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胡适的《四十自述》。这本书是胡适的自传,有两大部分组成:“四十自述”和“胡适日记”。
自述部分,重点讲述了胡适少儿时期的读书学习经历,青年时从事文学革命的情况,有一定的史料研究价值和文学价值。
日记部分,记述了从1906年到1962年56年的部分日常事务,多为流水账,缺乏文学价值。
虽生于乱世,却看不到战争的影子,虽家事艰难,却听不到沮丧叹息的声音。
相反,胡适却是一个聪明好学、顽皮上进的孩子。他用自己的勤奋苦学,在家国乱世的沧桑变迁中,谱写了一曲励志和希望的颂歌。
他18岁主办《竞业旬报》,20岁留学美国,26岁担任北大校长。
他是一个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和哲学家。
一. 早期教育,赢在起跑线上
胡适小时候身体很弱,母亲不让他到处乱跑。他只得呆在家里看书认字。
他不曾养成活泼好动的习惯,却勤奋好学。
他3岁进学堂时,已认得了将近一千字。
他听孩子们读《神童诗》,过耳不忘,能从头背到底。
他9岁时,读古典名著和外国小说。
他天资聪明,读了许多同龄孩子所不曾读过的书。但他不是神童,是父亲的早教和母亲的严管起了促进作用。
父亲去世时,胡适只有三岁零八个月。
胡父曾担任台湾台东直隶州知州,他是个有学问的人,特别重视对胡适的教育。他曾在百忙之中,教妻儿认字读书,胡适的母亲认得了字,又接着教给儿子。
他不仅读书,还能编书。胡适读的第一本书《学为人师》是父亲编的,他念的第二本书《原学》也是父亲编的。
有才气的人,自然慧眼识人。
父亲认为,儿子胡适是块读书的料,所以在临死前写给儿子的遗嘱上,叫胡适“努力读书上进”,又叮嘱胡适的母亲:“穈儿(胡适的名字叫嗣穈)天资颇聪明,应该令他读书。”
胡适三岁多时,被送进了四叔的学堂。
学堂里只有两个孩子,一个是胡适,一个是四叔的儿子嗣秫。嗣秫不爱读书,四叔不在时,他就逃学。
可胡适却不敢随便乱跑,因为母亲对他管教很严。
每天天刚亮,母亲就把他喊醒,催他去上早学。他几乎每天都是第一个到学堂读书,比先生还早。
等先生来了,胡适背了书才回家吃饭。
胡适的母亲不仅对儿子要求严格,还舍得在教育上投资。
别家的孩子进学堂只教“两元”的学费,先生只教他们背书,不给他们讲书。胡适母亲却送了十块钱,为的是先生能给胡适“讲书”:每读一字,讲一字的意义,每读一句,讲一句的意思。
所以,别的孩子是稀里糊涂、毫无兴趣的死记硬背,而胡适是在理解中记忆,自然觉得学习不是一件苦差事。
深厚的家学渊源,父亲的早期教育,母亲的言传身教,胡适自然在孩子中出类拔萃。
父母是孩子人生的第一任老师,优秀智慧的父母,常能培育出色懂事的孩子。这在胡适的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胡适从小不更事起,就赢在了起跑线上。
二. 勤于阅读,打下深厚的国学功底
他9岁时,就读《水浒传》、《三国演义》和《红楼梦》。
12岁时,讲述《聊斋》故事,讲得有声有色,头头是道。
15岁时,友人送他一首诗,高度评价说:“天下英雄君与我,文章知己友兼师”。
16岁时,主编《竞业旬报》,发表小说、诗歌和散文。
胡适是少年中的牛人,民国的大先生。
胡适一生获得了36个博士学位,是国际学者公认的“中国文艺复兴之父”。
这样杰出成就的取得,与他勤于阅读是分不开的。
胡适9岁时,在四叔家的小屋里玩耍,偶尔见到桌子下面废纸堆中,露出一本破书,两头都被老鼠咬坏了,书的封面也扯破了。
可他却如获至宝,拿起书,掸掉上面的灰尘,坐下来,一口气把它读完。
这个残本就是《水浒传》。书里英雄好汉的故事,激发了他阅读小说的强烈兴趣。
从此他爱上了读小说,到处去借着看。
他从五叔那儿借来了《三国演义》,从三哥的书架上找到了《红楼梦》、《儒林外史》和《聊斋志异》,把大嫂陪嫁的几种弹词小说也借来读,又把二哥带回来的外国小说《经国美谈》拿来看。
读完了家中的书,他又去好朋友那里借。
好朋友和胡适一样,是个书痴,家里有很多藏书。他看过的小说借给胡适看,胡适借来的小说,也毫不保留的推荐给他。
他们人手一个小记事本,每看过一本小说,就记在上面。经常交换比较,看谁读的书多。
相互帮助,共同读书进步,后来两人都成了大名人。
他的好朋友,就是曾经和顾颉刚先生讨论过古史的胡堇人。
胡适爱读书,长得很斯文,家乡人说他“像个先生样子”,都喊他“穈先生”。
这样的称呼,增加了一个小孩子的虚荣心。于是他认为自己就是个有知识的人,不能失了“先生”的身份,就拼命的读书。
他也的确是个不凡的孩子。不仅读了许多中外小说,还给自家的姐妹讲聊斋故事。
姊妹们常把他当成满腹经纶的小先生,邀请他去给她们讲故事,巴结她,做蛋炒饭请他吃。
在乡下私塾的九年里,胡适培养了对文学的爱好,打下了深厚的文学的底子。
他爱读书,即使成年以后也不忘读书。他一生博学多才,这与他小时候形成的爱读书的习惯是分不开的。是刻苦勤奋的读书,造就了胡适大家的身份。
三. 苦学,方能练就第一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无论是读书还是做事,要想练就第一,非勤奋苦学无以成。
胡适进入上海的澄衷学堂时,因为英文和数学不好,被编在了比较低的第五班。
不服输的胡叔,就起早贪黑的补习英语和数学。
三更灯火,勤奋苦学。他的学习成绩有了突飞猛进的提高,考试常拿第一,一年之中升了四班。
为了恶补数学,他在宿舍熄灯以后,半夜里偷偷的点着蜡烛,起来演算数学题。没有桌子,他就在枕头上放个石板,趴在上面做习题。
这样废寝忘食,睡眠不足,严重影响了他的身体健康。有一个时期,他的两只耳朵累得几乎全聋了。
好成绩从来都不是轻而易举,唾手可得的,而是以自残为代价练出来的。
胡适不仅苦学伤了身体,即使在病中也依然不忘读书。
16岁时,她考取了上海的中国公学,不到半年,得了脚气病,只得请假医治。
养病期间,他第一次读古体诗歌,产生了很大的兴趣。即使在病中,双脚痒痛,他每天都读几首古诗。
他发奋读诗,想做个诗人。
功夫不负有心人,后来他写成了《尝试集 》。
这是现代文学史上第一部白话诗集,是新文学运动的开先锋之作。
人生有涯,知识无涯。有才华的人,都爱往高处走。
20岁那年的春天,胡适在上海的华童公学教国文,但他并不满足于此。
他要走向更高更大的舞台。
那年的5月,他和二哥同去北京温习功课,两个月后考取了清华留学美国官费生。
他考清华留学的国文试题是“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说”。这个题目不易发挥,但胡适凭借深厚的国学功底,做了一篇乱谈考据的短文。
阅卷老师极为赏识,大笔一挥,给了满分一百分。
官费留美的共70人,胡适是其中之一。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一路飙升,看似顺风顺水,可背后胡适却付出了大辛苦、大努力。
四. 敢于挑战,成就非凡人生
胡适既是勤奋好学的学生,也是敢于质疑、勇于挑战的孩子。
14岁在上海梅溪学堂时,他就初露锋芒。
他刚到上海时,是个土了吧唧的乡下娃,穿着蓝夹袍,大袖子马褂,引来许多小学生的嬉笑围观。
他不懂上海话,被编在了最低的第五班。
六个星期后,他连升四班。
一天,沈先生教《蒙学读本》时,说错了一个引语的出处。胡适等老师讲完后,拿着书走到桌边,低声对老师说:“这个‘传曰’是《易经》的《系辞传》,不是《左传》。”
先生脸红了,不仅没有批评胡适,还把他带到前面的好班。
他不唯师,不畏师,大胆的站出来,指出老师的错误。因为此事,他居然从较低的五班升为靠前的第二班的学生。
胡适读书写作,受梁启超的影响很大。
梁启超的文章热情洋溢,但他往往在关键的地方打住了,留下悬念和缺漏,引发读者的好奇心和探知欲。
胡适不死读书,他敢于向权威和名人挑战,勇于质疑和探索。所以梁启超的文章,激发了他补缺的兴趣。
胡适爱读梁启超的《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可梁启超做了几章之后,忽然停止了,胡适大失所望。后来他又在《新民丛报》上,见到梁启超续作此篇,胡适高兴极了。
但梁启超却在这一部学术思想史中间缺了三个重要的部分,使胡适眼巴巴的望了几年。
在失望的时候,胡适忽发野心,心想:“我将来若能替梁任公先生补作这几章缺了的中国学术思想史,岂不是很光荣的事业?”
他越想越高兴,打定主意要做这件事。
这一点野心,促使他以后写出了《中国哲学史》。
一般人看书,常会过目即忘,可胡适却思考、发问、探究。即使梁启超这样的大人物,他也敢于挑战。
他这种追求卓越并超越名人的精神,实在难能可贵。
他后来提倡白话文,反对文言文,多次遭到非议和讥讽,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
违时而做,逆潮流而动。这就是真实又叛逆,探索又挑战的胡适。
白话文的倡导者,文学革命的先锋,思想引领行动。胡适一直走在时代的前列,是现代文学思想史上开山劈路之人。
他27岁担任北京大学的教授,之后又成为北大的校长。
青少年时期的苦学,一生不辍的阅读,造就了博学多才、功成名就的胡适。