫了一陣。
1998:
再次回到香港發展,曾經夢想轉行去畫漫畫,又畫了幾個星期。
2002:
我弟弟結婚時,為他做了一個FLASH 動畫,用的好像是Wacom Intuos一代。
2015:
經過一段漫長的真空期,我又想開始畫畫了(Wacom Intuos 4),可惜沒畫幾天卻又因為種種因素停了下來。
不知不覺,就到了2017年...
玩遊戲,我們可以隨時PAUSE(暫停)RESUME(繼續),但遊戲里暫停,你是可以保留暫停前的狀態,回來繼續沒什麼損失。而畫畫則是一停下來手就變硬,再繼續好多線條都畫不好了,又差不多是重新開始。
不管怎麼樣,今年2月下血本買了 Wacom Mobile Studio Pro,我的畫畫之路再一次RESU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